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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再論格局

本文作者;道易。fs89334343

七殺格

喜:身旺印綬合殺 食制 羊刃 比肩 逢殺看印及刃 以食為引

忌:身弱 財星 正官 刑沖 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殺 三曰五鬼 四曰將星 五曰孤極星

殺格之成:

1、食神制殺

《六神篇》云:「眾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倡亂,獨力可擒」,後句即是針對食神制殺而言,關鍵在字在「一」、「獨」,即七殺只一位的時候,用食神最佳,如同叛亂分子只有一名,不需廢話,上去拿下便是,體現了最大的「效率」。

2、印綬化殺

亦同上句,關鍵字在「眾」,七殺眾、多現的時候,用制不是上策,1個打8個,制伏的機率很低,不容易出大格局,甚至容易激起凶神傷身,用印化,則順其性轉凶為吉,如大愚治水,用引而非堵,諸葛亮舌戰群儒,是以少敵多,此時的趙子龍只能立於一旁做保鏢了,「無大用」。

3、傷官駕殺

陽傷官與七殺必然相合,重在「合」,因合而成格局,往往體現多面手、圓滑周全等特性。陰傷官重在「克」,因七殺為體,傷官為用,可以制之,和七殺制刃類似。

4、劫刃合殺

陽日主之七殺必然合劫、刃,是兩凶作合,而「有情」於日主,非凶神和日主「有情」,是這個「合」對日主有利。往往會有絕處逢生、意外得助的意象。經雲「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

5、正官引化

是指七殺無其它制化字眼的情況下,七殺不透,而干透正官,從格局角度亦作吉看,但還是見制化字眼為上,因為這種「引化」終非萬全之策,七殺之凶性從根本上還是沒有得到控制的。

6、財滋弱殺

針對七殺弱的情況,如老虎變病貓,當務之急是讓其「威猛」壯大,不可再制,反喜滋助。往往有卧薪嘗膽、東山再起、忍辱負重的象。成功前如「病貓」,成功後如猛虎,有財星生扶,即經雲「逢殺看財」,即指此類。

7、比肩擋殺

無其他制化、引化字眼的時候,若日主健旺,再逢比肩,一定條件下,可權用之以敵七殺之凶,如人群遇虎,跑得慢的被虎所食,我日主跑得快,則幸免於難而「大吉」,格局事象往往應踩著別人成功,站在別人肩上前進,出事有人頂著、有人護我、救我、助我。

8、天元坐殺

謂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為殺,喜生春夏,乙木健旺,殺自有制,不喜明見。丙丁生秋月雕零,坐下藏鬼,豈不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再無官殺復克,喜印化殺,財旺身旺為福。如殺旺,有傷官合制,亦貴。如無助化,再行殺旺運,或再見殺克,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鱉,駢指瘤贅,奸貪猛暴,恃強不憚,累犯憲章。克重多夭,合格多為武貴。若身臨生旺同類,印綬助身,有制中和,亦主文貴。但為人心多性急,陰險懷毒,僭偽謀害,不近人情。

天元坐殺之格喜日主得天時,逢印綬則為胞胎印綬格,最喜。

9、時上一位貴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其殺反為權印。」經云:「時上偏官身要強,陽刃沖刑殺敢當。制多要行殺旺運,殺多制少必為殃。」蓋時上偏官,要幹上透出,只一位為妙,年月日重見,反主辛苦勞碌。若身旺殺制太過,喜行殺旺運,或三合殺運,如無制伏,要行制伏運方發。但忌身弱,縱得運扶持發福,運過依舊不濟。又曰:「時上偏官不怕沖刃,為人性重剛直不屈。」殺無根要坐旺宮,(如庚申、乙卯之類)有根不宜(財者,殺之根)。若一位七殺,卻有兩三重製伏,縱文過李杜,終難顯達。

