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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明:芻議儒家的教化文化

(本文原載於《孔子研究》2008年第6期)

1927年,梁漱溟先生曾經書寫過一幅對聯,上聯是「不為聖賢,便為禽獸」,下聯是「莫問收穫,但問耕耘」。今天,人們理解下聯不難,而談及上聯,就不能不覺得疑惑,因為此聯不僅顯得唐突,而且看起來有些絕對乃至荒謬。其實,這樣一幅看似簡單的對聯,卻包含有中國傳統文化的廣闊背景,與儒家的教化學說緊密相連。

所謂「教化」,本義是上施下效,長善救失,使有改變。「教」指文教,是指使人向善的方向轉變,所以《國語·周語》說:「教,文之施也。」「化」的本義是悄然改變,所以有人說「在陽稱變,在陰稱化」,上有所教,下有所行,便可以稱為「化」,所以《說文》說道:「化,教行也。」儒家關注社會,關注現實,因而十分重視作為社會最基本「細胞」的人。儒家主張對人的教化,自然是希望教行遷善,人人向善,最終達到社會的「至善」。

毫無疑問,人自出生之始,作為一種生命存在,人便已經為「人」,就開始享受做「人」的權力。然而,如果將「人」的屬性分為自然性與社會性兩個方面,那麼,人生之初,更多的還是自然性的一面,而要成為具有健全人格的社會的人,還需要逐漸認識社會、了解人生、積累知識、充實涵養,這是一個使人具備社會性的過程,自然也是一個教化的過程。人要成為一個完全意義上的「人」,就不能只考慮自身的自然性,不能僅僅停留在自己是一個自然人的層面上,更要兼顧社會,考慮到自己是社會的一員。

早期儒家就看清了「自然人」與「社會人」應有的區別。孔子與弟子討論問題時,就常常提到「成人」這一概念。何謂「成人」?現代使用這一概念,多是著眼於人的身材、體力或智力,從而理解為「達到完全發育的人」、「成年的人」,而較少注意它的道德內涵。其實,在孔子和儒家那裡,所謂「成人」,更多的還是指人的道德人格的養成。

所謂「成人」,當然首先是一個年齡概念。人生而幼,不可謂成人。幼而學,學而長,人的學習與成長,應是社會道德內涵不斷擴充的過程。早期儒家強調「人與禽獸」的區別,無非是說人具有社會性,人具有道德,應與其它動物不同。

孔子和儒家對「成人」的認識,有深刻的文化背景。最晚自西周開始,中國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成人禮,男子的成人禮稱為「冠禮」。在周代,對青少年的做人教育貫穿在他們成長的整個過程之中。那時,人生八歲而入小學,開始學習洒掃、應對、進退,學習禮、樂、射、御、書、數等知識。等到年齡十五歲時,貴族子弟、民之俊秀,都要入大學,而教之以窮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經過幾年的學習,一個人由少年而青年,由不諳世事的孩子,變成能夠承擔社會義務的成年人。行冠禮之後,他們開始享有成年人的權力,開始對婚姻、家庭和社會盡自己的責任。因此,冠禮就是對其「成年」的認可,是其正式步入「成年人」行列的標誌。

冠禮是人生最基本的禮儀,人成為「人」,不僅能夠行禮,還要自覺以禮來約束自身。禮有「禮儀」與「禮義」的不同層面,有形式與內容的區分。按照儒家對冠禮的理解,人而成人,就應當對社會倫理或行為準則有較為準確的認同。成人禮是人生禮儀的重要環節,行過成人禮,證明已經長大成人,已經可以戀愛,可以結婚,可以作為成人社會的正式成員。行過冠禮,就應該實實在在地擔負起自己的職責,盡自己的義務。人在成人之後應當穿著得體,行為得當,言辭和順,不應再像頑皮的孩童什麼都不管不顧。

在人之為人方面,儒家論述十分充分。人既然為人,就應當懂得並使自己的行為符合「人義」,否則,只有人的軀體而缺乏人的道德內涵,就不能算是完全意義上的「人」。《禮記·冠義》說:「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責成人禮焉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古代社會的基本倫理是父子、兄弟、君臣、夫婦、朋友,對於一個長大成人的「人」,應當懂得「人義」,即做人的基本要求。《禮記·禮運》說:「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人年滿二十,行過冠禮之後,便應認同這些人倫,從而取得實踐「人義」的基本前提。

