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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三」「一方」「雲泥兩隱」,您知道這些官場隱語暗示著怎樣的貪腐嗎

原標題:「來三」「一方」「雲泥兩隱」,您知道這些官場隱語暗示著怎樣的貪腐嗎



所謂隱語,說白了就是行話。從官場、科場,到市井各行,乃至於江湖,都有流行於圈子內的行話,大多不為外人所知曉,有時甚至帶有黑話的性質,又當屬於江湖切口。一個人若是憑藉著自己所掌握的隱語或歇後語,專門用來欺騙他人,這在清代安徽當塗縣的方言中也有專門的稱呼,稱為「打坎子」。

明清兩代的江南,鄉民言談,時有「來三」之語。清人王有光撰寫的《吳下諺聯》已經有了明白易懂的解釋。


據說明朝末年,有一個地方上的學台,在當時的正式官銜叫做提學副使或提學御史,是專門負責一省秀才的錄取乃至考試的官員。此人生性貪婪,一上任就派人在外面招搖,聲稱要成為秀才,必須付白銀三百兩,顯然就是公開叫賣科名。


當時有一個想買秀才的童生,入場考試時就被安排坐在「來字三號」,言外之意即「來三百兩白銀」。考試結束後,童生急忙如數付上銀子,發榜時,得以榮中秀才。從此以後,凡是考中者,都用隱語稱為「來三」;若是不中,則稱「不來三」。


還有北京板爺所說的「一噸」、「一方」,其實屬於數字隱語,也是淵源有自。蒐集各種史料記載,這種數字隱語,至遲在宋代就已初露端倪。

宋朝人以「千」為「撇」,以「萬」為「方」,不乏其例。到了元末明初,這種採用數字隱語的方法,仍然盛行於官場。如明初出任蘇州知府的張亨,就將得錢一萬,稱為「一方」,而將得錢一千,改稱「一撇」。


至明朝正德年間,太監劉瑾擅政,賄賂公行。凡是官員向劉瑾行賄,說饋贈「一干」,即為「一千」,說「一方」,即指「一萬」。此類以「萬」為「方」的例子,從明代頗為博學的大學者焦竑的口中,同樣可以得到部分的印證。


古代中國官場好比廟堂,廟堂語言原本以雅緻為主。不過,當官場貪賄成風,且貪官又不願輕易讓外人知曉自己的穢行時,隱語隨之在廟堂流行開來。這可以視之為廟堂語言的江湖化。


譬如在明朝官場,大多將官員因貪污而失去操守稱為「放手鬆」。這個「松」字,繁體當作「鬆」,而非「松樹」之「松」,有「鬆手」、「鬆開」之意。這個隱語的出典在《後漢書》,書中已有「殘吏放手」之說,顯指貪縱為非之人。


此外,當時還稱錢財入手為「咬手」,其意是說官員貪慕錢財,猶如蛇狗之咬手,不肯放脫;又稱負責過付、管理贓款之人為「統手」,意思是說這些人內外一體,好像猿猴的統臂。

明末崇禎年間,崇禎帝懲治貪贓甚嚴,於是官場行賄就不得不藉助於隱語。如當時浙江仙居縣知縣過周謀,與掌管官吏考核選拔的吏部官員熊文舉是同鄉,曾派兩位精幹的僕人入京,謀求升遷。他在給熊文舉的稟帖中,有下面一段話:「所送尊翁宅者,乃王者興必有名世之數也。」這顯然是隱語,意思是說我已將五百兩銀子送到你父親的宅中。這則隱語的出典為《孟子》,書中有「五百年必有王者興」之說,不過是將「五百」數字隱去而已。


這種現象同樣存在於清朝末年的官場。如吳趼人所著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記載一位官員為了求人辦事,送上一千兩銀子的票子,再附上一信,信中云:「附呈千金,作為打點之費。尊處再當措謝。今午到關奉謁,乞少候。雲泥兩隱。」


上面所謂的「雲泥兩隱」,原意是說雲在天上,泥在地下,兩者的地位相差得很遠。此處以雲指收信之人,泥指寫信人自己。兩隱,指把收信人和寫信人的姓名都隱去不寫出來,只有兩人各自心裡明白。這是因為信的內容有關礙,恐怕一泄露出去,引起麻煩,所以就用這隱名的方法。


(作者為西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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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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