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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錢,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作者:深小北

劉娜和寧米結婚五年,育有兩個兒子。

兩人因三觀不合,分房睡一年多。

寧米遊手好閒不學無術,靠父母的退休工資支撐他的小家庭,劉娜邊帶孩子邊做微商賺點小錢補貼家用。近一年兩口子發生肢體衝突高達五次,兩次嚴重到劉娜直接送醫院。奈何娘家遠在四川,就算家中有兄弟也鞭長莫及。

春節,劉娜想帶孩子回四川娘家過年,寧米不同意,除夕前一天兩人又差點動手,多虧公婆及時攔截下來。公婆責怪兒子,可養了三十多年的兒子就這德行,婆婆除了哭,公公除了罵,除了掏錢接濟也別無他法。

劉娜一想到餘生要跟這個扶不起牆的男人過一輩子就感到人生晦暗,她決定離婚了。她想好了,孩子一人一個,她卡里存了一萬五,可以給她撐一段時間,開學孩子一上幼兒園,她還可以做點別的多賺點錢。她父母不同意,父母說:「你就這麼點積蓄還帶著個孩子怎麼生活?我們都是跟你哥嫂住,你回來暫住沒問題,久住恐怕日子不好過,你要為將來做打算,這孩子不能要,讓他們家給你賠償一筆錢,你帶著錢以後做什麼都可以,生活也沒那麼艱難。」劉娜沒想過回四川,畢竟離開四川近十年了。她想就近租房子找工作。父母和朋友都勸她不要孩子,要錢。劉娜猶豫了,要錢,夫家沒錢,要孩子確實也難,下午時分她來找我諮詢。

關於離婚到底要不要孩子?在我這裡只有一個答案:「必須要孩子。」

對此,我只說三點理由。

一:經濟困難是暫時的。

在如今這個社會,只要手腳健全,具備勞動力,能夠吃苦耐勞,勤儉持家,養活自己和一個孩子沒有問題。錢是可以賺到的,一旦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以後有錢想要回孩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要回也得付出巨大的精力和財力。而那時,孩子未必願意跟你了,他的心裡也許被夫家教唆得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二:孩子跟著媽媽最幸福。

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無可替代。缺失母愛的孩子從幼小到老,心頭都有一個碗大的創口無法癒合。爸爸也會愛孩子,但男人獨自生活和抗寂寞孤獨的能力比女人弱,這也就預示著他再婚的速度會比媽媽快。這個世界將女方孩子視如己出的後爸很多,但將男方孩子視如己出的後媽相比而言就會少許多。這源自大部分男人的胸懷比女人寬厚。男人再婚後未必能夠保護孩子,有錢也沒用。這裡可以參考《我的前半生》中的陳俊生。但女人不同,她絕不會允許任何人傷害她的孩子。有句話說得好:「女子本弱,為母則強。」女人可以為了孩子不再婚。男人為了更好的照顧孩子,會儘快的給他找後媽。

三:孩子生下來就是一生的責任。

懷胎十月,歷經生死才得到一個孩子,那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沒錯,離婚後會再婚,再婚後還會有孩子,但一個孩子不能頂替另一個孩子。只要你是一個正常的媽媽,無論將來過得好壞,被遺棄的孩子都是你心頭這一生拔不掉的痛。(絕情的媽媽不在此內。)愧疚將折磨你一生。

作為一名母親,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捨棄孩子選擇其它。沒錯,不帶孩子生活是輕鬆,沒那麼艱辛,再婚也很容易。但若要犧牲孩子的幸福來獲得更好更安逸的生活,於心何忍?孩子是財富,不是負擔,寧可一生疾苦,一輩子不再婚,也不要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不要認為爸爸條件好能夠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就放棄他。孩子對母親的依戀與生俱來,比起好的生活條件,他更願意跟著媽媽吃苦受難。

女人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但同樣也別低谷自己的可塑性。許多身無一技之長的單親媽媽都通過後期的努力獨自將孩子撫養成人並教育得有禮有節,知恩圖報。更何況這社會帶著孩子再婚找到好好先生的女人比比皆是。對自己有信心,對未來有勇氣,當沒有勇氣的時候看一看孩子,他就是原動力。

過得下去,就別離。

實在要離,有錢沒錢,一定要爭取孩子。

苦難和挫折都是財富,逼迫你成長,重塑自身,給你改變人生的機會。只要心中有力量,勇敢堅強,不畏苦難,沒有什麼難是挺不過去的。

離婚,什麼都可以不要,除了孩子。

未來很長,要堅信,一切都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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