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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仙游一食品店,就因為賣這個東西,被罰5萬塊!

3月5日,在仙游縣鯉城街道經商的個體工商戶朱某收到罰單,其因待售5條過期的雞肉腸熏煮香腸,不僅被市場監管部門沒收,還被處以罰款5萬元。

1月2日,仙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鯉城街道黨校路朱某經營的食雜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店櫃檯上發現5條過期的「雙匯」雞肉腸熏煮香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當即被立案調查。

(網路配圖)

經查明,這些「雙匯」雞肉腸熏煮香腸是從雙匯公司的經銷商處購進的,具體進貨日期朱某已記不清。「雙匯」雞肉腸熏煮香腸,70g/條,生產日期20170612,保質期六個月,共5條。該香腸進價是1元/條,共進了30條,已銷售了25條,銷售價是1.2元/條。朱某表示,這些食品在銷售時都沒有過期,被執法人員扣押的過期食品貨值6元。

(網路配圖)

執法人員認為,朱某在其經營場所櫃檯上擺放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且其「退貨停售食品」回收盒位置擺放錯誤的說法不成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執法人員已責令朱某改正該違法行為,並予以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罰款從之前的2000元至5萬元,改成現在的5萬元至10萬元,可以看出國家加大了對食品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不法生產者和經營者起到了震懾作用。

市場監管局也發出提醒,廣大食品經營者一定要定期檢查自己的貨架,及時下架過期食品;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也要留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果發現過期食品,可以撥打12331舉報。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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