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失期根本無罪,陳勝起義的真實原因其實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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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想必很多人都還記得陳勝吳廣起義的故事吧!當時的那一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可是傳揚了幾千年,可是最近,閑讀史記,大雨失期真的要殺頭嗎?
原文如下
「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曰:「敬受命。」
這就是著名的大澤鄉起義事件,很多人都以為陳勝因為大雨失期失期真的要殺頭嗎?
秦法真的那麼苛刻嗎?
其實不然,這都是陳勝的謊話而已。
1975年,雲夢縣出土的睡虎地秦簡,裡面記載秦朝這方面的法律:
御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翻譯過來就是不去的話,罰造兩套盔甲,晚了3-5天,被罵一頓,晚上6-10天,罰造一個盾牌,晚10天以上,罰造一套盔甲。雨水阻期,更是可以免除責罰。
而且除了史記,之前沒有任何歷史資料記載說陳勝吳廣起義是因為「失期當斬」。
網上關於這個的解釋很多,我最相信的一段解釋是這樣的。
大雨失期,陳勝欺負這些人不懂法,就哄騙他們大雨失期是要殺頭的,陳勝本來就口才了得一番說詞之下,這些人徹底反了。
陳勝是一個胸有大志的人,一個能說出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的人是不會安於現狀,做個小小的帶兵長官的。
這一點從陳勝造反後的心理變化就可以看出來,稱王后,有個以前認識的人叫他小名,陳勝一氣就把他殺了。
不要高估那些造反者覺悟有多高,當了皇帝誰都一樣,估計,陳勝對待手下也不怎麼好,陳勝自己的行徑跟暴秦簡直沒什麼區別,後來被自己的車夫殺死也算是活該。
只是可惜了那數千兵將,原本大雨失期罪不至死,卻因陳勝的野心,葬送在一片火海之中,
第一個造反的人是陳勝但是最後當上皇帝的人卻是劉邦,歷史有時候真是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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