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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貳書及解經

約翰貳書全書

1:1-13本書信是約翰的第二封信,其中心內容是勸勉實踐愛,以及警戒諾斯底主義的假教師。約翰堅決有力地勸告大家不要與散布謬誤理論的假教師有接觸或來往。在此我們認識到以下兩點:①初期教會當時假教師的邪惡影響的深刻程度;②善與惡,真理與虛假是不能並存,或同負一軛(林後6:14,15)。

1:1長老:希臘文是具有「年長者」或「受尊敬的元老」之意。此稱號來源於猶太教的長老制度。保羅從第一次傳道旅行開始就任命地區教會的長老(徒14:23)。使徒彼得也稱自己為「長老」(彼前5:1)。本書的發信人也自稱「長老」,提示他本人在收信人當中早已是廣為人知的有權威的人。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指收信人。用隱喻的表現指當時在亞洲的某教會和在那裡的信徒。彼得也曾經把羅馬教會描寫為「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彼前5:13)。我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當時羅馬帝國對教會的逼迫。

1:2真理:是藉著基督啟示,因著真理的聖靈使聖徒領悟的神的話語(約1:14;14:17,26)。教會的愛和交通與真理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教會的聯合運動,只有在對真理不讓步或不妥協的範圍內才有可能,如果都處在相同的真理中,就應盡最大的努力使之聯合。

1:3以祝願的方式結束,書信開頭的問候語是當時的習慣(羅1:7;提前1:2;彼前1:2)。本書信的祝願可看成是對信徒的一種應許。也就是說行「在真理和愛心「里的人,必常與神的恩惠,憐憫,平安同在。

1:4我們從父所受之:這句話暗示真理的(神性)起源和歷史性。

1:5本文中使徒約翰論述了真理與愛的相互關係。真理和愛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兩者相互補充,是必要充分條件。因此說,自己行在真理中卻不實踐愛的人是說謊的人(約壹3:18,19)。

1:6起初:約翰一再(5節)強調這句話。當時約翰的讀者可能不知如何對待在「愛」的美名的招牌下教導假真理的巡迴傳道人,所以陷入混亂之中。約翰的立場非常明確。不能因為虛假的愛,在真理上做出讓步。因為真正的愛,惟有在真理的基督里才能實現,而愛的實踐就是在真理中行。

1:7-11本文明確地表明了使徒約翰對當時 活動的假教師的堅決態度。迷惑人:指用錯誤的主張和行為歪曲福音真理,把信徒引向不信的人。他們的特點就是混亂。

1:8闡明了在末世,也就是基督再臨時將有的獎賞,這句話明確表明了約翰對末世論的關心。不要失去:以否定的方式表達了警告的目的,指不要使使徒的勞苦徒然(加4:11)。要得著:用肯定的表現指出警告的目的。

1:9有父又有子:區分是否越過基督教訓的試金石。沒有不承認兒子就尊敬待父親的方法。失去兒子的人也會失去父親(約5:23;14:6,7)。說自己只認識父親,卻不認識兒子的人不是真正了解父親的人。因為父親和兒子原為一(約10:30)。

1:10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款待巡迴傳道人,是當時教會和信徒的重要義務。但對異端的小小的好意,也屬於犯罪。因此說基督論如此重要。這是因為教會把根基立在對耶穌基督的明確的信仰告白上(太16:16-18)。並且這種信仰告白是聖靈給予的(太16:17;徒16:14;羅8:6),否認基督就是證明他們心中沒有聖靈。

1:12-13以日常生活中的問安作結束語。這與約翰三書的結尾很相似。

—《精讀本聖經注釋》

約翰二書全書

1 使徒約翰晚年可能在以弗所教會中負責監管的工作,是作長老的職責(提前5:17;多1:5;雅5:14;彼前5:1);彼得也有過類似的職事(彼前5:1)。 「蒙揀選的太太」:「太太」可譯「女士」或「夫人」,可指一女信徒;「兒女」就是這位女信徒所生的子女。13節的「姊妹」是她的姊妹,也可指當時某一教會;「兒女」為這間教會中的信徒。依此解釋,13節的「姊妹」是另一間教會(可能是約翰所在的以弗所教會)。

3 「恩惠、憐憫、平安」:看《以弗所書》1:2注。

5 「新命令」:看《約壹》2:7注。

6 愛與遵守神的誡命是分不開的;遵守神的命令是愛神的表現(約14:21),也是基督徒的標記(約壹3:24)。

主耶穌的新命令是叫信徒彼此相愛(約13:34)。

7 本節至11節談到當時的異端諾斯底派的謬說,可參《約壹》〈參考資料〉。作者鄭重指出此派「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是迷惑人的敵基督(看約壹2:18注)。他指出這些假教師越過基督的教訓,心中並沒有神。基督是道成肉身,耶穌就是基督(約壹2:21-23),他勸勉信徒常守這教訓。

10 傳講異端教訓的人,也利用信徒接待旅客的便利,旅行訪問。作者勸信徒不可接待他們,供給食宿,以免在他們的惡行有份,支持贊同所講的虛假道理。

這裡包含了一條今天支持教會事工的奉獻原則:我們應求神給智慧能分辨是不是出乎神(約壹4:1),以免在他們的惡上有份。

12 用紙墨筆之於書,在當日文盲眾多而紙筆不方便的時代,只能記錄或報導相當重大的事,不象今天印刷媒介發達,幾乎人人可作自己的出版人。約翰時代,蒲草製成的紙已出現,但仍價值昂貴。此處提紙,可見羊皮卷之外,紙已採用溝通媒介。比較《提後》4:13。

13 參1節注。

—《啟導本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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