喜忌同月令七殺格,唯不甚忌沖略有區別,因月令為門庭逢沖則內亂,時辰為外、為沙場,故不「甚」忌。

10、棄命從殺

要點:逢比肩未必為忌,依然有成格機會。如一群人被綁了,同伴是不能令日主「身旺」的。

《獨步》云:「棄命從煞,須要會煞。從財忌煞,從煞喜財,會逢根氣。命損無猜。」蓋言從煞格,以煞神太重,身無所歸,不得已從之,要行煞旺又財鄉,四柱無一點比肩印綬方論。如遇運扶身旺與煞為敵,從煞不專,故為禍患。經云:「棄命從煞論剛柔。」言棄天干,從地支。隨五行情,陰乾從地支煞純者,多貴。以陰柔能從物也。陽干從地支,煞純者亦貴,但次於陰,以陽干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從,惟陽木不從。死木受斧斤,遭其傷故也。《幽元》云:「身太弱,煞太重,聲名遍野。」《元理賦》云:「平生為富且貴,皆因煞重身柔。中途或喪或危,只為運扶干旺。」又曰:「鬼多無鬼,反不為凶。」

殺格之忌:

1、七殺無制

不入七殺格成任一形式,則作凶論,如歹徒逞凶、猛獸傷人。七殺的各種負面因素均會體現,陽七殺病來如山倒,陰七殺病去如抽絲。「又性格聰明,忌日主衰弱,七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併,魁罡相衝,其凶不可具述。」《繼善篇》云:「非夭即貧,必是身衰遇鬼。」

2、官殺混雜、財星黨殺、身弱

要點:俱透、俱不透方為「混」。七殺格官殺混雜無制最凶,甚於官格的官殺混雜。官格之混,如好孩子被壞孩子帶壞,而殺格之忌更凶,緣何?好孩子想帶好壞孩子,結果自己也變壞了,故更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許地支一位,多則不佳,四柱純殺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

七殺無制化,又見財星,則七殺得黨得勢,凶上加凶,其凶延綿難去。財星黨殺,必因財致禍,可依據財星定位事象。

七殺無制,再逢身弱,凶上加凶,極易應凶、傷奪命之事。若身強未必大凶,多主層次不高平常。

官殺去留

要點:當官殺「混雜」的時候,食神一定是去殺留官,傷官一定是去官留殺。蓋官星、食神同為四吉神,食神豈會棄同類不顧而就敵人?傷官亦然。

《喜忌篇》云:「殺官混雜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蓋言柱中官星七殺交差,月上見官時上見殺;或月上見殺時上見官;或四柱疊見,有物去官留殺者,即以偏官論;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論。

凡看去留,要詳柱中官殺孰重孰輕。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去。須傷官、食神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方才去得。五陽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陽日傷官,但能去官,不能留殺,必須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殺。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為官,庚為殺,若官重煞輕,得丙食一位克去庚金,與辛相合,此謂「去殺留官」,有情而貴。若殺重官輕,得丁火傷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與庚相合,此謂「去官留殺」,有情而貴。

五陰日食神能去殺卻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陰日傷官能去官又能留殺。假如乙日生人,以庚為官,辛為殺,若官重殺輕,得丁食一位克去辛殺,則乙與庚合,此謂「去殺留官」,有情而貴。若殺重官輕,得丙火傷官克去庚金,來合辛金,此謂「去官留殺」,有情而貴。

正官格:

喜:身旺、印綬、食神、以財為引,逢官看財

忌:身弱、偏官、傷官、刑沖、泄氣、貪合、入墓

一曰正官 二曰祿神

官格之成:

1、官逢財生

月令正官,最喜財生,如此則財生官,助官星之貴氣,官若無財則「無輔」,如官員無侍從、下屬,難為真官。大要官旺、身旺、財旺。如甲生酉月,得辛酉,身亦旺,再見歲時財星相生,格美。若是官星略輕,如雜氣月非當令之氣,辰透乙之類,更要見財為第一喜,官星輕愈顯財生官之必要、重要。此等情況,官星喜財勝過喜印。

《定真》云:「最貴者,官星為命,日時得偏正財為福。」

2、官星佩印

官星忌傷官損害,亦怕食神得力,則貪合忘貴,見印星則制服傷官,威懾食神,若身輕更顯印綬有情,故正官格傷官、食神有礙格局或身輕時,喜印綬勝過喜財。官星得印亦如官員得朝廷印信,國家授命、委任。

