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利眾州課程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頂禮大恩傳承上師,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大悲利眾州課程(九十九)
《顯明佛陀密意》
2016年3月17日北京
持戒度?饒益有情戒
饒益有情戒,包括了所有的佛菩薩,指為了實修利益他人,我們捨棄與此相違之法的心應毫無間斷。我們為了利益眾生而做這個事情,這就是饒益有情,「如果為了利益他人,即使違背了自己四根本墮的戒律,也是可行的」,菩薩的一切行為,一切行處,不是為了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為了眾生,這種情況下,如果違背了戒律,是可以開許的,但是,要注意觀察相續,有些人,表面上看,似乎是在做利益眾生的事情,這個時候,要發自內觀,觀察深層次的動機如何,如果經過反反覆復地觀察發現,這個動機裡面沒有任何自我的想法,沒有任何垢染自利的念頭,那麼就與這裡的教言完全符合。不然的話,表面上是利益眾生,實際上是為了個人的利益,這樣,不但沒有利益,反而有極大的過患,因為這樣做,欺騙了佛菩薩,欺騙了眾生,依託佛菩薩,成就了自己的事情。所以,這裡要進行再三地觀察之後,才能去做。「如婆羅門子星宿和大悲商主等等的事迹。」佛陀在成佛之前,曾經殺了一個人,不但沒有罪業,反而積累了多劫的福德資糧。「另外,若能為了利益他人即使是自己的攝善法戒也可以捨棄」,就是為了利益他人,不在於表面,根本在於你的出發點如法不如法,如果出發點完全是清凈的法,那麼自己的攝善法戒也可以捨棄,如睡蓮菩薩或帝釋目秀等他們的事迹。
補充內容,引自《無礙智 無量光牟尼密意顯明論》
經典中有許多故事,敘述菩薩在必要時,如何為了利益眾生而違犯不造惡的戒律。這裡提一下兩則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一位名叫噶爾瑪的婆羅門。很久以前,噶爾瑪那個時代的人壽命很長,人壽千歲,噶爾瑪選擇出離世間,成為一名僧侶,他到森林裡去靜坐修行,非常精勤地修持了四千兩百年,在那以後,他前往附近一座城鎮,住錫在國王的宮殿里。有一天,一位商主的女兒來到王宮,見到了噶爾瑪,因而對他心生愛慕。商主女兒來到噶爾瑪的房間,要求噶爾瑪娶她為妻。僧人噶爾瑪對商主的女兒說,她不該對他提起這種事,因為他已經出離世間。女兒答道,如果他起身離她而去,當他走到第七步時,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噶爾瑪自忖,既然已經捨棄世間,也領受了出家的戒律,不可以娶這名女子為妻,因此起身準備離去。就在他要踏出第七步時,他意識到,如果這名女孩在他的房裡自盡,對這女孩來說後果堪慮,也會引發極大的醜聞。因此他下定決心,要以這名女孩為自己大悲心的對境,縱使後果是要墮入地獄,也應當破了自己的戒律來拯救她。換句話說,拯救這名女孩,比拯救自己還重要。他在踏出第七步前折返,接納女孩成為他的妻子。一起生活了十二年以後,噶爾瑪再度出離世間,遠走他方,並修行很長一段時間。據說後來他轉生至天界。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噶爾瑪不但沒有因為這件惡行得到苦果,反而因為藉由發心把他人的福祉置於自己之上累積了廣大的福德。當時的婆羅門噶爾瑪,就是現在的釋迦牟尼佛。
第二個故事是關於一名船長。很久以前有五百名商人,他們在海中航行,到許多島嶼上尋寶。尋寶成功以後,他們開始啟程返航。在船上有一名船員,看到商人收集來的寶藏,心中起了歹念,想要密謀將他們殺害好將所有的寶物據為己有就在這時,船長知悉船員的企圖,因為船長的心地非常慈悲,便設想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這件憾事發生,卻想不出什麼可行的方案。船長知道,如果這名邪惡的船員殺了商主,一定會墮入地獄永無出期,因此心中生起了很大的悲心。他心想,如果在船員執行犯罪計劃以前,就先把他殺了,就能挽救此人免於未來之苦。因此,懷抱著把對方的痛苦拿來自己代受,把自己的幸福快樂施予他人的發心,船長把船員殺了。據說船長不但沒有墮入地獄,還累積了等同行善九大劫的廣大福德。因此,這件殺人的行為,不但沒有成為惡行,還成了一件善行。這位船長就是後來的釋迦牟尼佛。
根據小乘傳統,出家人不管在任何時候,絕對不可違犯四種主要的戒律,分別是殺、盜、淫、妄語,違犯其中任何一條,就毀壞了佛法的生涯。但是在大乘的傳統當中,若動機是出於大悲心與菩提心,為了能夠利益他人,在必要時,可以開許違犯這四種戒律,這麼做沒有任何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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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師三寶加持力
願我速成無上覺
度盡六道諸有情
皆共成就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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