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重磅!蔡徐坤合約細節曝光!若提前解約將賠償三億兩千萬!
2月28日《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被曝起訴老東家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稱前公司霸王條款、欺詐未成年人。
昨晚愛奇藝娛樂的記者聯繫到知情人士,曝出蔡徐坤合約背後更深內幕。
據知情人士爆料,蔡徐坤於15年11月與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署《演藝娛樂事務獨家經濟合同書》,因其未成年,合約上還有其母親簽字。
該份合同內,有諸多嚴苛要求,如傭金劃分比例為簽約後前三年,公司應得傭金為總收入的70%,第四年至第六年比例調整至60%,第七年至合同結束為50%。
簽約時間從2015年至2023年,當合約期滿,若乙方(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沒有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則合約期自動延長兩年,簽約時長實際為十年。
當甲方(蔡徐坤)單方面提出解約時,則每提前一年,需支付每年三百萬違約金。
2016年,因蔡徐坤未成年,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其再次進行補充合同的簽訂。
補充合同中,不僅將最初合約里甲方單方解約的違約金提升至三千萬,還將到時未發書面通知解約的合約自動延長期,延長至三年,即整體簽約時間延長至十一年。
依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約情況,個人違約賠償金恐將高達三億兩千萬。
同時,據知情人士透露,蔡徐坤因未成年合約內尚未涉及個人感情方面,SWIN男團其餘成員所簽合約內,不僅規定了片酬最高限額,更對戀愛問題作出了「報備規定」。
1. 合約期間內每部電視劇片酬不高於五萬、電影片酬不高於三萬
2. 如戀愛、結婚、生子、離婚,需在事件發生前六個月經公司書面同意,否則視同違約。
3.提前每一年解約補償金每年三千萬、賠償金八千萬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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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蔡徐坤方正式向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解除包括補充合同在內的《演藝娛樂事務獨家經紀合同書》。
同時據考證,2017年蔡徐坤方發出律師函後,已有兩次開庭記錄。
由知情人士與前員工A的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出,依海2017年2月獲知蔡徐坤解約後,自知合約不合理,曾同意修改合約慰留SWIN其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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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知情人士再向前公司員工B某求證時,卻得到「不修改合同」的回答。
隨後今年,依海公司提出新合約,包括零分成、解約三年內不能做藝人、無條件簽公司給出的結算單等霸王條款,並變更籤約主體為「西藏依海」。
最終,公司一系列行為導致解約事態走向極端,SWIN九名成員據悉只有一人同意並簽下最新修改版本合約;SWIN男團隊長俞更寅已確認於今年2月向公司發出律師函,隊員劉也疑似簽約其他公司。
(SWIN男團隊長俞更寅)
SWIN男團成員更深夜集體發博,喊話公司不公正待遇。
同時,知情人士還爆料稱《星動亞洲》學員朴容主曾下跪求解約,並疑似因解約一事而罹患憂鬱症,但公司方面避而不見,並未同意其解約。
根據消息繼續調查,在2017年8月蔡徐坤合約糾紛開庭前「西藏海堯文化」及「西藏依海」變更為「上海依海」的大股東,而後在蔡徐坤3月12日開庭,經紀公司要求SWIN成員將合約轉移到「西藏依海」,並提出更不合理的霸王條款。
再深挖,又能搜到多個名為「海堯」的公司,而註冊資金最高的「海堯」成立於2012年,是所有公司中最早的。
根據公司信息,可猜測上海依海與名為「海堯(上海)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的公司為關聯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多數為程某、杜某、印某(以上公司名為簡稱)。
由於蔡徐坤前東家疑似關聯的公司眾多,而「上海依海」是不是所謂的空殼公司?還有待進一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