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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為孩子熬著的婚姻,可以有婚外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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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篇「「爸媽58歲那年,離婚了」」在其他平台發布後,評論非常多。我喜歡看評論,因為短短几十字的評論,背後卻是一個人五味陳雜的人生。

譬如這條:

我都覺得其實就是生活中的真事兒,夫妻之間只剩下爭吵了,真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真的,哎,我感覺我好像看到了20年後的我的孩子了,我在想我什麼時候離婚會好一點啊!

還有這條:

以及這些:

原來,很多人都是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忍受另一半的暴躁,辱罵,出軌,價值觀的不同等等。類似的婚姻如此之多。

婚姻是什麼呢?著名學者費孝通說:「男女相約共同擔負撫育他們所生孩子的責任就是婚姻。」有孩子和沒孩子,是完全兩種不同的婚姻,而在費孝通看來,撫育孩子,才是真正的婚姻。

我認識好幾個朋友,都是和另一半已經談不上感情可言,要麼是因為老公出軌,要麼是雙方生活價值觀差距實在太大,感情在日益瑣碎的生活中,變得越來越淡,但為了孩子,權衡考慮後決定委屈自己繼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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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的婚姻會是為了孩子熬著呢?那如果這種僅僅是為了孩子而維繫的婚姻,女人去尋找婚外的性或者感情,屬於不道德嗎?

費孝通說:「無論在什麼地方,兩性關係儘管可以在一起限制下享受相當的自由,可是關於生孩子這一件事,卻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嚴謹的規律,而且這種規律總是以婚姻制度為基礎的。這也說明婚姻與生育的關係重於與兩性的關係。」(《生育制度》)

以前我也覺得愛情關係大於親子關係,但經過這些年對有孩子家庭的觀察和很多的諮詢,我改變了這個觀念,許多的婚姻,養育關係大於兩性關係,如費孝通所說的這樣:

我們覺得婚姻關係和兩性關係並沒有絕對的聯繫,我們似乎不應把限制兩性關係視作婚姻的基本要義。婚姻之外的兩性關係之所以受限制還是因為要維護和保證兒女的長期撫育作用,有必要防止發生破壞婚姻關係穩定性的因素。

愛情可能會消失,但養育的責任不會改變。男女之間這種愛情關係是會變淡,甚至消失的,但基於孩子的血緣關係卻永遠會跟著你。

只要孩子誕生那一天開始就這樣了。所以親子關係會是一種長久的關係,而夫妻之間的感情關係,並不是永久的。也就是說,「單靠性的衝動和兒女的私情並不足以建立長久合作撫育子女的關係來的。」

婚姻的存在,更多是出於養育孩子的需求,而不是愛情本身的維繫。「用社會的力量保證生出來的孩子不但有母而且有父,於是有婚姻。」

而婚姻,不僅是養育孩子的責任,更是一種經濟共同體。

婚姻在人類生活上既是這樣重要,而同時又不常和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傾向相符合,於是社會就得立下法律來防止超出規範的行為。單靠法律的制裁猶嫌不足,於是把其他經濟關係滲入婚姻關係中,並擴大向婚姻關係負責的團體,這樣使夫婦間的聯繫加強,即使夫婦間一時感情失和,每會牽涉太多,不致離異。

——《生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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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上映之後大火的日劇《晝顏》里有這樣一句台詞:

結婚就是用失去熱情來換取安穩,過了三年丈夫只會把妻子當成冰箱一樣對待。打開就有吃的,壞了也不去維修。只有在外面有了男人,才會因為自知理虧對丈夫和孩子更好,否則誰會甘心為男人去洗內褲呢?

那些把婚姻謳歌為白頭偕老,一生一世的情感雞湯,其實並不符合人性。人性的需求就是多樣化,當你承認這一點的時候,你會更寬容的看待婚姻中的各種問題,更好的看待婚外的性。

最好的婚姻當然是一生一世一雙人,但這些只是理想的時候。事實上,婚姻外的性,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雖然我知道,這些觀點會挨罵,好在這並不是我提出的,早在一百多年前,羅素就提出過相同的觀點。

如果沒有婚外的性,很多女人大概忍受不了婚姻,渡邊淳一在《男人這東西》里寫到:男人拈花惹草主要是尋求性和靈魂的滿足,而女人紅杏出牆則主要是彌補感情的欠缺。

《海蒂性學報告·女人篇》里,這些是有外遇的女人真實的聲音:

「我不會因為外遇而覺得驕傲。我跟這個人很親近,他肯定我,這是我丈夫做不到的。」

「我覺得我在家裡一點也不受重視,但是他愛我而且重視我。外遇對我的影響是我重新建立自己,支持我、幫助我度過婚姻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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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因為愛情而結婚,然後有了孩子,但很快兩個人在各種瑣碎中把這種愛情消磨殆盡,甚至成了一對每日爭吵,相看厭倦的男女。

這時候,為了孩子還需要繼續婚姻維繫下去。兩個人又都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完全沒有慾望和情感的木偶,那這樣的夫婦在婚姻里該如何安放自己的情感?

每次看到出軌的新聞出來後,就有人評論說,要麼你就離婚單身然後再去找,要麼你就遵從婚姻的約定。實際上,這些評論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孩子和經濟的因素。

那既然夫妻感情並不是永久的,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改變,那如果在婚姻里發生其他的感情,會得到被譴責嗎?

一對在婚姻里完全沒有感情的夫妻,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又不離婚,那這對夫婦該怎樣處理自己的感情呢?羅素給出的答案是,尋找婚外的性或者愛情。

羅素說:「傳統道德歪曲了通姦的心理,它認為,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國家中,若對一個人有了愛情,那就不可能同時再對另一個有真正的愛情了。所有人都知道這不是事實,但是由於妒忌的影響,所有的人又根據這一偽理論,把螞蟻說成大象。所以,通姦並不能構成離婚的充分依據,除非人們在通姦的時候,真的認為第三者比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好。」

羅素認為離婚並不是解決婚姻問題的最好方法,如果婚姻將繼續下去,那麼為了孩子的利益,穩固的婚姻很重要的,但是穩固婚姻的最好途徑是,把婚姻和單純的性關係區別開來。

美滿的生活離不開自我約束,但是與其約束那豐富而廣博的愛情,倒不如約束那狹窄而充滿敵意的妒忌之心。傳統道德的錯誤並不在於它要求自我約束,而在於它沒有要求到點上。

羅素寫於一百多年前的觀點,不管你是批判、怒罵還是不可理解但不得不承認,它在現代不斷的被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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