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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短板、技術侵權、侵犯隱私,今日頭條的未來任重道遠

年前,百度與今日頭條曾因「打頭辦」傳言猛烈互攻。一個前媒體人在微博放出幾張疑似百度內部圖片,佐證「打頭辦」確實存在,隨後今日頭條便發布聲明稱百度「黑公關」。

不曾想,一場轟轟烈烈的口水戰因春節假期的到來逐漸沒了聲響。互聯網行業過去不乏有這樣的案例,從爆發到高潮最後偃旗息鼓。這樣的口水戰恐怕到最後也不會有一個明確的結果,雙方你來我往所依靠的信息均是捕風捉影,沒有實錘誰勝誰負自然也就無法分辨。

但對於當事人雙方來說,這不是一個雙輸的局面。畢竟一場不會傷及根本的口水戰,在公共關係危機上難以對企業品牌造成實質性影響。在科技行業,真正有殺傷力的另有其人。


比公關戰更可怕的是技術侵權

在與百度發生戰爭的同時,今日頭條也面臨著另一個危機,這場危機的嚴重程度甚至比「打頭辦」還要更多幾分。

今年2月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下稱專利複審委員會)針對一件名稱為「基於移動終端的圖片轉換方法及裝置」的發明專利(專利號:ZL201010232095.1)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

此次無效宣告請求人為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今日頭條),涉案專利權人為優視科技有限公司。

什麼是「基於移動終端的圖片轉換方法及裝置」呢?簡單來說,這是一項節約內存空間、增強用戶閱讀體驗的專利技術。用戶在瀏覽圖文資訊或者組圖的時候,客戶端不會一次性呈現所有圖片,直到預判用戶需要瀏覽某一圖片時,才提前進行創建。這既保證了用戶瀏覽到任何一屏時,圖片都能被及時創建好,同時也極大地減輕了手機內存的壓力。

此次糾紛源於2017年的一起專利訴訟。2017年3月,廣州市動景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動景公司)以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涉案專利權為由,將其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也就是今日頭條在沒有獲得UC許可的情況下在其App中使用了這項專利技術,涉嫌侵權。

這件事情年前因為今日頭條與百度的公關戰並未引起業界反響,但涉嫌技術侵權卻是比公關戰更嚴重的事件。

事實上,起訴今日頭條技術侵權的還不止UC一家。今年2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一起西瓜視頻的侵權糾紛進行了立案,專利號為200710080384.2、名稱為「一種網路視頻快進快退播放系統和方法」。除此案外,西瓜視頻2月內還有另外三起專利侵權糾紛在地方知識產權局被立案處理。


今日頭條的空中樓閣

有關今日頭條侵權,見諸報端最多的應該內容版權糾紛。過去幾年,有很多今日頭條被內容版權方訴至法庭的案例。今日頭條自詡是一家技術立足的企業,但其引以為傲的演算法推薦正是眾多內容版權糾紛的源頭。

幾個有代表性例子,2017年5月,南方日報社發布反侵權公告,稱2016年至今,「今日頭條」客戶端未經許可擅自轉載其版權作品近2000條。在此之前的4月26日,騰訊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屬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為由,將今日頭條訴至海淀法院。更早之前,包括新京報網、《廣州日報》、《長沙晚報》、《楚天都市報》等各類媒體都曾因版權侵權和今日頭條發生過版權糾紛。

版權糾紛和內容低質是長期以來壓在今日頭條頂上的兩座大山,甚至由此引發了外界對今日頭條價值觀的質疑。2016年張一鳴接受了《財經》專訪,在業內看來這是媒體與企業家之間一次經典對話。張一鳴罕見的對媒體、對外界敞開心扉,給人們機會窺探這個巨頭企業掌舵人的內心世界。也正是那一次專訪,張一鳴向外界回應了關於價值觀的質疑,頭條的價值觀是提高分發效率、滿足用戶的信息需求。

追求效率和體量是企業本能,但如果建立在技術侵權之上,多少就有些空中樓閣的意味了,甚至也能看作是價值觀缺失的一種表現。

相比公關戰,技術侵權有很大不同。一般情況下技術侵權都有充足的證據加以證明,而往往涉嫌侵權的企業一旦敗訴,後果十分嚴重。不僅企業品牌有損,還會面臨巨大的經濟賠償。2014年蘋果與三星的那場世紀專利大戰的結尾,雖然法院手下留情並未判處三星侵權的多款設備永久禁售,但後者也因此付出了10億美元的昂貴代價。

而且,近年來我國一直在積極推進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就在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還就《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表態,稱將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降低維權成本,有效遏制和威懾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可以預見的是,今天以及未來技術侵權的成本已經越來越高,任何企業或者個人想走捷徑都會越來越困難。

專利短板、侵犯隱私,頭條任重道遠

被認為是小巨頭的今日頭條,短短几年內已經迅速將業務拓展到資訊、視頻、直播、問答等多個領域,包括複製快手的抖音,模仿知乎的悟空問答,迅速入場的西瓜視頻和火山小視頻等等。但要注意的是,急速擴張領土的同時,今日頭條的技術儲備卻一直不為人知。

根據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檢索網站上檢索到的結果顯示,幾個主要的互聯網公司結果條數如下百度11506、阿里巴巴12616、騰訊20706、動景科技(UC)669,位元組跳動(頭條)29。

從專利儲備層面可以看出,今日頭條大量產品線的入場和布局背後,缺少技術層面(專利)的支撐和幫助,這樣簡單的複製必然成為大量技術侵權案件的導火索。

與技術侵權並行的還有用戶隱私侵權。今年2月9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有關今日頭條的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該用戶聲明,手機中的通訊錄信息被今日頭條違規竊取。

該用戶在起訴書中主要申明的侵權點在於「違規讀取、上傳用戶通訊錄信息」。簡單來說,就是用戶在安裝今日頭條時明確拒絕其讀取通訊錄,但在使用時卻發現不僅通訊錄被讀取,而且在『推薦』頻道下仍然可見用戶原手機通訊錄中的聯繫人賬號。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網路運營者手機、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原告認為今日頭條讀取、上傳用戶通訊錄的行為屬於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今日頭條的運行機制是通過智能推薦的形式為用戶提供感興趣的閱讀內容。也就是說,今日頭條的推送機制,是基於對用戶個性喜好和行為習慣的充分了解。越是詳實具體的用戶信息,越有利於今日頭條做出精準的推送判斷。

但是,從海淀法院受理的這件訴訟來看,令人難免質疑今日頭條是否存在通過違規的手法,也就是利用用戶隱私服務精準推送的行為?


寫在最後

換個角度看,如果智能、精準的推薦是建立在隱私侵權的基礎上,就與當年快播案王欣秉持的「技術無罪論」一樣了。

技術或工具是中性的,本身並不必然導致某種「社會善」或「社會惡」,工具是人的創造物,它的社會影響並不僅僅取決於媒介的技術或形式特性,而且取決於掌握和運作它的人和社會組織。

巨頭企業需要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同時也應該對用戶的個人隱私予以尊重和保護。

作為一個過億量級的信息分發平台,今日頭條如果把繁榮建立在一個空中樓閣之上,不停在邊緣遊走試圖贏得這場危險遊戲的最後勝利,這樣的膽氣值得欽佩,但做法卻不能苟同。任何健康的商業模式,都不是無中生有而來,尤其是科技公司,對技術的倚賴和對用戶的尊重,是一家企業始終無法繞過的安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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