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定證滅願 光明無量願
住定證滅願 光明無量願
作者簡介:蘇樹華,上世紀九十年代,隨母音老人蔘學。遵母音老人囑咐,2000年後,隨緣傳授心中心法,及其他方便法門。若人發心,修持心中心法,如法修行,三五百座,即可打開本來,見到本性。有緣行者,莫失良機。
十一、住定證滅願
【原文】
『設我得佛,國中人天,不住定聚[1],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
【章旨】
悟道之人,念念在定。若不如是,則非正覺。
【譯文】
『我作佛時,國中人天,皆住正定,直至涅槃。若不如是,不取正覺。』
【釋義】
定聚,即正定聚,三聚之一。三聚。一、正定聚。正定聚,必定往生。二、邪定聚。邪定聚,不得往生。三、不定聚。不定聚,有緣則得往生,無緣則不得往生。
依正見而定,即名正定。依邪見而定,即名邪定。譬如念佛,既有正念正定。亦有邪念邪定。正念正定,必定往生。邪念邪定,不得往生。所謂正念,即認定自心,本來是佛,持名念佛,覺醒自己。所謂邪念,音聲求佛,色相見佛,持名喊他,向外馳求。
凈土世界,無有邪定。凈土世界,無有不定。往生凈土的人,親見自性的人,知見已正,沐浴佛光。因此之故,常處正定,直至成佛。
凈土之定,順性之定。順性之定,行亦定,坐也定,語默動靜悉皆定。正定,則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邪定,則不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
十二、光明無量願
【原文】
『設我得佛,光明有能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
【章旨】
悟道之人,光明遍照。若不如是,則非正覺。
【譯文】
『我作佛時,光明無量,照徹十方,諸佛國土。若不如是,不取正覺。』
【釋義】
我們的自性,便是一大光明藏,光明無量,照徹十方,塵塵剎剎。回歸了自性,便是恢復了自性無量。
在悟者的境界上,一色一世界,一香一菩提。無量萬相,則無量佛國。一佛國中,有無量眾生。無量佛國中,則有無量之無量眾生。
若真修道人,自性之光,普照十方,諸佛國土,無量眾生,普度十方,諸佛國土,無量眾生。若不如是,則非正覺。
我們學佛,應當發願,回歸自性,恢復自性光明,度盡自性眾生,凈化心靈世界,成就極樂國土。
極樂國土,不是物理空間意義上的國土,而是心靈世界意義上的國土。極樂國土,即清凈光明的心靈世界,即清凈光明的自性世界。除此之外,心外求凈土,心外求極樂,以為在宇宙空間的某個位置,有一個無比快樂的地方。如此見解,已是「依文解義,三世佛冤」。蕅益大師云:「依文解義,三世佛冤,縱行六波羅密百千萬劫,以有所得為方便,終名遠離甚深般若。」[2]蕅益大師又云:蕅益大師有問答云:「問:西方去此十萬億土,何得即生?答:十萬億土,不出我現前一念心性之外。以心性本無外故。又,仗自心之佛力接引,何難即生?如鏡中照數十層山水樓閣,層數宛然,實無遠近,一照俱了,見無先後。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亦如是。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亦如是。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亦如是。當知,字字皆海印三昧,大圓鏡智之靈文也。」[3]
[1]定聚:正定聚的簡稱。契合自性,即名三昧,亦名正定。正定聚,即一切正定,悉皆具足。
[2]《靈峰蕅益大師宗論》卷第五之三。《嘉興藏》第三十六冊,第三四二頁下。
[3]《凈土十要》卷第一。《卍續藏》第六十一冊,第六五四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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