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敢讀的奇小說:女人家暴手段堪比酷刑!
原標題:男人不敢讀的奇小說:女人家暴手段堪比酷刑!
成書於明末清初的《醒世姻緣傳》,是一部以姻緣描寫為切入口,敘述兩世惡姻緣的百回世情小說。
它上承《金瓶梅》,下啟《紅樓夢》,在我國古代文學現實主義白話小說的發展中起到銜接作用,是第一部當朝人寫當朝事的百回白話小說。
胡適稱其為「是一個時代那個時代至少有幾百年上的社會寫生」,「是一部最有價值的社會史料」。
徐志摩誇其為「五名內的一部大小說」,張愛玲則強調它能和《海上花》相媲美。
這部書最有特色的地方,是刻畫人物之「丑」,而不是「美」!
《醒世姻緣傳》著力塑造的主要人物薛素姐,出嫁前知書達理,是大家閨秀的代表,婚後卻兇悍異常。
薛素姐是一位嫻靜、溫良的淑女,單純清潔,出生於一個致仕的小官之家,從小性情溫和,嫻淑知禮。書中第四十四回寫到狄母提親:
「霎時交了二月初十日,狄婆子自去上頭,先送了兩隻活雞、兩尾鮮魚、一方豬肉、一方羊肉、四盤果子、兩尊酒。薛家叫了廚子,置酒相候。狄婆子吃過茶,坐了一會,到了吉時,請素姐出去,穿著大紅裝花吉服、官綠裝花綉裙,環佩七事,恍如仙女臨凡。見了婆婆的禮,面向東南,朝了喜神的方位,坐在一隻水桶上面。狄婆子把他臉上十字繳了兩錢,上了蒂髻,戴了排環首飾,又與婆婆四雙八拜行禮。」
再看看這首詩,絕對是美女:
「柳葉眉彎彎兩道,杏子眼炯炯雙眸。適短適長體段,不肥不瘦身材。彩羅袱下,煙籠一朵芙蓉;錦繡裙邊,地涌兩勾蓮瓣。若使雄風不露,爭誇洛浦明妃;如能英氣終藏,盡道河洲淑女。」
薛素姐出嫁時可謂漂亮莊重,落落大方,而且婚前在性格上也沒有絲毫偏頗,懂得尊重長輩,團結兄嫂,知書達理,符合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對女性的一切標準和要求。
狄母見了也甚喜愛,誇她「好不溫柔雅緻,嬌媚妖嬈」。第四十四回細緻入微地描寫了兩家成親的過程,「上頭」、「送嫁妝」、「鋪床」、「迎親」、「揭蓋頭」、「謝親」等等婚俗,一應俱全。
沒想到,薛素姐在出嫁前一天在睡夢中「夢見一個人,象凶神似的,一隻手提著個心,一隻手拿著把刀,望著我說『你明日待往他家去呀,用不著這好心了,還換給你這心去。』把我胸膛割開,換了我的心去了」,嚇得她直哭。
從此以後,性格大變,開啟彪悍模式。
《醒世姻緣傳》中狄希陳和薛素姐的婚姻過程,就是薛素姐施虐、狄希陳受虐的過程。
第四十五回,寫對待丈夫狄希陳方面,一結婚就把丈夫看成是眼中釘肉中刺。在新婚之夜就把房門從裡面插上,把丈夫趕出了新房,一夜未同房。
第四十八回,寫對待丈夫生性花心方面,素姐可謂是用盡所有險招。素姐因為外人懷疑小玉蘭偷吃嘴,和狄希陳吵幾句嘴後大打出手。
「素姐跑上前把狄希陳臉上兜臉兩耳拐子;丟丟秀秀的個美人,誰知那手就合木頭一般,打得那狄希陳半邊臉就似那猴腚一般通紅,發麵饃饃一般暄腫。」
狄希陳欲撈起打小玉蘭的鞭子待打她時,「被她奪在手內,一把手采倒在地,使臉坐住頭,從上往下鞭打」,打得「那狄希陳一片聲叫爹娘來救人」。
第五十二回,寫薛素姐發現孫蘭姬送給狄希陳的汗巾和挑牙時,對狄希陳又是一頓嚴懲:
「素姐伸出那尖刀獸爪,在狄希陳脖子上撓了三道二分深五寸長的血口,鮮血淋漓」,又「扭肩膀,擰大腿,掏胳膊,打嘴巴,七十二般非刑,般般演試,拷逼得狄希陳叫菩薩,叫親娘」。
第六十三回,寫素姐叫狄希陳給自己買顧綉,想起了對付狄希陳的辦法:
「把那書房裡拿來的湖筆,撿了五枝厚管的,用火筋燒紅,鑽了上下的眼,穿上一根繩做成拶指,把狄希陳的雙手鑼上,叫他供招。」
第七十三回,寫素姐上廟燒香,在半路上被光棍扒光衣服侮辱後,狄希陳給她送衣服,素姐「順便把狄希陳扯將過去,在右胳膊上儘力一口,把核桃大的一塊肉咬得半聯半落,疼的狄希陳直在地上打滾」。
第七十六回,寫狄希陳離家上京期間,素姐「尋了一個過路的男瞎子,砍了一個桃木人,做成了狄希陳的模樣,寫上狄希陳壬申八月二十日亥時八字,又尋了狄希陳的頭髮七根,著里的衣服改做小衣,與桃人穿了,用新針七枚釘了前心,又用七枚釘了後心,又用十四枚釘了左右眼睛,兩個新丁釘了兩耳,四個新丁釘了左右手腳,用黃紙硃砂寫了符咒,做了一個小棺材,將桃人盛在裡面,埋在狄希陳常時睡覺的床下,起了一坐小墳。」
從以上所描繪的細節之處可以看出,薛素姐在對待狄希陳方面,採用餓飯、熏眼睛、針扎、鉗擰、火燒、囚禁、畫符詛咒和射箭等種種懲治辦法,可謂是心思用盡,要置狄希陳於死地。
運營/影子
※過去辦喪事請鼓匠班,除坐吹、走吹,還有什麼演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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