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適從,離婚還是不離婚?
這段話來自一為網友的:
我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麼做?
詳情:我已婚6年,有一個3歲半的兒子。在這6年里,我越來越不愛我丈夫了,近兩年來,我一直在考慮離婚的事情。我希望他能明白我已經不愛他了。但是他很珍惜家庭,總是想方設法地對我好,時刻留意我的想法。但是,不幸的是,我還是對他提不起情趣來。他越對我好,我就越對他生氣,甚至都不想看見他,我已經跟他談了多次我對他的感受,但不知道什麼原因,他總是當一切都沒有事一樣,不予以重視,僅僅是說我想多了,估計是工作太累造成的。他不相信我不愛他了。我現在一直生活在撕裂中,因為他沒有任何過錯,我是否因為只是不愛他了就離婚,我可以當他是朋友,但不是丈夫。另一方面,離婚了怕影響我的孩子,我已經42歲了估計再婚也不容易。
這2年來我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需要你幫幫我,如何做出這個決定?
對於這個問題,由於中國與德國國情不一樣,我確實很難給出答案,我相信這種情況在國內這樣的婚姻狀態都是不建議離婚的,哪怕為孩子也湊合著。生活是自己過的,怎麼決定自己的心很清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聽從自己心的指揮絕對不會錯。
如果真的換了我處於這樣的處境,我的做法會跟德國人一樣,我考慮的出發點是自己快樂嗎?自己快樂了幸福了,才能給伴侶和孩子快樂。只要我有能力讓自己快樂起來,我就有能力讓我的孩子快樂。
當一個人的內心對另外一個人的想法發生了改變的時候,非語言行為表現是必然的,無論你怎樣地掩飾自己,都會有暴露的地方,有些你不自知地就表現出來了。而生活在一起的人,彼此都有感應,有些無需說,尤其你想表現得更好一些,卻更讓對方體會得到你在掩飾。
而當你感覺是為了孩子或者丈夫的好跟對方生活在一起時,你會覺得為對方犧牲太多,短期可以忍受,長期如此很難不對對方惡言惡語或者冷眼相待。我也覺得這樣對對方不公平。
在徵得這位朋友的同意後,我把問題發到了一個德國家庭論壇,下面就是一些網友的回答:
回答的網友年齡跨度19-65歲都有,90%是建議離婚,但是男士跟女士的離婚理由又有所不同,男的決定該離婚是覺得男的值得有一個更愛他的伴侶,而女的離婚理由是沒有愛情了,不能這樣委屈求全為一個不愛的人活著。
下面我選了幾個有代表性的回答翻譯了過來:
G男士: 給你丈夫一條生路,建議離婚。
S女士: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認為很多夫婦的愛情早已消失殆盡了,僅僅是在維持責任婚姻協議而已。我曾經有過你類似的經歷,幸運的是我離婚了,現在又再婚了,這一次我非常開心,我女兒也過得很快樂。我不認為年齡是個問題。
K女士:我只能從我自己的經歷中來告訴你,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一直在愛已經消逝的前段婚姻中維持著責任感。每個人都建議我放棄,因為已經沒有愛了,我抵抗了很長時間,想碰碰運氣,最終我還是結束了前段婚姻,現在我已經再婚了4年,過著很愉快,我只想說,你只活這麼一次,你應該讓自己活得更美麗。
M女士: 我已經讀了你的帖子兩次了,我認為你應當告訴你丈夫,分手是最好的選擇,這才叫公平,沒有愛的婚姻對你孩子也沒有任何好處。
S男士: 這是一個艱難的抉擇,就我而言,你還可以再努力一次,實在不行就放棄吧,你只有一次生命,總不能這樣委曲求全地位別人活著。
H男: 雖然愛情不是永遠都那麼偉大,但是這樣對你丈夫不公平。
W女士:這種情況我經歷過,最開始我一直在努力維持著,可是這樣導致我身體越來越弱,甚至有生命危險,在醫生的建議下我分開了,你必須改變這種情況,你可以再去做婚姻諮詢,聽從諮詢師的建議再做決定。
S女孩19歲:我想簡單介紹一下,我19歲,就是在一個非常糟糕的家庭長大的,我甚至希望我的父母早點分手,如今我離開家了,我的父母也分開了,但是這個跟我已經沒有關係了,因為很久以來我就一直想離開家庭了,以我今天的觀點,我可以說,如果他們早點分開,對我們所有人都好,情況會更好,對我和我的父母,本來我們可以省去很多生活麻煩。
G女士:我說我的故事,我是一個寡婦,5年前我再婚了,我很愛他,但是他不是很愛我,我知道後立即告訴他,他可以離開了,我放他去尋找他的幸福,他搬走了,但是現在他又回來了,我們非常相愛,他又像我求婚了,說這次他清楚了。但是我卻不願意再婚了,覺得現在生活就很好,你可以試試先分居,有時候人分開了事情又又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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