《五言》云:「有官要有印,無刑足可誇。不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三命》云:「根元淺薄,遇官貴而不榮。身弱喜印綬生身,比肩陽刃扶身。(比肩陽刃扶身未必)」

3、三奇真貴(略)

4、隨合助貴(略)

官格之忌:

1、官星被傷

官星被傷,是指正官遇傷官無救應,則正官之貴氣被破壞,正面的內涵減弱、消失或相反,如「正官被傷偽君子」。正官被傷官所傷,再見財星並不可以完全轉化傷官,傷官依然傷官星,只是程度有減輕。從格局角度,財星不作「去病」論,只有得遇印綬方論救應成功。因正官為體,傷官的作用對象首先是官星。

2、官殺混雜

正官格有七殺混雜,則正官之性亦失,如黑白相交,黑能污其白。混雜要同透或同不透方可,一透一不透,不能稱「混雜」,因為地位不平等,若只透一官或一殺,則地支的官殺看作透干官殺的宅舍。官格正官透,地支有七殺不透,格局角度不作混雜看。

《三命通會》論官殺混雜:

人命官殺俱有,謂之混雜,只取財印為用。柱元有財,運行財發,大要身強勝任其財方可。身弱官殺混,多夭貧。身旺有制亦好,無製成印局化殺,亦可。詩曰:「官煞交加用命推,箇中消息要詳之。得時身旺分輕重,貴賤分明辨別知。」如壬辰、丙午、丙辰、癸巳,身殺俱旺,官從戊化,德秀兼備。丁亥、壬子、丁未、癸卯,丁從壬化,亥卯未會局,水木清奇。甲午、己巳、辛酉、甲午,辛日巳丙為官,二午丁為殺,喜旺專祿,巳酉會局勝殺,雖無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貴。觀三命,不可以混雜為賤論。(凡思註:第一例即無去留也不作混雜,其是陽刃格,不存在混雜的問題,只有輕重之別。甲午造財星有用。)

3、官星被沖

官星如果當旺有力(得月令天時),被沖不忌,如果休囚無力,則較忌,只有雜氣月出生才會有這一現象。如壬辰月丁日主,官星休囚,再得戌字相衝,易根基不穩,但亦不可絕對,需要多方考慮方可。

4、梟盜貴氣

亦是指官星休囚的情形,再逢身弱,莫當印綬看。身強,勉強作為印綬。梟神乃倒戈,易被人反目、臨陣倒戈。斷事可斷,被親友背叛、勞動果實被人盜取,格局不佳則「辛苦創業20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等。

5、貪食忘貴

貪食忘貴是指官星見食神,丟失了貴氣的內涵,如年輕人在上班時間,得逢女朋友來探望,只顧戀愛,因私而廢公。對應到現實中,則容易因「貪」而產生不利,或貪利或貪心或貪圖享受、怕吃苦、心太高而致不利等。《三命通會》論正官:凡論官星,略見一位食神坐實,便能損局,惟月令隱祿見食,卻為三奇之貴。大要看官食虛實何如,若官星坐實,合神略虛,隨官助貴;合神坐實,官星漸弱,官隨合神,謂之貪合忘官。

6、孤官無輔

官星不得財印相扶,雖無傷官、七殺、食神等「滋擾」,也難得格大,多見於雜氣官格官星不當旺的情形,若是官星得令,再見劫才眾,則官星制伏群劫「有用」,不可作無輔論。

財格

正財:

喜:身旺 印綬 食神 逢財看官 以食為引

忌:身弱比肩羊刃空絕 沖合

一曰財星 二曰天馬星 三曰催官星 四曰壯志神

財格之成:

1)財旺生官

《繼善篇》云:「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蓋財有生官之理,既取財為用,不要見官;若見官,則為財官格矣。柱有傷食,雖財厚亦不能生官。如己以亥子壬癸為財,以寅卯甲乙為官,若生壬子、癸亥月,四柱不見寅卯甲乙,是為財旺生官。如此元命,因富致貴,或納粟及儀賓之類。若月令財無損克,亦主登科;透庚辛則不能生,不以此格論。

