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燈會,談自由戀愛,宋代女子活得有多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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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元夕,「華燈寶炬,月色花光」。比月色更迷人的是人間的燈火;比華燈更動人的是觀燈的美人。
司馬光閑居洛陽時,上元之夜,夫人慾出門看燈。司馬光說「家中點燈,何必出看?」夫人曰:「兼欲看遊人。」司馬光生氣說:「某是鬼耶?」
司馬光性格嚴正,缺乏情趣,所以不能理解為什麼夫人要跑到外面觀燈、「兼欲看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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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女性的狂歡節
如果我們以為宋朝的女子「躲在深閨無人識」,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是想錯了。
平日里,汴京的仕女「往往夜遊,吃茶於彼(茶坊)」,元宵更是女性夜遊的狂歡節。
提及元宵女子出遊的宋詞作品就有很多。李清照在《永遇樂·元宵》追憶北宋汴京元宵節時寫道:「中州盛日,閨門多暇,記得偏重三五。鋪翠冠兒,捻金雪柳,簇帶爭濟楚。」周邦彥在《解語花·上元》中也提到:「看楚女、纖腰一把。簫鼓喧,人影參差,滿路飄香麝。」可見在宋代女子在元宵節外出看燈遊玩並非禁忌。
每當華燈初上,宋朝女子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皆戴珠翠、鬧蛾、玉梅、雪柳、菩提葉、燈球……而衣多尚白,蓋月下所宜也」。
白衣和燈籠式樣的髮飾是宋代女子元宵賞燈的標配。宋朝工匠把燈籠打造得像棗子和栗子一般大小,再用珍珠和翡翠做裝飾,晶瑩剔透,光彩奪目,往頭髮上一插,成了最耀眼的飾品。在元宵燈展的時候,滿城婦女都戴著這樣的燈飾上街。如金盈之《新編醉翁談錄》載:「婦人又為燈球燈籠,大如棗栗,加珠翠之飾,合城婦女競戴之」。
註:圖為明累絲金簪,僅做式樣參考
夜市之上,「都民仕女,羅綺如雲,蓋無夕不然也」。
觀燈的女孩子,盡興游賞,甚至徹夜不歸:「每出,必窮日盡夜漏,乃始還家。往往不及小憩,雖含酲溢疲恧,亦不假寐,皆相呼理殘妝,而速客者已在門矣」。早晨歸家後,雖然疲憊不堪,卻捨不得小憩片刻,整理一下殘妝,又與朋友遊玩去了。
元宵之夜逛街看燈的女子之多,從一個細節可以看出來,那就是燈收人散之後,汴京、臨安的市民都有持燈照路拾寶的習俗,往往能拾得觀燈婦人們遺落的貴重首飾。《武林舊事》記載:「至夜闌,則有持小燈照路拾遺者,謂之『掃街"遺鈿墮珥,往往得之。亦東都(汴京)遺風也。」
中國最美的情人節
除了看燈,元宵節在宋代還是最美的情人節,歐陽修、辛棄疾等大詞人寫下極美的詩詞,既有《生查子·元夕》「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脈脈含情,又有《青玉案·元夕》「眾里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欣喜。
多情少女、風流少年明著看燈,眼角卻偷偷看人,宋詞說,「這一雙情眼,怎生禁得許多胡覷」?男女四目相對,難免擦出一些醉人的火花,恰如明朝的文人所描述:「宋時極作興是個元宵,大張燈火,……然因是傾城仕女通宵出遊,沒些禁忌,其間就有私期密約,鼠竊狗偷,弄出許多話柄來。」
但明朝文人的說法或許帶有偏見,發生在元宵夜的愛情其實很美好,哪裡是什麼「鼠竊狗偷」?
許多人都以為宋代「禮教吃人」,「男女授受不親」,卻不知宋朝的少年男女也有自由戀愛。
好事的宋人還總結出一套跟女孩子搭訕、交往的指南,叫「調光經」「愛女論」,換成今天的說法,大約可以叫作「把妹秘訣」。「調光經」告訴男孩子,遇上了心儀的女孩子,當如何上前搭訕,如何博取對方好感,如何發展感情:
要「屈身下氣,俯就承迎」;
「先稱她容貌無只,次答應殷勤第一」;
「少不得潘驢鄧耍,離不得雪月風花」;
「才待相交,情便十分之切,未曾執手,淚先兩道而垂」;
「訕語時,口要緊,刮涎處,臉須皮」;
「以言詞為說客,憑色眼作梯媒」;
「赴幽會,多酬使婢,遞消息,厚贐鴻魚」;
「見人時佯佯不睬,沒人處款款言詞」。
總的來說,宋朝對於「婦女出遊街巷,自夜達旦,男女混淆」的元宵狂歡,並無意於干涉,政府禁止的對象只是「搶撲釵環,挨搪婦女」的不法行為。倒是明代弘治年間,朝廷曾飭令兩京並各州府嚴禁婦女元宵夜遊;清代嘉慶年間,也有大臣提出查禁上元夜「男女交路,而瓜李無嫌」的「狂盪」行為;元代更是乾脆禁止民間元宵放燈。
這種不分男女全民狂歡的熱鬧,在宋朝之後就很難見到了。
生活在元朝的宋遺民劉辰翁,只能通過對故國元宵花燈的回憶來排遣愁懷:「不是重看燈,重見河邊女。長是蛾兒作隊行,路轉風吹去。十載廢元宵,滿耳番腔鼓。欲識尊前太守誰,起向尊前舞。」
選自 吳鉤《生活在宋朝》 有增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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