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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的軍隊在北京如何得到7000萬兩白銀?謀士說這銀子有毒

1644年,李自成的軍隊進入北京,他們在明朝的內外府庫里只找到了17萬兩黃金和13萬兩白銀。如何籌集更多的軍餉呢,李自成底下有一個謀士提出了一個方案。有文字記錄說,當時李自成的軍隊因此總共獲得白銀7000萬兩。他們是如何做到的呢?這個方案是怎麼樣的?

這個方案分為三個層次。一,對於那些臭名昭著的貪官應該嚴刑拷打,逼他們交出所有的財產。二,對那些不願效忠大順政權的官員,全部沒收財產。三,其他沒做過什麼壞事的官員,讓他們自願向大順政權捐些錢。

原則上,一品官要納銀1萬兩,其他的官員一人1000兩。但實際執行上並不止這個數。據《明季北略》記載,內閣大學士實際上一人得繳納白銀10萬兩,六部尚書這個層次的一人7萬兩。各層次要繳納的錢都遠高於原則上的數目。

儘管數目高,很多明朝京臣還是可以交得出來的,所以問題也不算大。最大的問題在哪裡呢?在於執行。誰是「貪官」?由誰說了算?當大將劉宗敏得到「罪者殺之,貪鄙復贓者刑之」的命令之後,一切很快就亂套了。有1000多名士大夫被拷打至死,崇禎朝最後一任內閣首輔被打死之前,交出了1.3萬兩黃金。崇禎皇帝的老丈人周奎死之前,交出了70萬兩白銀。

更恐怖的是,這種行為很快就從拷打官員涉及到了百姓。劉宗敏無法約束自己的軍隊,大將去拷打明朝官員得到了錢,士兵怎麼辦?士兵進入平民百姓家掠奪!劉宗敏不敢懲罰自己的士兵,如果懲罰的話,非常有可能發生兵變。狀況變得越來越不可控,大順的士兵一開始只是進入百姓家要些財物,之後連衣服也要,食物也要;一開始只是去找歌女,後來良家女子也不放過。一波士兵剛搜完,下一波士兵又來搜一次。當時的北京市民把士兵這種搶劫行為稱之為「淘物」。

淘物一詞最早來自《新唐書》,寫到唐朝末年黃巢的軍隊時,「因大掠,縛箠居人索財,號『淘物』」。李自成的軍隊走上了黃巢當年的道路。黃巢當年可是干過屠廣州城,燒毀長安大都城這樣的事情。李自成離開北京之前,也真的放了一把火。

不過,在事情發展到放火之前,李自成曾經想控制這些行為。那個時候,李自成的謀士宋獻策看到這種混亂現象,絕望大呼:「十八子之讖,得毋為公乎?」十八子之讖是「十八子,主神器」,大意就是李氏將得天下。宋獻策的大意就是難道將得到天下的李氏不是你李自成嗎?

李自成於是專門召見了各位將領說:「何不助孤作好皇帝?」他希望各位將領能夠約束自己的士兵,挽回民心。然而,將領們卻回答,皇帝之權歸你,拷掠之威歸我,不用再說了。你做你的皇帝,我們不做;我們搶我們的東西,你也別管。

李自成沒有足夠的權威來約束他的將領們。李自成之前和士兵們吃一樣的飯,和劉宗敏等將領稱兄道弟,大家情同手足。這樣做可以讓大家沒有距離感,一同對抗明朝軍隊,然而此時這種兄弟之情卻讓李自成做不了他想做的事情。

宋獻策只能嘆息道:「我主馬上天子!」能夠馬上打得天下,卻無法下馬守住天下。在謀士宋獻策看來,這7000萬兩白銀有毒,得到的人將失去天下。幾十天之後,李自成的軍隊狼狽逃出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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