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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代表委員再議「打假」:互聯網平台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認為,在假貨案件中,要追究電商平台的責任,在法律上未必走得通。北京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文宗瑜則認為,互聯網在某種意義上「主張假冒偽劣」,這說明了互聯網平台的發展方式存在瑕疵和問題

記者/陳夢凡、周辰 編輯/屈運栩

3月2日,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和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文宗瑜、阿里巴巴副總裁孫軍工就互聯網發展和市場關注的「打假」立法問題展開討論。

對於「電商平台應在假貨案件中承擔什麼責任」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回應財新記者稱:「電商平台並不是直接的產品銷售商,所以追究電商平台的責任,在法律上未必走得通。」

目前制假售假達到怎樣的程度?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認為如何加大對制假售假的打擊力度?北京市人大代表文宗瑜認為互聯網應該如何消除假冒偽劣?阿里巴巴針對假貨有過什麼表態?數據顯示阿里在打假過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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