從某種意義上講,儒學就是關於社會人心教化的學說。按照《史記》中的說法,戰國時期各家考慮的都是社會「治」的問題,儒家更是如此。在孔子看來,社會上人口繁衍、百姓富足之後,還一定要「教」,「教」是達至「治」的必要手段。除了「聖人」教導百姓,從而「淑世道,正人心」,更重要的在於社會上每一個人自覺的修行。孔子認為,在三代盛世,「奸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不作」,人們天下為公,講信修睦,長幼有序,外戶不閉。達到這樣的「大同」境界,需要人人修身,個個仁愛,教化大行,需要人們按照自己的社會角色盡己盡責。「盡己」、「修己」而使得人具有「禮義」,這是人區別於其它動物的根本特徵,所以《禮記》說:「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 。人之為人,在於懂得禮義,否則就難以稱為「人」。

將「人」與「禽獸」並言,似有不雅。然而,人、禽之別恰恰是早期儒家思索「人」與社會問題的邏輯起點。孔子談「孝」,就是從這樣的角度著眼,比如,有人認為能夠養活父母就是做到「孝」了,孔子認為不然,因為自己家裡的狗、馬也能夠被養活,如果不能夠對父母做到「敬」,那麼因為供養父母就與養活狗、馬沒有區別。孟子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在他看來,人區別於禽獸的只有很少一點,這一點便是人能夠保持自身的「仁義」。無論「誠敬」,還是「仁義」,都是人所獨有而禽獸所不具備的。

儒家對人的認識是深刻的,孔子首先將「天道」與「人道」聯繫起來進行思考。人有天命之性,人生而具有喜怒哀樂,具有七情六慾,古代先王正是上承「天道」以治「人情」的。在先王基礎上,孔子不僅思考由「天道」而「人道」的關係,還進而思考由「人情」而「人義」的邏輯關係,孔子所謂「人義」就是為人之「道」。例如,天道「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社會也不斷發展,人應順應社會不斷積極進取;天地不合,萬物不生,男女相婚,萬世之嗣,婚姻之禮由此便值得重視。又如,「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那麼,父母去世後,子女行三年之喪就合乎情理。

實際上,儒家所說的「禮」就是人應遵循的法則,因此,孟子將「禮」看成是「門」,將「義」看成是「路」,他說:「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孔子看到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看到許許多多的違禮之舉,他甚至感到無奈,他說:「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顯然,人不能出不由戶,但現實竟然是許多人都不由「道」而行。試想:一個人出外不經過門戶,行走不在路上,此等人,何人哉?!

由於所處的時代不同,由於認識的著眼點不同,早期儒家對人性的理解也有差別。孟子認為人性本善,具有先驗的善性,所以,人應當加強自身修養,以保持善端,健全道德人格。而荀子則認為人之性惡,既然如此,人就應當從師而學,效法古聖先賢,所以,他特彆強調「明禮義以化之」,主張通過禮義的教化,誘導人們「化性起偽」,去「惡」從「善」。

教化天下,關鍵在於教化人心,而人心教化,其對象或重點應在青少年,這便是儒家適時而教的思想。那時,人們十分清楚這樣的道理:「少成若天性,習慣之為常」;「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教育的最佳時機是青少年世界觀、價值觀正在形成的時期,如果錯過了這樣的最佳時機,將會事倍功半。

社會人心的教化方式有多種,但教化的目標卻是一致的,那就是使得人們知修身、敢擔當、講仁愛、重和諧。至遲到周代,中國就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教化傳統,周代的司徒之官,便負責掌管「邦教」,《禮記·王制》說:「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所謂六禮,是指冠、昏、喪、祭、鄉、相見,司徒用這些禮儀來截至人民的情性。所謂七教,是指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關注的體察並認真處理好這些方面的社會關係,一次來提高人們的德行;所謂八政,是指飲食、衣服、技藝、器物品類、長度單位、容量單位、計數方法、物品規格等方面的制度和規定,用來防止淫邪現象的出現。另外,還採取種種措施加強對民眾的教化,例如:「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如此等等,都是社會人心教化的具體內容。

