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喜歡喝酒?微醺時,這個世界都善意得多
朋友的酒
老大
李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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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作家,似乎都是酒鬼。
古龍是最典型的一位。他愛酒人所共知,他的才氣,他的魅力,大概七分都是酒。
他拖稿,逼著當時做編輯的林清玄和他喝酒, 不喝就不寫,一派小孩任性模樣。
他照顧朋友,酒場上承諾三毛:「以後若有人欺負你,告訴我。」
至於他的小說里,沒有一個主角不喝酒,李尋歡以酒自戕,陸小鳳以酒會友,到了歡樂英雄里,大家有酒喝酒,沒酒喝水,境界又高了一層。
不過,他和酒的故事並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快樂。
他的劫,是酒。
1980年,古龍在松吟閣吃飯時遇黑社會逼酒,他不從,結果被刺傷手上的大動脈,一次失血2000CC,性命垂危。
他的病,也是酒。
松吟閣一事後,他大量輸血,據說當時血不幹凈,導致他換上肝病。醫生直言,若再飲烈酒,就是催命。
古龍並沒有聽醫生的話。
寫作其實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它不僅僅是體力和心力的極端消耗,更是一個人對自我的戰鬥。那種自我質疑、推翻、重建的過程,足以把一個人消耗殆盡,而其中的孤獨,也絕非一般人可以理解。
▲海明威:「假如我的書掙錢了……我們找個能喝酒的人,把我的版稅喝掉。」
古龍呢,拿了稿費就要去換酒,呼朋引伴,喝上幾天。
他的好友陳曉林回憶與古龍喝酒的情形:
任何一個人跟他交朋友久了,最後一定會家庭破裂。因為他會在三更半夜睡覺的時候打電話,說他跟一群朋友們正在哪裡喝酒,你非來不可啊、我們等你啊……
從晚上七點鐘,到了十點,朋友都要散了,他就會說再坐五分鐘,然後就這樣,一直再坐五分鐘,把朋友拖著坐到清晨七點鐘。
陳曉林對古龍的定論是:「由此可知他真的是多麼寂寞。」
這世上,每個人對於孤獨的敏感度和耐受度都是不同的。
有些人無法過一粥一飯早九晚五的世俗生活,他們只能徜徉在一片雪白的精神世界裡,茫然四顧,並無二人。
尖銳的靈魂是無法與人共處的,但這樣的人,又會格外渴望理解。
自處無法,只得把荒誕與孤獨,一飲而盡。
哪裡真的有「自古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呢?
大部分時候,不過是縱一時歡愉,入無底地獄。
可一時歡愉,也是歡愉啊。
我們這些凡人,沒有海明威、古龍這樣的天才,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幸事。生命的觸角鈍感一點,也許就不必總是「不勝人間一場醉」,而是可以「晚來天欲雪, 能飲一杯無」。
最舒服就是微醺時,感覺整個世界都善意得多。
人們變得慈眉善目,妙趣橫生,沒有尷尬,沒有冷場。
初次相逢的一見如故,略有嫌隙的握手言和。一派平和,天下大吉。
忽然之間,上蒼慷慨地賦予你想要的東西,沉重的身體飄然了,大腦進入了奇幻般的理想王國。
孤獨者擁有了熱鬧,逃離者得到了平靜,不善言辭者口若懸河,而做事周到者卸下了包袱。
那些以為一生會埋在心裡的話,借酒才能說出三分;從來不敢想起的人,醉時才能在心裡翻起。
酒是消不得愁的,但酒是個殼子,讓你我躲進去片刻。
然後收拾自己,重裝上陣,去應對這個不那麼美麗的世界。
我是不承認應酬時喝的酒是酒的,那不過是謀生的苦藥;也不承認自虐式喝到爛醉的酒,那不過是輕度的嗎啡。
最好喝的酒,不在於白紅清,不在於多少度,而是像馮唐為古龍寫的那首詩:
一個有雨有肉的夜晚,和你沒頭沒尾分一瓶酒。。。
用正確的方式喝酒,又怎會需要生死承諾書!
酒是助興之物,在剛剛過去的春節期間,人們的情感、情緒通過酒得以釋放,給親友團聚帶來了極大的歡樂。同時,酒也給這歡樂氛圍帶來了一絲衝擊,衝擊的來源之一,就是橫空出世的喝酒「免責承諾書」,也稱「生死狀」。
網傳「免責承諾書」截圖
但是,究其原因,喝酒者的家人之所以擔心,並阻攔其喝酒,還是為其健康和安全著想的緣故。如果採用正確的方式喝酒,只有歡樂沒有傷害,家人又怎會阻攔呢?那麼,什麼是正確的喝酒方式呢?
一、喝對酒
我們曾經不止一次介紹什麼是「健康的酒」,簡單說就是「純糧釀造的白酒」。為什麼會認為純糧釀造的白酒是健康的酒呢?一方面是從釀造物理學分析得出的結果,一方面是海濤經過實踐經驗得出的結果。
從白酒的釀造物理學來說,「酒是農作物裡面的糖經過發酵轉化為乙醇」,也就是說,酒應該是高粱、小麥等農作物經過發酵,自然釀造而成的。那麼,原則上所有用農作物釀造出來的酒都是健康的酒,可以作為健康酒的代表。
所以說,正確的喝酒方式,首先要喝對酒,喝不傷害身體,不讓家人擔心的酒。
二、喝對量
喝像純糧釀造的酒,對人體本身是有益的,喝完之後沒有頭疼、嘔吐,甚至酒精中毒這樣的問題,家人又怎會埋怨?雖然如此,如果喝的量過多,依然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那麼,正確的喝酒方式是喝多少呢?
研究表明,正常人喝酒的量應該是自身體重的千分之一。比如,一個體重50千克的人,每天喝50克,大約1兩酒即可。但因為每個人體質不同,體內含乙醇脫氫酶和乙醛脫羧酶的量也不一樣,所以喝酒時也要以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不能一概而論。
不可忽視的現實問題是,聚餐飲酒,基本上不可能真的每個人就按照標準喝。高興之餘,喝多、喝醉都在所難免。那麼這種情況該如何把控?針對這種情況,首先要喝對酒,不至於喝多了損害健康。其次要保持堅定的信念,無論是參加喝酒遊戲,還是根據風俗勸酒,感到不舒服的時候,要果斷停止或少飲。
春節前有人發布過一篇文章《提個醒!聚會喝酒,這四種行為要擔責》,其中提到,出現有強迫性勸酒行為、明知對方不宜飲酒還勸、明知對方開車而不勸阻、酒後沒盡到照顧義務等情況的,如果有人酒後發生意外,一起飲酒的人要承擔責任。
同時也告訴大家「如果盡到了勸阻義務,照顧好了醉酒者,就可以避免承擔法律責任。」但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仍要分擔補償損害人的損失。律師們也表示,這樣的承諾書並沒有法律效力。
一方面是借酒抒發情感的民間需求,流傳數千年的白酒文化;一方面是因酒擔責帶來的顧慮,眼下聚餐飲酒正處於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免責承諾書的出現,說明最終還是需求戰勝了顧慮。
既然人民對飲酒有需求,而酒本身又是有益於健康,有益於社交的物品,那麼,「禁止」就不如「疏通」,「打擊」就不如「引導」。一味的阻攔,就不如告訴他們正確的喝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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