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再起波瀾的政商關係話題,公職人員須注意什麼?
日前,一則以「山東民營企業實名舉報臨沂官員老賴不作為致企業損失過億」為主題、配有視頻與文字的舉報信在網路熱傳。舉報信的作者為臨沂市金鳳凰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方成。
這已是春節期間,山東省發生的第二起企業家實名舉報官員事件。早在新年之前,山東德州明星企業家、皇明董事長黃鳴實名舉報德州市委書記的新聞,也曾迅速引爆輿論。
從去年底知名企業家毛振華於亞布力「雪地陳情」,到春節伊始北方經濟大省山東連續出現民營企業家實名舉報事件,政商關係的老話題再次呈現在民眾面前。
更值得人深思的是,前不久,十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因嚴重違紀被撤職。有關他的通報明確指出,楊晶同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謀取巨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
這些事情告訴我們,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是相關公職人員的「必答題」。那麼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兩者間又如何才能構建起這種關係?
2月27日,新華每日電訊轉載了一篇題為《必讀!公職人員和商人打交道的10條戒律!》的文章,說清了政商交往應堅守的十條基本底線。
1.不要與有權力背景的商人太親近
有權力背景的商人是很可怕的,表面上可能和顏悅色,背後不知道會給你使什麼絆子,對你的工作更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影響。
2.不要與有黑社會背景的商人太親近
這種人表面上看來比較講義氣,但實際上最破壞規則和原則,讓你在義氣中迷失,甚至讓你捲入意想不到的災難中。
3.不要與惡習太甚的商人太親近
所謂惡習,主要是指吃喝嫖賭抽。這種人沒有什麼理想和抱負,眼裡只剩下錢,只剩下享樂。
4.不要與不孝順的商人太親近
凡是不講孝道的人,品德上肯定有瑕疵。這種人往往也不講誠信,不講友善。試想一個對父母都不好的人,又何談對朋友、對他人呢?
5.不要與奢侈墮落的商人太親近
這種商人一般都持有金錢至上、利益至上的觀點,認為有錢可以買到一切。
6.不要與小氣吝嗇的商人交往
凡是斤斤計較,一點都不大氣,自然是只講索取、不講回報的。這種人一旦利益得不到滿足,就極可能翻臉。
7.絕對不要收商人的禮品禮金
現在是明令禁止收受禮品禮金的,切記切記!
8.絕對不要與商人喝得酩酊大醉
首先,喝醉容易誤事。其次,各地禁酒令的陸續推出也意味著在很多場合、情形下不允許喝酒。
9.絕對不要與商人去娛樂場所
近年來,中紀委通報了多起涉及頻繁出入高檔酒店及高消費娛樂場所的典型案例。前車之鑒,值得我們深思。
10.絕對不要與商人玩賭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參加賭博屢教屢犯,或者賭資較大,或者在工作時間賭博,或者在國(境)外賭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黨員領導幹部參加賭博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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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綜合 新華每日電訊 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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