2)財官相生

財格見了正官,方為財官相生。喜財旺、官旺、身旺。

財官相生,則財有官府護衛,不怕劫才,再見傷官則貴氣走失,但不可作凶論,因為傷官傷了官星,財星未必根本被傷,依然有成,只是層次會大降。

3)財格配印

財格見印綬,喜身輕,則印綬有情,格大。若財得局又身輕,而印受亦得力,易出大格局。

4)財得食生

財格見食神,則財有源,喜身旺,則食神或邀官星,或邀印綬。陽食神更貴。身輕財逢食生,則相對平常。

5)財得傷官

財弱或見劫、刃,則傷官有情。否則則是傷官「傷」財為主論。

6)時上偏財

時上偏財,怕逢兄弟,別宮忌見,如我得遇金山,但是別處亦有金山,顯然我難成「最富」之人,別人都和我一樣富了,淘金者不僅我一位,故難得大富貴,大降層次。其餘喜忌同月令偏財格。不入月令偏財格,才特別考慮此格。

7)棄命從財

《獨步》云:「棄命從財,須要會財。若逢根氣,命損無猜。」假如丁生酉月,柱多庚辛,日干無氣,只得棄命相從。運入北方財官旺地,乃為入格,南行災。

古歌云:「日干無氣滿盤財,棄命相從是福胎。運旺財官皆福貴,如逢根助反為災。」

財格之忌:

1)劫、刃奪財

財星被奪,劫刃無制,又不入以上諸格時,賤命論。財為養命之源,被奪何以養命?

2)財星黨殺

財黨殺,最怕身弱,若身強不可輕易斷貧賤命,往往也有成功機會,但是伴隨著兇險、失敗。

3)財多身弱

此指正財,不入他格,作尋常人或小康小富看。正財乃我份內之物,如我之薪水,需要工作能力強方可拿高薪,若自我能力不及,則收入淺薄,難為富貴中人,故財多身弱針對正財,偏財乃身外之財,如彩票、股票、外財,是不需要我工作能力一定強的。

4)傷官傷財

除了傷官化劫刃之凶、財弱傷官有情外,傷官均不是所喜,傷官傷人傷物,而不「生」財,財旺則傷得更多,主破耗,而且財格見傷官,傷官主要是「傷「財,財本欲生出官星,見傷官則官星不得「出」,非格局所喜。

第十一章 印綬格

喜:食神天月德 七殺 逢印看殺以官為引

忌:刑沖 傷官 死墓 丑未印不怕木 辰戌印怕見木

一曰正印二曰魁星 三曰孤極星

印綬格之成:

1、官印雙全

印綬者,乃五行生我之名。如甲乙在亥子月,丙丁在寅卯月之類.乃我氣之源,為生氣,為父母,能護我官星,使無傷克.譬人生得物相助相養,受現成之福,豈不為妙?此格主聰明多智慧,性慈惠,語善良遲訥,體貌豐厚,能飲食,平生少病,不逢兇橫,但吝財耳。為官多為正官,受宣敕,不拘文武,皆掌印信.喜官星,以官能生印。

2、印仁化殺

凡印綬喜七殺,但殺不可太多,多則傷身。《通明賦》云:「印綬遇殺,吉甫補六龍之袞。」

印綬化殺,最需要身輕,如果印重身強,再見七殺反不喜。

3、胞胎逢印綬

經云:「胞胎逢印綬,祿享千鍾。」如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時月令逢印綬之地,主貴。經云:「時日胞胎格,月通印綬。逢殺官印運助,職位列三公。」

實指自坐絕胎之地即是。

4、食、傷秀氣

5、棄印就財

經云:「棄印就財明偏正,印綬忌財。」此理甚明。正印居月令者,決不可見財,若居年時,月令見財只用財格,喜印生身,敵財為福。若偏印,月令年時見財無妨,為棄印就財,舍輕用重。如壬生申月,丙生寅月,坐長生之地,年時得財,即身旺喜見財地,如此造化,必主棄祖基,而自創別業立身。

