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異地就醫範圍,也不能「缺斤短兩」
擴大異地就醫範圍,也不能「缺斤短兩」
今後將擴大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範圍,把基層醫院和外出農民工、外來就業創業人員等全部納入。
擴大異地就醫範圍,擴大直接結算範圍,這是保障公民就醫權益的一大舉措。隨著改革不斷深入,異地就醫會變得更加方便,這體現著政府執政為民情懷,異地就醫範圍擴大,讓我們看到的是醫療體制改革春天。但是,異地就醫不能只是「可以到外地看病了」,也不能只是「到異地看病方便了」,還應該確保異地就醫資金報銷不「短斤少兩」。也就也是說,異地看病和本地看病,報銷比例需要對接和融合。
各地對異地就醫管理十分苛刻。不是所有群眾都能到外地就醫,僅僅是審批環節就十分複雜,需要當地醫院審批,需要當地醫生審批,需要當地醫保部門審批,沒有這些審批,「擅自到外地看病」的結果是:不能參與醫保報銷。到外地看病的費用需要自己承擔。問題是,很多地方「不允許外出就醫」的目的,並不是結合患者病情決定的,並不是依據患者意願決定的,而是「不想讓患者外出看病」,道理很簡單,患者外地看病醫療費用就流失了,裝進了外地醫院的腰包。
由於利益牽絆和糾結,導致了「異地就醫看病難」現象。即使,允許「患者外出看病就醫」,在報銷的時候,也會遭遇報銷比例的剋扣。拿居民醫療保險為例,很多縣級醫保部門就有潛規則:在本地看病的可以報銷60%,到市級醫院看病只能報銷50%,如果是到了外省看病就醫,報銷比例就只是40%了。為何異地就醫會遭遇報銷比例降低和剋扣?一些地方十分在意這筆資金花在了哪裡,他們希望患者的錢花在本地,而不是異地。
前段時間孩子生病了,在本地醫保部門審批之後,帶著孩子到上海新華醫院治療,在新華醫院產生兩筆費用,一筆是門診費用,一筆是住院費用。如果在我們當地醫院治療,門診費用也給報銷,由於是異地看病,門診費用就不能報銷。住院費用為1.3萬元,按照異地就醫潛規則,大概能在我們當地領取4000元費用。
老百姓參加醫保,是為了醫療保障。到異地就醫是病情的需要,因為小地方的技術還不成熟。就因為是異地就醫,就與本地就醫報銷比例不同?很顯然這不公平。「異地就醫」不能只是「可以到外地看病了」,報銷比例也不能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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