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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賑災減賦與蠲免錢糧的數額是歷史之最?

事實上,清朝賑災、減賦、普免全國錢糧,其數額之巨,規模之大,受惠之廣,皆創中國歷史的最高紀錄。

歷代王朝都把賑災與蠲免錢糧看成是統治者的一項德政,都在這方面有所行動,但能做到清朝的水平,卻是罕有可比者!聖祖說得好:「欲使群生樂利,比戶豐盈,惟頻減賦蠲租,庶萬姓得沾實惠。」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據統計,從1662—1703年,全國所免錢糧,累積達到9000萬兩,相當於康熙初三個財政年度收入的總和!僅1703—1705年,三年間,就蠲免錢糧達1600餘萬兩,相當一年財政2700萬兩的一半還多。可以說,年年乃至月月皆有蠲免!至1712年,更作出一項驚人決定:自1711年為始,三年之內,全國地畝人丁賦稅全免一周,總共蠲免新征與舊欠銀3206.69萬兩。比1711年全國收賦稅2990多萬兩還多出200多萬兩!僅此一項,已為清以前任何朝代所不及。

康熙之後,又有雍正朝之蠲免,姑從略,至乾隆,將蠲免之舉推上了頂峰。乾隆六十年(1736—1795)中,共有5次全國蠲免錢糧,即乾隆十一年(1746)、三十五年(1770)、四十三年(1778)、五十五年(1790)、嘉慶元年(1796),共蠲免各省錢糧為1.4億餘萬兩。除此,還3次全免江南各省漕糧,總計1200萬石,值銀1200萬兩。兩大項合計,共1.52億兩。

他們為何大規模蠲免呢?聽聽他們是怎麼說的。聖祖說:「蠲免為愛民要務,征取錢糧,原為國用不足,國用若足,多取奚為!」高宗同樣說得深刻:「朕思海宇安……莫先足民。況天下之材,止有此數,不聚於上,即散於下。」

他們的說法,貫通了一個共同的思想,這就是國家之財原本為民所用,要讓人民安樂,莫先滿足天下百姓的需要。乾隆十年(1745)下令全國蠲免,消息傳到江南,一片歡騰。時人江蘇崑山龔煒著文寫道:「詔下之日,萬方忭舞。」

晚清著名學者王慶雲總結清朝蠲免政策給予高度評價:「本朝丁田賦役素輕,二百餘年來,未嘗增及銖黍,而詔書停放,動至數千百萬。斂從其薄,施從其厚,所以上培國脈,下恤民依,豈唐宋以來所可同年而語哉!」這一總結性的評價,完全符合清朝實際,亦屬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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