棄印就財,單指偏印見偏財,

印格之忌

1、印重身旺

「印綬不宜身太旺,總然無事也平常。除非原命多官殺,卻有聲名作棟樑。」《搜髓論》云:「印綬太多身更旺,為人刑克主貧孤。若得官殺財相會,亦為超邁貴人扶。」印綬乃生氣,我身弱方顯其有情,如人飢餓之時得一頓飽餐或饑民得一食以救命,其功便大,若我酒足飯飽,則不需要資助,印綬無用。再見七殺,身不需印,印不需殺,則殺直接攻我日主為凶。

2、貪財壞印

專指印綬(正印)逢正財,偏財不忌,《開化章》云:「印綬者,畏見財星,得羊刃、劫財必反為福。「《淵海》云:」財多用印,運喜比肩之地。印守提綱,卻要殺神相幫。」《萬祺賦》云:「正印見財則凶,逢官則吉。有官無印,縱富貴而傷殘;有印無官,縱榮華而有失。四柱愁逢死絕,三元喜見長生。

《骨髓歌》云:「若是逢財來壞印,懸樑落水惡中亡。印不逢財身不死,如前逐一細推詳。」

3、印綬死絕

《萬祺賦》云:「正印見財則凶,逢官則吉。有官無印,縱富貴而傷殘;有印無官,縱榮華而有失。四柱愁逢死絕,三元喜見長生。

印綬乃生氣,若本身死絕則自顧不暇,難以濟身,人之生氣被壞死絕,如命無源。《三命通會》論印綬引用:「上下最宜逢鬼旺,中間切忌與財交。運臨死絕身無托,即入黃黃泉不可逃。」

此格大要生旺,最忌死絕。如甲乙見亥子為印,見金成其仁義生養,印元見土則混雜其格。運行西北,官印為福,若時引歸卯辰巳地,或運行此地,財印歸死絕,流年再遇財克印,決入黃泉無疑。

4、印綬化壞

印綬合格,行大運最忌印綬變了,遇地支三合,或變為傷局,或變成財局,或變成殺局,最為不吉。此是吉神向凶神轉化,自是不喜,如庚日生己未月,支會亥卯未正財局,則有貪財壞印之慮。

傷官格

傷官格之成:

1、傷官生財

傷官本凶物,見財則被財星引化,財星輾轉生出官星,不見官星最妙,此是順凶神之性,為人多孤傲恃物以為天下人皆不如己。

《獨步》又云:「傷官之格,命中大忌。帶印帶財,翻成富貴。」《千里馬》云:「傷官見財者,又官高而財足。」

2)傷官配印

傷官格用財,亦有用印者。《天玄賦》云:「傷官用印宜去財,用財宜去印。」倘使財印兩全,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用印。用印者須去財方能發福,用財者不論。印亦主亨通。傷官用印,不忌官殺,去財方發。

傷官配印,是逆凶神,轉用為福,傷官身輕則其凶大,如此見印綬則顯印綬之情,若身旺,則格不大,小富小貴。

3)傷官去官

傷官去官內涵同傷官傷盡,只是一見官、殺,一全局不見官星。

4)傷官傷盡

又曰:「傷官格務要傷盡。」若柱見傷官,而官星隱顯,傷之不盡,歲運再見官星,官來乘旺,再見刑衝破害,刃殺克身,身弱財旺,必主徒流、死亡,五行有救,亦殘疾。

傷官見官,再剝再滯,運入官鄉局中,反吉。即傷官傷盡,卻喜見官星。

傷官傷盡,如農民起義推翻舊王朝,傷盡舊的,則立新政,故傷盡易成大富貴,格局上有辭舊新迎、創新、發明創造等象。

5)食神引化

傷官得食神重輔,麟閣圖魏相之功。歲運忌制伏刑沖,再傷官而禍至。此格需要傷官不透而食神透,如印綬格引偏化正一理,需要凶神藏而吉神透,若並透則大打折扣,因惡神發用,引化己失去最佳時機。

