新娘怒甩鬧婚男子一巴掌:打得好,我結婚關你屁事
「 終 於 等 到 你,還 好 沒 放 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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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NIGHT
文 / 張瑜 歌曲 / 浪漫愛
歌手 /江語晨
1。
這幾天,公公在婚禮上強吻兒媳的鬧劇引爆了整個自媒體圈,我很想問一句那個公公:你是性壓抑,還是鬧婚?
而我昨天在微博上又看到了另一則鬧婚的慘劇:
這則消息一出,立馬引來了網友的圍觀:
對於這樣的鬧婚習俗,我只能送給你們兩個字:惡俗
這一種帶著人生攻擊,嚴重傷害人格尊嚴的習俗,其實早就應該停止了。
很多時候,有些人就是打著鬧婚的幌子,干著齷齪的事情。
事件裡面的這個新娘,其實是很正當地維護了自己的利益,但周圍人的反應,以及自己老公的說辭,卻是那麼的堂而皇之:
鬧著玩的,鬧著玩的。
好吧,你鬧著玩,那麼我甩你一個巴掌,也是鬧著玩的,給婚禮現場增添氣氛,可以嗎?
這些惡俗的習慣,盡然有那麼多人一致去維護,這其實是一種悲哀,為了維護習俗,卻喪失了人性。
2。
曾看到一則街頭鬧婚的搞笑劇:
一男子只穿一條紅色小內褲,在街頭奔跑。而後面有大群人追趕,不明白的人,還以為是在捉賊。
而後來才了解到,這個只穿著紅內褲奔跑的不是賊,而是新郎。他在娶媳婦回家時,被親友堵在家門口。
剛開始,親友把他拔得只剩下一條內褲,用膠帶紙把他綁在公交站牌上。後來,鬧著鬧著,就有人要把異物塞進他的內褲裡面。
新郎見狀,落荒而逃。
他一邊跑,一邊呼叫,內褲也險些被扒下來。
而圍觀的人群,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一大群人不斷追趕、鬨笑,彷彿在進行一場世紀末的狂歡。
這種鬧劇,在我看來,除了低級的趣味,滿足看客的心裡,對新人來說,無異於一場心靈的虐戰。
難怪李安導演說:
婚禮上的婚鬧,是中國人五千年來性壓抑的爆發。
3。
古代,鬧婚的主體是當事人雙方,而到了現代,卻變成了鬧伴娘。
這比鬧當事人雙方,更可惡。
這種風俗對伴娘的身心造成了極到的傷害。
我一個小姐妹,就經歷過這麼一件事兒。
她給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去當伴娘。
當她陪著新娘進到房子的時候,她被幾個伴郎一把拉出隊伍,然後迅速鎖進了一個房間。
那些伴郎,在外面看著一本正經的。後來卻對她動手動腳。
她開始呼叫,但外面太熱鬧,根本聽不到。
後來,有一個人,竟然把她的衣服也扯破了,她慌亂中從一邊抄起了一把椅子,這幾個男子才停下來。
緊接著,新娘從外面衝進來,看到她衣衫不整,滿臉淚痕,於是衝上去,朝領頭的伴郎打了一巴掌:
你們這是鬧婚嗎,你們這是在甩流氓。
這種鬧伴娘的習俗,其實說來說去,就是滿足男人客觀的性需求。
這種形式不廢,對於女性來說,就是一種傷害。
其實,這些人就是實施了間接的性侵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婚鬧者假借「婚鬧」之名,違背新娘、伴娘的意志,對新娘、伴娘採取撫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等行為或是下流動作、淫穢語言進行調戲的,都可能構成強制猥婦女罪。
4。
我覺得,所有鬧婚事件的產生,都是人性卑劣的表現。
對於,看鬧劇的人來說,最可悲的是錯把惡俗當玩笑,泯滅了人性和良心。
而對於當事人來說,當鬧劇發生,我們用自己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只有當人們在潛意識中,懂得尊重別人比維護習俗重要,才能真正地告別這些惡俗,我們的婚禮才能真正成為聖潔的殿堂。
- END -
風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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