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丟失的翎羽
圖 / Rafael-varona
遙遠的歌
你好,舊時光 連續劇原聲帶
劉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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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彼得·吳
【一】
記得前幾天老山羊問我,你,有和女孩子交往過么。
我有些無語地看著他。
於是反問他,怎麼樣才算交往過?
他像看外星人一樣看著我,慢慢說到,牽過手,兩個人一起走在小路上過,擁抱過,在對方難過時鼓勵過,臉貼臉過,坐在鄰座握著手看電影過。
然後,我愣了很久,搖了搖頭。
真的,沒有和女孩子交往過。我用他的標準審視自己的內心。
要算也只是喜歡過兩個。
時間的流淌,記憶的飛翔,想不到過去不久的事,卻又對很久以前的鎖事了如指掌,這大概就是初老吧?
骨子裡,我是一個很不浪漫的人,我完全猜不透我喜歡的女孩的心思,而我對別人卻總是拿捏得挺准。
嘗試過和所謂的失戀男孩子們聊天,聊到深處,才發現他們早已深陷其中。
無獨有偶,他們都認為自己喜歡,甚至是愛某個女孩子,理由都是在一起的時候很快樂很開心。
其實這不是愛,是青春發芽時清晨的雨露,是看見有櫻花隨風飄落,會覺得櫻花是那麼美不勝收的植物。
這是你在一個剛好的時間第一眼看見的東西,無論如何都會覺得美得窒息。
這是喜歡,淡如粉櫻。
愛,是有責任的成熟,要有承擔也要有付出,要有時間,而不是喜歡的簡單,即熱,隨時隨地。
但喜歡也是一種美麗的邂逅,我能與你相遇,不求天長地久,也無需曾經擁有,甚至不需要等得到你,我的年華都絢爛過,幸福過。
好像煙花雖美,冷的急促去的果斷,但綻放的瞬間有那麼絢麗就夠了。
這麼說也不是要在一點羈絆面前就放棄,當你要放手一段你自認為你無法忘記的情感,不如不放。
或許可以試著去等,等到終於有時間了有機會了,也許你會遇到更好的人,也許不會,畢竟人生否極泰來,並不是非你莫屬。
所以,隨遇而安,安心地放低點自己的喜歡,無論是喜歡那種感覺或者是那個人,你都可以為了這些東西等待。
如果連驟雨無法面對,又怎麼去擁有彩虹。
也非沉默咆哮會更好。
因為我體驗過。
【二】
就像豆公說的一樣,他在北大的最後一年喜歡去一門他不喜歡的選修課,並非是為了學分,而是因為一個喜歡穿白色裙子,扎馬尾的女孩子,他甚至都沒有見過那個女孩子的正臉,因為她上課時很認真,從不轉頭。
最後一節課是考試,教授說畢業班的不必來考,他卻像為了出風頭一樣執意考試,他想鼓起勇氣問下那位女孩的名字。
而她那天沒來...他用了半小時做完試捲走人,天下著雨,剛剛沒來考試的女孩恰好從圖書館跑了出來,站在同一個屋檐下,嘴裡呼出的熱氣氤氳了江南的眼鏡。
後來回憶時,他說他一生熱血,但也有過懦弱。於是,在寫《龍族》時,他寫出了一個文藝小清新愛穿白裙子的陳雯雯。
我也一樣。
我和那個人不想理睬的時候,我每次都想主動叫她,可是每次我都用餘光看到她與別人談笑風生。
我沒那麼勇敢,承擔這難過或是孤單,「喜歡一個人,很幸福,所以不會孤單。」
有的時候,真是當局者迷,我對我的喜歡無能為力,我以為,我以為,以為的自以為是。
喜歡她的日子,是很幸福的,可是在離開以後,是更苦澀的記憶。
我沒那麼直白,做著細小到她無法察覺的事,我沒那麼浪漫,做著讓她無法感動的事,我沒那麼複雜,簡單地以為還會好好的所以故作沉默。
我不笨,當喜歡要走的時候,我就知道,可我深深的無力告訴我挽回已經沒有用。
因為了解才分開,我迴避,遠離她,卻因為她的事擔心,最後用盡了所有對一個人的喜歡。
大概是夏達的《子不語》里說的,錯過,不是錯,而是過了。
遲了,所以不要學我,雖然我也可以把勇敢的自己寫在文字迷宮裡,但現實里,我也是很懦弱的。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偶爾發瘋在所難免。
會因為貌似吃醋而忿忿不平,但你不知道,不平之後還是離不開那個人的身影。
明知相思苦,無奈苦相思。
青春,偶爾還是要發發瘋的。
而我至目前為止的一生中,還有一個喜歡過的女孩子,她,是個好女孩,至今我還是這麼認為。
甚至懷疑目前的標準有她的影子。
那是我記憶中的她,因為擺脫不了她的離去,曾經很幼稚地自己製造了很多的緋聞,但事實上,因為喜歡過她,在遇上第二個喜歡的人之前都不敢輕易去喜歡一個人。
唱歌給你聽,我聽你唱歌。
是的,男孩子也會累,更怕受傷,怕女孩子不辭而別,怕承擔不住,怕一個人的世界,無盡的悲傷和長久的孤單。
【三】
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里,然後開出花來。
這是張愛玲說的,我認為她是看透了作為男孩子的一切。
並非說女孩子不懂得珍惜,而是男孩子太容易進去卻難以自拔,關在門外卻還想著門裡的人要好好的。
笨蛋么?!
