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讓另類「鬧婚」毀了新人最幸福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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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爆出「鹽城一場婚宴上,醉酒公公強吻新娘!」視頻,在眾多網友熱評下迅速擴散,甚至引發出了「公公強吻兒媳事件後,公公跳樓」的謠言,給本來神聖的婚禮蒙上了陰影,也給原本幸福和睦的一家人造成了傷害,幸虧警方的及時闢謠,才避免了更大悲劇的發生。
還原真相
2018年2月22日晚,鹽城卞先生為慶賀兒子的結婚大喜,在當地五洲國際宴會廳宴請賓朋好友,出席對象都是卞先生的親朋好友,屬於私人家庭聚會(孤燈伴閑客)。視頻中卞先生只是按照鹽城地方傳統的「鬧新娘子」習俗,做出了看似親吻兒媳、實為假親吻兒媳的「表演」動作,其實不過是為了營造喜慶氣氛和親朋好友笑點而已,並不是真正親吻,更不存在所謂的「強吻新娘」,至於事後「公公跳樓」等就更是網友杜撰出來的,請大家不要繼續再以謠傳謠。
「鬧婚」習俗的由來
「鬧婚」又稱「鬧新娘子」也稱「鬧洞房」是我國民間自古就保留下來的婚禮娛樂方式,是為了渲染結婚的氣氛,也是為了表達對新婚夫婦的美好祝福。「鬧婚」究竟起源於何時無據可查,來歷的傳說有兩個版本,一種說法稱「鬧婚」是為了驅邪避災;另一種說法稱「鬧婚」首先出現在以游牧為主的北方,人們相信在新婚時能忍受棒打可以證明一個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真正有史料記載應該追溯到漢朝,漢末仲長統的《昌言》曾寫道:「今嫁娶之會, 捶杖以督之戲謔醴(xuè lǐ)以趣之情慾,宣淫佚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新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可見,自古「鬧婚」就已被視為是一種陋習。
盤點近年因「鬧婚」引發的悲劇
「鬧婚」是為了祝賀新人新婚幸福(孤燈伴閑客),戲鬧異常,多無禁忌,有「三日無大小」、「鬧喜鬧喜,越鬧越喜」之說。原來「鬧婚」無非做點怪動作或者問個難題逗大家一笑罷了,可如今已經由傳統轉變成了另類,甚至演變成了惡俗引發了很多不愉快的事件。
2013年9月26日,山東泰安16歲的高中生小麗(化名)應同學之邀做伴娘,十幾名男子在「鬧伴娘」時,扒光了她的衣服,對其進行了猥褻,給小麗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其甚至多次想輕生,而涉案人員也均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一場本來應該高興的婚姻卻毀在了「鬧伴娘」的惡俗下。
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區後壩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與夏某從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劉某、朱某三人,在迎親路上為烘托氣氛,將夏某的手腳用膠帶綁了起來,導致夏某摔倒致其面部骨折落下殘疾,評定為十級傷殘。事後,夏某的3位好友賠償了其9萬餘元,莫逆之交卻因一場「婚鬧」而對簿公堂,可悲呀!
2017年10月28日,天津中北鎮一對小夫妻舉行婚禮,新郎死黨們為了別樣的熱鬧,拿起乾粉滅火器對著新郎猛噴,隨後新郎倒地暈倒無法說話,其父母跪地哭喊求助,新郎醒後連續咳嗽說出一句:「好嗎?這是結婚嗎?這是玩命?」,還好幸虧沒有釀成悲劇,不然讓其父母和新娘怎麼辦?
「婚鬧」應該怎麼「鬧」
結婚是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孤燈伴閑客),也是親朋好友相聚的日子,為了烘托喜慶的氣氛,鬧一鬧新人原本是無可厚非,但切記要注意方式和方法。
「凡事有度」。「鬧」可以但一定要講個度,像拿滅火器、雞蛋打新郎或者將新郎手腳捆上,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上述情況極易給新郎的身體造成傷害,千萬別把「紅事」辦成了「白事」而悔恨終生。
「惡搞」不等於「噁心」。可以對新人進行搞笑行為,什麼畫鬼臉或者敲個盆都可以,但不能讓新人做一些極其下流不堪入目的動作,甚至以「鬧」為名實施流氓的行徑都是不可取的,不但會給在場的孩子們造成心靈上的傷害,而且可能會由一場婚姻引發成牢獄之災。
不能有背「倫理」。看過很多婚禮視頻中,有「公公」親吻或者摟抱新娘的「鬧婚」情節,無論是做戲或者表演,都是不可取的。別忘了中國是有著幾千年文化古韻的文明之邦,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不能丟,不能因庸俗之樂而毀了炎黃子孫的形象!
最後,小編奉勸那些熱衷於另類「婚鬧」的朋友們,想想如果在「鬧婚」悲劇中受到傷害的是你的親人,你又該如何面對?「適可而止,樂而不俗」,才能讓新人的婚禮神聖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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