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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賭博理所當然,滿大街的「借款放貸」也該打擊

城灃

這個春節回家過年,明顯感覺到賭博、打牌的少了。之前的過年,純粹就是為了打牌,十有八九的人都會參與,有的甚至通宵達旦,但在這個春節,這種現象消失了。原因是,1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開視頻會議,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進一步深化打擊整治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參與賭博被查處的,輕則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的人員將承擔刑事責任。

在筆者小時候,印象最深的莫過於抓賭。那時,對派出所的唯一感官就是如此。只是,近十幾年,對賭博的打擊近乎絕跡,以至於任何地方都能看到牌場的身影。不會打麻將,會被人恥笑;若說這是在賭博,更會得到熱諷。整個社會風氣在慢慢變壞,還有的人陷入了賭博的黑洞里。

伴隨著麻將、賭博的興盛,近兩年,街頭的「借款 放貸」小廣告也在增多,在2017年更是達到頂峰。手中有餘錢的,有的借給擔保融資機構吃高息,有的乾脆自己放貸;就是手中無錢,也要參與進行吃上兩口肉。用「人人放貸」來形容,也不為過。

河北建築工程學院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大三學生李興元,1月30日被發現死在學校附近的賓館裡。李興元生前曾通過網路貸款,到自殺時已累計了近5萬元。2017年10月中下旬,其父李福全接到了催收的電話,才知道兒子欠了貸款的事。他與兒子電話溝通,兒子才承認「欠了五萬多,最初是借了五六千,還不起,後來因為是分期貸款,有借過幾百的,也有一千多的,越借越多,利滾利滾成了五萬多。」

李興元是否通過街邊的「借錢 放貸」小廣告借的錢,尚不得而已,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個小廣告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一個放貸團伙,一個陷阱在等待著一步走錯之人。

在今年兩會召開之際,筆者已經寫了兩篇關於打擊高利貸的文章,第一篇寫了高利貸的利率特徵,第二篇寫了高利貸通常被認定為民事,待受害人向得到法律救濟時卻很難得到,此次這篇,我想突出高利貸一般涉及哪些罪名。

高利貸犯罪,一般涉及三類罪名,一是非法吸收公民存款罪,簡單理解就是放貸者的資金來源是通過高利借來的;二是高利轉貸罪,與前一個罪名不同的是,高利轉貸的資金來源為套取的銀行啊或者金融機構的貸款,再高利轉貸出去,牟取利息差;三是人身傷害、尋釁自身等犯罪,這個很好理解,就是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而被對方傷害。

分析這三個罪名,在現在這個社會,放貸者已不是法盲,很少再去打打殺殺,而他們最擅長使用的是利用套路貸或者多人合夥,將受害者的財產逐步佔為己有,非法獲利比借出去的錢高出多少倍。真的到了傷害人身的地步,一般也就意味著借款人的財產已經被侵佔完畢。

而前兩個罪名,受害人想得到證據卻非常難。就算是懷疑,或者有些蛛絲馬跡的證據,到了公安機關那裡,立案的幾率卻非常小,因為不外乎,涉案金額太小,是經濟糾紛範疇,無法查實。反正,受害者想討回公道,幾乎難於上青天。

相比賭博,放高利貸的危害更大。前者想戒除還是可以的,主動權畢竟在自己手裡;而後者則不然,只要沾上高利貸,就會被人當初魚肉肆意宰割,主動權在別人手裡。打擊賭博理所當然,滿大街的借款放貸也更應該打擊。

如果說「金融大鱷」會造成「金融亂象」,必須予以打擊;那放高利貸的那些小魚小蝦們,也完全可以滿池水攪混,其危害不容小覷。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準備向全國兩會提交關於增設「非法放貸罪」的建議,以期治理因民間借貸所衍生出的暴力催收、侵犯個人隱私等現象,進而有效打擊逃避金融監管的放貸行為。而對於高利貸入刑,民間的呼聲也日趨告漲,即便不能入刑,至少也要在治安層面給與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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