寒冷侵襲的是門外的你啊,飢餓打擊的是門外的你啊,你卻多心地考慮門裡的又美食,暖氣的不在乎你的人。
但男孩子就是這麼笨的,不能言之為笨,那是一種喜歡超越了自己。
你可以選擇不喜歡我,但你還是要照顧好自己。
多好的話啊,可說話的人已經淚流滿面,心底拚命地自嘲:我不要分開啊,為什麼不能跟我在一起,我那麼喜歡你,你為什麼要捨棄我。
多想你能拉住我,讓我別走。
男孩子可以每天隱身只為了等你上線的一瞬他正好在;
男孩子可以每隔幾小時發一條說說,只為了你能在想到他的時候知道他在幹什麼;
男孩子可以一遍一遍打同一個電話,卻不敢在對方接起的一刻說話,知道你安好便已知足;
男孩子只有在有了感情的時候看文藝片會心痛,並非劇情有多感人,而是怕有一天他和你也會這樣形同陌路。
可是真的有這樣的人啊,我明白。
用命去賭一場華美的悲情。
但因為不喜歡,所以無論怎麼做,都是錯的。
看《春逝》里的男人,直到分手還在說可以做得更好。
深情往往意味著卑微,待最後,輕言尋常。
青春,註定是一場華麗的劫數,走到一起又默默流離。
分開,當然不是壞事。
【四】
看過一本很贊的書,江南的《上海堡壘》,它說人這一生有兩萬個人在你第一次相見便喜歡,有的人不幸,一個也沒遇見,有的人為難,一次遇見很多。
沒有人說過,喜歡一個人會違背什麼底線,你有絕對的權力去喜歡一個人,但未必要轟轟烈烈,天長地久,執子之手。
我有很多關係不錯的女性朋友,她們或多或少地擁有喜歡自己的人,無論男女。
但喜歡不喜歡那些人,喜歡的時間,都不是那些人能夠左右的了的。
我喜歡你,與你無關。
其實也可以做朋友的,何必這麼早說出來呢。
嘗試多交朋友,趁年輕,因為要將自己的過往跟朋友交流,所以做朋友會觸及很多回憶。
你會大到忘記很多東西,又要將更多的東西分享給朋友。
也許,真的長大了,你才會覺得那時候的幼稚,那也能稱之為喜歡么?
不要誤會,我並非說喜歡是不應該的,恰恰相反,喜歡是正常的。
我們都已經過了那個年齡,那個一難過就躲起來吃東西,把頭悶在被窩裡哭,對著漆黑喝苦澀的淡啤,不開心了就熬電話煲,為了一句話掛上一天qq的年紀。
我自認為是個很遲鈍的人,她要是不說出來,我永遠都不會知道,你看,很悶吧。
在線對其隱身,隱身對其可見,我都見識過,前者是離開又喜歡,後者是喜歡又低調。
相比我更喜歡隨遇而安的簡單,就是這麼簡單,簡單地一個人走過你看過的風景,在你留下身影的地方拍照又馬上刪掉,用你照片做桌面又拿掉,一遍遍進你的空間,支語不言。
所以說,我不僅不浪漫,還有點偏執。
【五】
很習慣一個位子坐著的人,突然不見了,你滿教室地找,慌得一塌糊塗,等那個人回來了,你卻不想再轉頭,怕看見了回憶又翻滾起來。
可不可以不討厭呢?
可以,但是真的不想再次相見。
分開,言之簡單,但當你投入了感情,你就很難做到。
既然在乎,何苦分開,考慮清楚啊,喜歡可以在心底隱種。
女孩子們的醋往往來的太淺,根本難以發現,到分開了才知道原來她也會吃醋啊,努力卻挽不回了。
男孩子的醋吃的往往又太明顯,實在忍不住了,情緒難免有不能控制的宣洩,多和她說說話,纏著她,會更好。
去做總比不做強。
即使冬天有魚在冰面下奮力撞擊厚冰,我們也不能說它是錯的,一切順其自然,當然也不是非她不可,有的時候,何必自找失落。
感情到最後,付出的都拿不回來了,而心最難拿回來。
很不喜歡看到誰因為這些原因難過或者言不由衷,因為我會看到那個自己。
青春嘛,何必談及不快,我也一樣,將不快放在腦後,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日子裡,還是會快樂的,不乏味。
心裡有個旋律,不完整的旋律,望去布點的過去是甜甜的回憶,至少我的青春,因為有過你,而不甚絢爛。
寫完的時候,還不知道,當初的四人行,現在各奔東西。
不知道該說什麼好,起床,新年給了我們時間,
那麼早安,春天。
我青春的翎羽,大概就停留在秋天愛淋雨這個小小的故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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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吳
一隻文藝的大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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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mò】葯 :青春翎羽
※年事雜記—二十九,蒸饅頭
※被所有男人愛著,仍然過不好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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