面對春秋末年以來的社會亂象,早期儒家更加註重社會秩序的整合,他們嚮往夏商周三代盛世。在他們心目中,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都是具有仁德的聖王,因此,孔子儒家都「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以這些「聖王」為道德楷模,以他們的思想與行為感染世人。在後人的心目中,文、武、周公成就周人的「文德」,結束了「爭道之不塞,臣下之危上」的亂局,周公以後,成王從政,以周公之道移風易俗。《淮南子·要略》說:「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訓,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學生焉。」孔子不僅收徒授學,弘揚先王之道,而且整理古代典籍,將載有「聖王之道」的「六經」加以整理,使之更有利於社會教化。

在周代,《詩》、《書》、《禮》、《樂》本來就是社會教化的工具,據《禮記·王制》,那時期培養人才有所謂「造士」的說法。在作為教化之官的司徒之下有「樂正」,「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 這裡所說的「四術」、「四教」都是指的《詩》、《書》、《禮》、《樂》。到孔子之時,他「作《春秋》、「贊《易》」,於是,在孔子的心目中,《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作為「載道」之書,便成為「邦國之教」的最佳工具。

六經是重要的文化資源,孔子刪訂《詩》、《書》,修起《禮》、《樂》,贊《易》,作《春秋》,他整理「六經」,實際是對古代傳承下來的文化資源進行整理。這些資源是深厚而多元的,司馬遷曾說:「《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以現在的視野來看,《詩經》所代表的人是感情的動物,《書經》所代表的人是政治的動物,《禮記》所代表的人是社會的動物,《樂經》所代表的人是具有藝術性的動物,《春秋》所代表的人是歷史的動物,《易經》所代表的人是具有終極關懷的動物。孔子看重經書之教,在他看來,六經是社會人心很好的教化工具,六經功能不同,都可以敦化民風,化成民俗,所以,進入一個國家就可以從民風、民性上了解這個國家的教化,從老百姓的溫、良、恭、儉、讓等不同方面感知這裡的政教。

早期儒家提倡以「六經」教化社會,決不意味著他們像後世的章句之儒那樣拘泥於經書文本。事實上,不論孔子之時還是以後各代,都有不少人停留在經書的表面上,固執章句,拘守經文,這樣,即使「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也未必真正領會經書大義,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孔子就十分清楚地認識到,只有真正「深」於六經,從精神實質上進行領會,才能使之發揮應有的作用,否則就是只見其表不睹其里,只窺其門而不入其室。孔子談論「六經之教」,同時也注意到如果把握不當,就容易出現「六經教化」之「失」。正是因為如此,戰國時期的荀子提倡「隆禮義而殺《詩》《書》」,他很重視從經書中理解先王之道的真正意蘊,而看不慣那種只注意「禹行而舜趨」、「正其衣冠,齊其顏色」之類細枝末節的人,稱這樣的人是「俗人」、「俗儒」或「賤儒」。

關於世道人心的教化,儒家有一套完整的理論,說起來,儒家教化學說「博大精深」,然而,就像孔子所說,「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事實上,儒家的教化學說又距離人們很近。儒家追求社會的「至善」,要求從社會上的每一個人做起,上自天子,下至庶人,都要自覺修身。此即《大學》中所說的「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人之為人,「親親為大」,人必須懂得孝悌之道,孔子說:「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只有這樣,才能推己及人,做到「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做到「泛愛眾」。

儒家特彆強調為政在位者在社會人心教化中的作用,認為教化之要在於身教。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孔子又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很顯然,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人君為「民之表」應當先「立仁」於己,老百姓往往更重視君上「做」了什麼而不是「說」了什麼,從這樣的意義上說,君子可以「不出家而成教於國民」。孔子曾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句話是說君上要隨順民眾,應知民之性,達民之情,這與人們曾經長期誤解的所謂「愚民」沒有任何關係。

儒家強調教化,但決不是不要法制,恰恰相反,儒家認為社會人心的教化必須有法制的保障。不難理解,教化功能具有「硬」與「軟」的兩面性,敦風化俗,人心教化,往往能夠顯示出強大的力量,但有時候,教化也會表現出它的一定的局限性,這時候,法制的功能便顯現出來。孔子認為,三代時期的「聖人之治」都是「刑政相參」的,如有「邪民」不「從化」,就需要「待之以刑」。在孔子看來,「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其次則是「以政焉導民,以刑禁之」。如果「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刑罰就派上了用場。在這裡,刑之用乃以德為前提,刑只適用於愚頑不化、不守法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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