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過節的那些儀式感
|涼風小門淡月
暖爐飛檐花燈|
農曆正月十五
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習鼓舞;班白之老,不識干戈。時節相歡, 各有觀賞。燈宵月多, 雪際花時,乞巧登高,教池游苑。舉目則青樓畫閣,繡戶珠簾。雕車競駐於天街,寶馬爭弛於御路,金翠耀目,羅絝漂香。
正月十五為上元節,又稱元夕節或元宵節、燈節。在宋朝是官定的重要傳統節日之一。關於上元的盛況,在北宋中期已是熱鬧非凡,官府亦於此時休假三天,以便官吏觀賞。王安石在《癸牟追感正月十五事》詩中寫到:「正月端門夜,金輿縹緲中。傳斛三鼓罷,縱觀萬人同。」
三元張燈,宋初有之,至太宗淳化元年六月,下令罷去中、下元張燈,只保留上元燈展習俗。上元張燈,宋以前一般為一日,少數年代亦有為三日的。宋初延習三日張燈之俗。
至太祖乾德五年下詔:「上元張燈,舊止三夜, 節日期間京城張燈五天,各地三天,城門馳禁,通宵開放。」宋太祖時,因為「朝廷無事,區宇咸寧」,加之「年穀屢豐」決定上元節再增十七、十八兩夜舉行慶祝。
節日期間,京城的士民群集御街,兩廊下歌舞、百戲、奇術異能鱗次櫛比,樂聲悠揚。有擊丸踢球者,還有表演傀儡戲、魔術、雜劇、講史、猴戲、魚跳刀門、使喚蜂蝶等。又朝北搭起台階狀鰲山(又稱燈山、彩山),上面畫有神仙等故事,左右用彩絹結成文殊、普賢菩薩,還張掛無數盞彩燈,極其新巧。
許多燈以琉璃製成,繪有山水人物 、花竹翎毛。鰲山頂端安置木櫃貯水,不時放水,像瀑布飛濺而下。還用草把縛成雙龍,遮上青幕,草上密置燈燭數萬盞,遠望如雙龍蜿蜒飛騰。
從鰲山到附近大街,約一百丈,用棘刺圍繞,稱「棘盆」,實際是大樂棚。盆內各色彩燈「照耀如同白日」;居中立兩竿,各高數十丈,用繒彩裝飾,掛著紙糊的百戲人物,或木雕仙佛、車馬等像。樂人奏樂,同時演出飛丸 、走繩 、爬竿、擲劍等雜戲。
皇帝和妃嬪在宮城門樓上觀燈嬉戲,百姓在樓下觀看露台演出雜劇,奏樂人不時引導百姓高呼「萬歲」。夜設御宴於相國寺羅漢院,僅賜中書和樞密院長官,其餘即使現任使相、前任兩府也不得參加。十八日夜或十九日開始「收燈」。宴殊《正月十九日》詩云:「樓台寂寞收燈夜,里巷蕭條掃雪天。」
正是描寫這一情景。經過熙寧元豐年間王安石變法,宋王朝國庫中積累了大量財富,於是以制禮作樂為名,大興土木。一個花樣接著一個花樣,郊祭、元宵燈節都是空前規模的,東京城搞得熱火朝天。
文化娛樂是民俗活動的重要表現形態,而遊藝活動又是文化娛樂的重要組成部分。
宋代元宵節的遊藝活動有猜燈謎、舞蹈、舞獅、舞龍燈、放煙火等。打燈謎是一種傳統的節慶娛樂活動,舊時常見於正月十五元宵節期間,近來也常見 於公曆新年活動。亦稱「射虎」、「打燈虎」、「彈壁」、「打虎」等。
舊時元宵節期間,張燈以後,帖謎於燈。供人游賞時猜度,猜中的扯下寫謎語的紙條,領取謎贈,此俗約起於宋代。王文濡《春謎大觀· 序》云:「舊籍相傳,宋仁宗時, ......上元佳節,金吾夜放,文人學士相與裝點風雅,歌頌開平,拈詩成謎,懸燈以招猜者。」
民間傳統舞蹈是彩燈藝術形式之一種,是傳統元宵節期間的主要娛樂活動,亦稱 「舞龍 」、「耍龍燈」等。表演時由表演者多人持龍燈而舞。流行於南北各地。
到唐宋之後,舞龍燈則逐漸演化為一種民間喜慶節日的娛樂活動。宋人曾記載:「......又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舞獅亦稱「舞獅子」、「耍獅子」,也是民間傳統舞蹈形式之一,是傳統元宵節期間的主要娛樂活動。
獅子是威武勇猛的象徵。舞獅最初是用來驅邪逐魔,企求和平安寧的,後來成為節慶日及廟會的一項重要娛樂活動。南宋都城上元之夜,每夜有數十百隊舞蹈隊表演者裝成神鬼人物及動物而舞。
放煙火亦稱放「焰火」,放「煙花」,舊時此俗以元宵節為最,始於隋,盛於唐宋。如最早出現的宋代煙火,據《武林舊事·元夕》云:「宮漏即深,始宣放煙火百餘架。於是樂聲四起,燭影縱橫,而駕始還矣。」由此可知,當時的皇帝也參加這種活動的。民間也放煙火, 「風向鰲背星球亂,雲散魚鱗碧月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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