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機關明令禁止公務機關領養流浪動物,導致很多狗被棄養
原標題:台灣政府機關明令禁止公務機關領養流浪動物,導致很多狗被棄養
台灣以前對待寵物和流浪寵物們的政策都是非常好的,還通過了動保法,對寵物們都有一定的保護,可我們大陸雖然呼籲了這麼久,動保法卻遲遲出不來,這也是一個悲哀,近期台灣也出台了一個非常不明智的政策,那就是消防署發出的,禁止消防隊里收養流浪寵物!
原本由消防隊照顧的狗狗3月被送進收容所。
台灣消防署2月初發布公文,要求機關辦公處禁止收養流浪動物,消防單位為配合規定將所內的流浪動物送走。日前就有網友指出,基隆一隻本來被消防隊收養的狗狗為此遭到退養,3月1日被送進收容所,讓該名網友無奈的說,「全省機關即將颳起棄養潮。」
消防署的公文內容指出,依照辦公室管理手冊,除了搜救犬,各機關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等動物。網友在網上寫道,「因為中央消防署一紙公文禁養搜救犬之外動物,讓原本在消防隊看倉庫也被照顧疼愛的狗狗,從今天起被棄養,沒有家了!」
▲消防署發布的公文內容。
照片中,親人愛笑的乳牛汪吉米,原本是從內湖收容所認養的流浪狗,由消防隊照顧,平常除了陪伴消防人員執勤,也會幫忙看守倉庫,但從3月1日起,被送進基隆寵物銀行重新等領養人。不少愛狗人士得知消息紛紛氣憤的留言,「宣導領養又帶頭棄養?」、「這樣還提什麼政府支持工作犬?」、「先幫狗狗找家推一個」、「狗狗好端端的就因為一張紙被退養」。
▲▼吉米原本是內收的浪浪,後來被認養出來由消防隊照顧。
朱學恆事後也在臉書痛批,「消防弟兄在駐在地收容照顧流浪狗,一方面尊重生命,一方面也是代為看管設備,也讓弟兄平日可以藉由照顧狗狗宣洩壓力,怎麼樣看都是好事。」「有必要因為一些民眾的檢舉,就要求所有轄下辦公處所不準再收容這些流浪貓狗嗎?你有想過這等於是強制消防弟兄棄養這些生命嗎?」
據消防署督察室指出,桃園一名消防替代役男上月見到民眾被分隊收養的狗追趕,才會氣的找出營建署在4年前發布的公文,投訴到消防署,督察室因此再次宣導此文,但是並沒有強制規定與罰則。
▲吉米正在找尋一個溫暖的家。
雖然最後沒有對那個消防隊處罰,可是這應該會是一個不好的開頭,會令很多流浪狗或者貓,被棄養,這讓我不禁想起了彭宇案,雖然小編不明白事情的真像,我也就不加評論,可是之後很多人也開始知道了碰瓷,造成了我們社會素質降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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