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真的面貌,不斷規範社會性別
1、婚姻信息確認
個體最終做出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婚姻選擇,取決於社會知識。社會學家認為,生理狀況、個性特徵、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是影響婚姻決策的主要變數。傳統性別規範構建了「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性別分工模式,男性的經濟角色和經濟功能是婚姻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基於經濟功能的男性個性特徵是重要的婚姻信息。由於擇偶標準不僅受個人喜好與意志的影響,而且更多地受到社會價值觀念、風俗習慣的影響,因此,擇偶標準反映了社會經濟文化的變遷。在中國改革開放以前,階級出身是男性實現經濟功能的決定因素。改革開放中期,學歷是男性經濟價值實現的「教育信號」,如今,教育和經濟收入是男性經濟功能的直接體現。為了增加婚姻收益,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女性傾向於選擇具有經濟優勢的男性形成婚姻組合,具有經濟優勢的男性同時會成為多個女性的候選對象,同時具有經濟優勢的男性的稀缺性也增加了女性的婚姻匹配難度。對男性來講,情況也與此相類似,相對於傳統型男性來講,傳統型的女性數量並不多,但男性可以採取降低要求的解決辦法,選擇受教育程度比較低的也更願意做家庭婦女的女性。
2、婚姻市場搜尋方式
傳統家庭性別文化確定了「男高女低」的性別關係模式。受傳統性別文化影響的女性會在婚姻市場上尋求比自己條件好的男性,在經濟水平上,女性傾向於尋找不低於自己經濟條件的男性;在教育程度上,女性傾向於選擇不低於自己教育水平的男性,因此出現了女本科生找男研究生的學歷匹配模式,形成婚姻擇偶梯度。如果以甲、乙、丙、丁來劃分不同婚姻模式下的男女,大多數情況下,「甲男」配「乙女」、「乙男」配「丙女」,以此類推,成為一種普遍的婚姻選擇。如此婚配模式下的「結構性矛盾」在所難免,「丁男」和「甲女」成為婚配場景下的「弱勢群體」。而在年齡上形成男性年齡普遍高於女性的婚姻年齡模式,導致大齡或教育程度高的女性在婚姻市場上找到合適男性的概率偏低,同時搜尋成本增高和搜尋範圍擴大。
結婚是一項有風險的個人選擇,沒有任何有效的保險。婚姻風險對於女性的危害性高於男性。多數女性把婚姻視為自己一生最重要的選擇,追求婚姻的穩定,規避婚姻風險。為了降低婚姻風險,女性的搜尋就越仔細,選擇的過程就越長,擔心選錯對象而貽誤終身,加上女性離婚的社會成本、心理成本更高,因此女性在與異性交往和擇偶過程中更慎重,對男方的要求更高。為了增加婚姻市場的搜尋機會,搜尋模式從傳統的家庭搜尋模式發展到親友聯合搜尋、婚姻中介公司搜尋、網路搜尋、電視相親等多種搜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搜尋成本,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造成婚姻信息混亂,難以決策。
3、婚姻搜尋的時間區間
傳統家庭性別文化確定了「男大女小」的婚姻年齡模式,產生了性別化的年齡認知,男性的結婚年齡區間從適婚年齡一直持續到老年,而女性的結婚年齡區間則從適婚年齡持續到社會習俗年齡。由於男性可以選擇低於自己年齡的女性結合,男性的婚姻選擇時間範圍很大,而女性尋找比自己年齡小的男性結合的可能性較小,特別是年齡偏大的女性找到低於自己年齡的男性配偶的概率較小。
4、婚姻搜尋的信任成本
家庭越來越變成一種選擇性關係,變成一種個體的聯合,個體把自己的興趣、利益、經驗和打算都納入家庭,每個個體都得屈從於各種控制、風險和限制。婚姻關係需要雙方建立長久的穩定的信任關係。社會形態從農業社會的熟人社會向工業社會的陌生人社會轉型,人際交往數量和空間均在增加,但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面臨挑戰。在農業和早期前工業社會,婚姻選擇主要在熟人間進行,雙方能分享很多本地經驗、價值和態度,信任度較高。但在現代社會中,自由選擇伴侶作為一種原則,已被廣為接受,因而生活在一起的人,他們的背景可能非常不一樣。兩個陌生人聚到一塊,信任程度較低,需要長時間交往確認,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會導致從相知到結婚之間的時間延長。
由於女性經濟和社會優勢的不斷提高,男女差距不斷縮小,符合傳統婚姻匹配標準的男性資源稀缺,導致城市大齡未婚女性擇偶困難;受教育程度高的城市未婚大齡女性擇偶時間區間有限,增加了擇偶難度和婚姻壓力,面臨較高的婚姻風險和婚姻不確定性;社會形態對女性婚姻選擇有決定性影響,動態的、流動的、變幻的社會中的女性婚配遲於靜止的、勻質的社會中的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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