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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的崛起:你不讓我當飼養員,我就不讓你當皇上

提起後來成為短命大順皇帝的李自成,人們頭腦里閃現出來的是一個農民英雄形象。其實,在發動起義前,李自成是個下崗驛卒。也就是說,在下崗前,他本是捧「鐵飯碗」吃官家飯的「工人」。

李自成(公元1606—1645年),陝西米脂人。根據史料的說法,他家世代都是養馬的,在明代,養馬是個固定職業,還能賺點錢,起碼混口飯吃,生活水準,大致是個小康。所以李自成是讀過書的,他從小就進了私塾,但據說成績不好,很不受老師重視,覺得這孩子沒啥出息。書讀了沒多久,他就退學了,因為他的父親去世了。

沒有經濟基礎,就沒有上層建築,李自成決定,先去打基礎,但問題是,他家並不是農民,也沒地,記載他的工作所以他唯一能夠選擇的,就是給人打工。

天啟六年(公元1626年),21歲的李自成投米脂縣銀川驛當驛卒。驛卒的任務是傳遞公文,護送過往官員和重要賓客,運送重要物資。這是一種苦差事,報酬卻很低,一天不過工銀三分。也有史料記載他是給驛站養馬的,這得益於祖上傳下來的手藝。

明代,十里置鋪,六十里置驛,但驛站這個公家設施卻成為了官員謀利的工具,常常以此損公肥私。驛卒們本來就很低的工資,也常常被貪官們剋扣得分文不剩。崇禎三年,朝廷為節省開支整頓驛站,裁撤數萬驛卒,毫不意外的,李自成下崗了。

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繳不起舉人艾詔的欠債,被艾舉人告到米脂縣衙。縣令晏子賓將他「械而游於市,將置至死」,後由親友救出後,年底,殺死債主艾詔,接著,因妻子韓金兒和村上名叫蓋虎的通姦,李自成又殺了妻子。兩條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問,吃官司不能不死,於是,就同侄兒李過於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肅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投起義軍。後為闖王高迎祥部下的闖將,勇猛有識略。滎陽大會時,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戰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領的贊同。高迎祥犧牲後,他繼稱闖王。

崇禎十七年

崇禎十七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在長安建立大順政權,繼而揮師北進,明王朝再也無法抵擋,三月十八日,李自成兵不血刃佔領北京,崇禎皇帝上吊自盡。受夠了十七年兩線作戰之苦的明王朝,最終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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