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國軍隊武器繼承英美,為啥戰場上卻打不過解放軍56式槍族
說起1962年的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就繞不開雙方武器對抗的有趣話題。在高原作戰那麼困難的情況下,解放軍為什麼能夠打贏印軍?我們使用的武器在戰場實用性上壓住了印軍,這是一個重要原因,頗為值得回顧一下。
這次邊境作戰中,印軍參戰部隊的戰鬥力還是很強的。如東段印軍主力第4師,原來曾是英聯邦軍隊中的王牌勁旅,參加了打敗過德軍名將「沙漠之狐」隆美爾的阿拉曼戰役,有四分之一左右經驗豐富的老兵服役到六十年代。還有像廓爾喀、拉加普特、旁遮普出身的不少營連分隊,曾在英軍指揮下東拼西殺,歷史悠久,剽悍勇猛,立過很多戰功。這些戰鬥力相當強的部隊,能如運用得當,想打敗他們是不容易的。那麼,印軍使用的武器如何呢?
下面我們就從步兵分隊使用的典型武器入手來分析一下。
印軍使用的步兵武器型號繁雜,主要來源於英聯邦國家和美國,多是二戰時期的老產品。如步槍是英制李恩菲爾德步槍,衝鋒槍是英制司登式,輕機槍是加拿大布倫式,重機槍是英式維克斯、美式勃郎寧式。
上述幾種步兵武器雖然都經過二戰的戰火考驗,但在高原作戰中卻暴露出較為嚴重的缺陷。如李恩菲爾德步槍系單發栓動,射速太低,子彈重量大,單兵攜彈量少;斯登衝鋒槍的射距較近,又因高原植被稀少而難以突近射擊,發揮不出威力;布倫式輕機槍射程遠,子彈殺傷力較大,可是彈匣容彈量低,火力持續性差且運動不便;維克斯、勃郎寧重機槍都比較笨重,只能配備於固定陣地,難以應付輕步兵突襲的運動戰。
反觀解放軍使用的典型步兵武器,屬於五十年代根據蘇軍現役裝備仿製生產的56式槍族,比印軍的武器要先進一代。所謂56式槍族(屬於槍族這一概念的初期型,具備部分特徵),包括56式7.62毫米半自動步槍、56式7.62毫米衝鋒槍、56式7.62毫米輕機槍。上述武器射距優良,子彈可以通用,方便掌握使用,易於維護保養,適於後勤保障,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及火力。下面分別來介紹一下。
56式半自動步槍以彈倉供彈10發,戰鬥射速35-40發/分鐘,可以進行400米內精準射擊,集中火力800米內仍有殺傷力。該槍體型頎長,裝備一把劍型刺刀(後期換成三棱形刺刀),突出了發揮白刃肉搏的功能,在近距離突擊中具有很強的威攝力。
56式衝鋒槍(本質上屬於自動步槍,為尊重歷史習慣仍稱衝鋒槍)能耐風沙霜雪,可靠性好,勤務率高,火力兇猛,突擊力強,適於200米內的近戰和遭遇戰,能進行400米內有效火力殺傷,集中火力可打500米內的飛機、傘兵,能夠殺傷800米內的集團目標。
56式班用輕機槍由100發彈鏈供彈,500米內對單個目標射擊效果最好,集中火力可殺傷500-800米內集團目標,彈頭飛行到1500米仍有殺傷力。該機槍射程遠,火力持續性好,對於封鎖地堡工事槍眼並殺傷遠距離運動之敵極為有效。
另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即56式槍族的後勤保障明顯優於印軍使用的武器。在高原地區作戰,後勤運輸和單兵攜行都很困難,步兵能攜帶多少彈藥能發射多少彈藥往往決定了戰鬥的勝負。印軍使用的武器口徑標準多,子彈不能通用,勤務率比較低。而且其子彈型號舊,重量大,又大大限制了彈藥攜行效率。再觀56式槍族,使用尺寸較輕的7.62毫米中間彈,又能互相通用,因此彈藥攜行量超過印軍,持續戰鬥時間也超過印軍,單位時間彈藥發射量能達到印軍的兩倍。
因為56式槍族具有比較突出的優點,在和印軍使用的步兵武器較量中便佔到了上風。如56式半自動步槍適用於地形開闊的戰場,射擊精度良好,單兵可攜彈120-150發,用橋夾快速壓彈,並且威力適中,連續射擊時步兵能夠承受。而印軍使用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單兵只能攜帶90發子彈,無論是射速還是火力持續性都壓制不住56式半自動步槍。
56式衝鋒槍的火力兇猛,精度較高,有「小機槍」之稱。除了輕重機槍外,印軍使用的其他輕武器都壓制不住56式衝鋒槍,因而對其火力突擊性印象深刻,頗為畏懼。
56式班用輕機槍用彈鏈供彈,射程遠,火力持續性好,輕便易攜帶,有很強突擊性。除了殺傷敵人步兵外,在與印軍輕機槍的對射中也佔盡上風。
由上所述,解放軍使用的56式槍族在火力突擊性、持續性和後勤保障等方面都壓過了印軍使用的武器,因而大顯威風。再加上雙方指揮員、戰鬥員的素質、士氣和戰術水平差距也比較大,由此形成的綜合戰鬥力高下分明,在武器與使用者結合的較量中解放軍取得完勝。因此戰場上就出現了一面倒的景象,驕狂自大的印軍不敵解放軍「狹路相逢勇者勝」般的銳利突擊,被打得落花流水,一敗塗地。
(來源:沈聽雪的歷史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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