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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出土千年唐朝「離婚協議書」,專家:原來離婚也可以很浪漫!

根據有關資料記載,在上個世紀初,甘肅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大量唐朝文獻中,意外的發現了不少距今有千年歷史的唐代男人所寫的「放妻書」,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離婚協議書」。

而據後世有關考古專家介紹:這些唐朝男人所寫的「離婚協議書」用詞十分優美,他們往往開頭先以「夫妻相對,恰似鴛鴦」的語句,懷念二人結合之初的真心真情。中間則用「結緣不合,是前世冤家」,來說明二人離婚的原因。「前世冤家」那就是說明二人都有問題,並不是妻子一個人的問題,可見這些唐朝離婚男人對妻子的包容理解。接下來則用「重梳蟬鬢,美掃娥眉」真心祝福妻子可以重新覓得合適之人。最後用「供養娘子三年衣糧」來表示自己對妻子青春的補償。整個離婚過程沒有一點仇怨的硝煙之味,反而讓我們覺得原來離婚也可以如此浪漫。

寫到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唐朝男人離婚,可謂是有情有義、有始有終、理解包容。絲毫不像現在的某些離婚夫妻,互相攻擊詆毀,互相爭奪財產孩子,最後鬧得老死不相往來。此外考古專家還這樣解釋道:唐朝男子的這種離婚做法,其實和當時唐朝開放包容的社會風氣有很大關係,而且在唐朝時期婦女的社會地位相對較高。在當時妻子不是丈夫的附屬品,也不是丈夫用來傳宗接代的工具,她們在家庭中和丈夫處於平等的地位。

而「放妻書」的「放」字也能從側面反映出唐朝婦女較高的社會地位,因為「放」字不是貶義詞,其含義就是丈夫把相處不合的妻子放回了娘家。而到了宋代,則出現了解除夫妻婚姻關係的「休書」。這個「休」字可就是含有極深的貶義了,其含義就是丈夫休棄了相處不和的妻子,我們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宋代婦女的社會地位要比唐代婦女的社會地位低很多。這期視頻講解完畢,我們下期再見,同時也歡迎各位網友在評論區留下精彩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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