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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後,我買了 Kindle

在我 2007 年大學畢業以後,亞馬遜發布了第一代 Kindle,那台設備被莫博士稱作這家公司的里程碑。我還記得我第一次看見它的時候,但我當時對它並不感興趣,因為我確定我更喜歡讀紙書。在這款產品發布十年之後的去年,我最終買了一台嶄新的 Kindle Paperwhite。


我對亞馬遜的感情可謂愛恨交加,在我高中圖書管理員的幫助下,我第一次在亞馬遜上買了東西。後來我讀大學,在亞馬遜上買課本也很方便。但我也在對他懷有警戒,在我大學畢業那會,我還是本地 Walden 書店的店員,而這家書店的母公司 Borders 面對網路零售巨頭,逐漸落了下風。隨後我又去了一家本地的獨立書店,依舊要面對他的挑戰。


十年之後,我買了 Kindle
credit:123RF

所以我本身有點抵觸買 Kindle 。一方面,它確實一次又一次的證明了自己的實用性, 尤其對於熱愛閱讀的人來說,另一方面買它似乎就是一種背叛我熱愛的行業的行為。


最近幾年,我的注意力早就被各種東西分散了,有 Netflix ,有各種各樣我想看的電視和電影,有臉書和推特上的信息流,有 7×24 小時更新的新聞流,所以我讀書的時間越來越,最近一次拿起書本還是幾個月以前。


當我去年夏天和家人一同度假的時候,我發現,依靠零碎的時間閱讀是不可行的。但我在一家主題公園裡,我的妻子、兒子、媽媽都去排隊了,而我要看包。讓我沮喪的是,我根本無法沉下心讀書。為了打發時間,我把手機調到飛行模式,開始看 Linda Nagata 的軍事科幻小說《The Last Good Man》,我看完書,發現有一個不會分心並能提供閱讀資源的小設備原來這麼有用。


在過去的幾個月,我發現 kindle 開啟了我的沉浸式閱讀時間。之前,我只會用手機上的 Kindle app 在無聊的時候看一點點小片段,現在我開始用 kindle 坐下來慢慢讀了,也不會想著電子郵件或是推特上的消息。而且早上和晚上我還能抓住 15 到 30 分鐘不開燈的時間看一點書。

結果喜人,現在我能爭取一周看完一本,早上也有固定的時間能看書。我沒有拋棄紙質書——我的藏書比以往更多了——但 kindle 給了我另一種選擇。有些尚在審核的書(review copies )還沒有紙質版,但是把它導入 Kindle 裡邊吃午飯邊看就很方便。我去年坐火車去紐約,在 Kindle 里看完了兩本書,還省去了一些行李的重量。


我的家永遠堆滿了藏書,我也願意接受讀書不再是限於某種特定媒介的事情。文字可以印在紙上,可以在圖片里,也可以在屏幕里,可以是有聲書,無論是在商店或是郵局排隊、或我在開車,只要我需要,它都能豐富我的時光。


但我對電子設備的保留依舊揮之不去,我仍會常常去本地的獨立書店,但 kindle 能在我忙碌的時候繼續幫我讀書:本質上,我是把讀書的介質換了,但 Kindle 不會、也不可能會幫我體會一本書所承載的東西。


本文譯自 theverge,由譯者 Dkphhh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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