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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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理電氣1611-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年代,這是愚蠢的年代;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這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這是絕望之冬;我們的前途擁有一切,我們的前途一無所有;我們正走向天堂,我們也正直下地獄。
——雙城記
查爾斯·狄更斯,全名查爾斯·約翰·赫法姆·狄更斯(英文原名: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英國作家。
狄更斯特別注意描寫生活在英國社會底層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當時英國複雜的社會現實,為英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開拓和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的作品對英國文學發展起到了深遠的影響。
《雙城記》
[英]查爾斯·狄更斯
如所有的名著一樣,《雙城記》之所以成為經典,歷久彌新,就是因為它新奇的故事背景,巧妙的故事情節,優美的語言文字,都像美酒一樣,可能最初讀時難以融入,但到最後,還是會身臨其境,與人物命運共波折,進而一曲終畢,拍案叫絕,《雙城記》,確實是一本經典。
最初的讀者一定會感興趣雙城是哪裡,倫敦和巴黎。不過,這些除了提供特定的故事背景外,我覺得無關痛癢。故事的內容也易概括,一條線講到底,這點理解起來很容易。本書的一個主題,是對法國封建貴族殘忍無道的抨擊,但也是對那推翻封建卻毫無理智,同樣不成熟又冷酷刻薄的革命派的抨擊。至於人物,主人公是露西·馬奈特(馬奈特醫生的女兒)、查爾斯·達奈(厄弗里蒙地侯爵的侄子,愛上露西·馬奈特)、馬奈特醫生(一名政治犯)、西德尼?卡頓(一位憤世嫉俗的律師,愛上露西·馬奈特),而全書中也會出現一些次要人物,雖然戲份不多,但在情節推動方面常有推動的作用,也有一個巧妙的鋪墊,在前文埋下包袱,當書後展開時,令人拍案叫絕。如德法奇太太,這個在前文看來只是一個酒館老闆娘的角色,她時常在那裡木然的編織毛衣,十分專註,或說還有點冷酷,這就為書後交待她發動革命並成為魔鬼式的殺人機器做出合理的解釋。
另外,書中的情節也安排地很巧妙,達奈正是那個令馬奈特大夫淪為政治犯長期秘密監禁的貴族的侄子,也因此,馬奈特大夫才絕望而氣氛的寫下將達奈送上斷頭台的書信;而那對在貴族要求下馬奈特大夫治療的男女,恰巧正是德法奇太太的家人,這也正是德法奇太太為何要攻佔巴士底獄,並拿走書信,想將達奈一家趕盡殺絕的原因。全書的情節連貫,布局緊密,難怪會為世人推為經典。
我認為本書中塑造最成功的是律師卡頓的形象。在書的開頭他只是一名法官的下手,在社會上被冷嘲熱諷,自己也因此憤世嫉俗,他整日蓬頭垢面,一副頹廢墮落的面容,但正是這樣一個在文章前半部分不起眼的小人物,卻在結尾高潮處成為力挽狂瀾、扭轉局勢的關鍵性人物。這樣的強烈對比,給讀者心中留下了強烈的震撼。仔細想想,很多人喜歡卡頓這個人物形象,可能是他的經歷更容易給我們情感上的共鳴。卡頓外表邋遢不檢點,這是被社會折磨的結果,但從書中也可以看出,卡頓其實是一個能力很強,很有才幹的人,他對棘手事件的處理總是一針見血,在達奈首次審理中,當事態處於對達奈不利之時,原先那個一直在法庭上目光獃滯的盯著天花板的卡頓突然遞過一張紙條,之後事態扭轉,逢凶化吉,可見卡頓完全不像他外表那樣庸俗普通,這種少林掃地僧般深藏不露的形象,正是多少人曾夢想成為卻最終未能實現的樣子,我們因此開始喜歡他,他和我們的身份一樣普通,確實一個「平民英雄」;另一方面,卡頓對愛情的偉大專一,他深愛露西,即使無法實現對她的愛,但仍不計回報的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露西愛人達奈的生命,為了讓愛的人幸福情願放棄自己的幸福甚至自己的生命,這何嘗不是最偉大的愛,卡頓這樣一個看似庸俗的人居然有如此境界,通過反差更深化了他的形象。這些都是讀者們夢寐以求的美好又高尚的東西,卡頓有,我們崇敬這樣的人物。
在卡頓最後為愛獻身時,莊嚴的說出一段話,「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這裡的耶穌,可能就是卡頓一直堅守的真善美,他在這個快要讓他絕望的社會遇到了露西,像是看到黑暗中的一道光,他情願為她獻身,那是為真善美、為理想獻身。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社會中的真善美和假惡丑是一直會伴隨人類文明的,關鍵是你個人選擇什麼,最終伴隨與你的就會是什麼。這就是我讀完《雙城記》的淺見。
文章源自呂宗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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