傷官得食神重迭相扶,吉。所忌刑沖及制伏太過,復行傷官運,不測災來。柱中無官,喜行財官運,無印,喜行印綬運,主遷官,歲運同。

傷官格之忌:

1、傷官無財無印。

其理上述。《景鑒》云:「傷官無財而帶刃,行奸弄巧。」

2、傷官重犯身輕。

《通明賦》云:「重見傷官,身必辛勤勞苦。」傷官格除了傷官配印之外,多喜身旺,因傷官為竊氣之物,我自健壯則無虞,若我本身虛弱又被竊氣,則易生災患,再無制化,更凶。

3、傷官見官

「傷官不盡又逢官,斬絞徒流禍百端。」

《獨步》云:「傷官見官,為禍百端。運限去官,必主高遷。」

傷官見官,如起義武裝欲推翻政府,無奈力量太弱,落得個被法辦的下場,又如匪徒硬闖執法機關,唯有束手被擒。是見官還是去官,全在輕重之辯。

第十三章 食神格

喜:身旺宜行財鄉逢食看財

忌:身弱比肩 一名進神二名爵星三名壽星

食神格之成:

1、食神生旺

《指迷賦》云:「食神一處,當用一代三;即合官、合印、生財。《獨步》云:「食神生旺,勝似財官。濁之則賤,清之則烜。重則不足,擬作傷官。泄氣無用,分詳多端。」

《秘訣》云:「食神一位,勝似財官。」《一行》曰:「陽日食神,暗合官星;陰日食神,暗合正印。官印不要明顯,但得食神純粹,主貴而有祿,富而有壽。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竊本元之氣。」

2、食神生財

古歌云:「食神生旺無刑克,命逢此格勝財官。更得身旺逢財地,青春年少步金鑾。」

食神見財,則生財,財復生官,其實此格「不如」不見財,則生出之財更純粹,見了財對財的要求很高。

又云:忌身衰梟旺,柱中雖喜見財,亦不宜多,多則不清,不過一富翁而已。可見,食神亦要身旺,不喜財多,純粹之故。

3、食神帶殺

《元理賦》云:「食居前,殺居後,功名顯達。」

食神自有制殺之功能,而食神格見七殺則制之,和七殺格「食神制殺」的區別在於,七殺格食神制殺,是有小人、兇犯存在,我警察主動出擊制伏之,而食神格帶殺,猶如監獄,將七殺小人送來改造。

食神格之忌:

1、梟神奪食

《三命通會》論食神曰:「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主為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愁無成。假如甲見丙為食,柱中有壬作甲木偏印,剋制丙火不能生戊土,不能制庚金,使甲木受制退財,豈不窘乎?」

《元理賦》云:「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一行》云:「五行休廢,遇奇救,災禍必輕。四柱消息值平和,福德增重。若逢倒食之神,決主財多耗散」

《壺中子》云:「食神嫌倒,爭啜爭哺,忽並臨之,乏漿乏乳。有餘則食前方丈,不足則簞食豆羹。」

食神乃進氣,可以暗合官印,可以生出財星,而梟神專門克制食神,必然失官失印失財,嚴重者失壽,因食神亦主壽。食神所代表的一切吉利內涵,都會因被奪而減少、喪失。故梟神最忌。

2、傷官濁食

經云:食神重見,變為傷官,令人少子,縱有或帶破拗性。又不可入墓,即是傷官入墓,住壽難延。

食神乃吉神,如品學兼優之少年,卻被傷官之壞孩子所染,吉性大失,如黑白相交,白者失其白,但此格不作大凶,身旺依然略有所成,身弱則凶性加重。蓋因此二者皆為竊氣,身弱則耗竊。潛在的條件是:身弱,必須見傷官而且顯透,食不透而傷透者最驗。

3、食神見官印

陽食神暗合官星,陰食神暗合印綬,本可虛邀,故不喜明見官印,見之則易失大格風範,但不可一見此皆曰無成,亦有大富貴者,蓋食神見官印,則唯官印馬首是瞻,格局高低則取決於官印之程度深淺。

八字再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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