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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很愛我,但喜歡去夜店玩,是時候談婚論嫁了,我該娶她嗎?

文|李彎灣

我今年28歲,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村孩子,小時候家裡都沒有電視。通過自己努力讀書,離開了家鄉那個偏遠的小村莊,來到大城市上學,大學畢業後留在了大城市工作。

我的女朋友,24歲,在大學念研究生。她從小家境還算優越,雖然不是特別有錢那種,但肯定比我好得多。

我們倆雖然在一個城市,但是這個城市實在是太大了。我在最東邊,她在最西邊。單單一趟就要兩個多小時。

我也想跟她住在一起,但是她那附近的房租實在是太貴了,我在這邊一個月只要2000多,她那邊要五六千。

我還得給父母一些錢生活,我還得為將來打算。不敢亂花錢,不敢隨便玩。

我是個比較喜歡安靜的人,喜歡獨處,對聲色犬馬的事不是很喜歡。但是她很喜歡到處去玩,尤其是喜歡去夜店玩。

我以前從來沒去過這種地方,我一直都覺得像夜店這種地方,是慾望、放縱的聚集地,在這裡人們不講理智、不講道德,只求及時行樂。

雖然她為我做的一切,讓我感覺她是愛我的。但我還是比較擔心這個,因為她還經常跟我說她朋友的事情。比如她前段時間出國了,在國外,她和她同行的朋友一起去夜店玩,大半夜出去,雖然她後來自己回了酒店,但她那個朋友,就直接跟別的陌生的外國男人回家了,睡了,嗨了,第二天早上才回來。

她每次跟我講這些的時候,我都很擔憂。就算她現在確實沒有做過對不起我的事,就算她也不想做對不起我的事。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夜店這種地方,不是你說控制自己就能控制自己的。現在沒有,誰能保證以後沒有。

去夜店能幹點啥?酒精、音樂、燈光、服裝各種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都會降低到最低點。我又不能每次都跟她一起去,誰知道她只是去甩手蹦迪還是干別的呢?

讓我很糾結的是,當我往壞的方面想的時候,我會覺得這樣對她而言不公平——因為她有可能真的除了喝個假酒,甩手蹦迪之外也沒幹別的。

現在我的都28歲了,是談婚論嫁的年齡了,面對這樣的一個交往了三四年的女朋友,我到底該怎麼辦?怎麼去看待她的這種行為?

以上,是一個讀者的傾訴。關於夜店、關於去夜店的女孩,關於普通男人和喜歡去夜店的女孩等等此類的話題,這麼多年來,一直有很多爭議,在此我想講講我的看法。

首先,我很難回答關於夜店的本身的問題。我自己去過夜店,喝酒、玩骰子,看人家蹦迪,看人家跳貼身舞。

但我本身不喜歡那種地方,我也喜歡清靜的地方。我不喜歡去夜店,所以很難理解那些喜歡去夜店的人的想法,但是這畢竟不是什麼犯法的事,也是個人的自由,這無可指摘。

因為雖然有很多人是為了尋求刺激、尋求放縱、尋花問柳去夜店的,但是也有人真的只是喜歡電音文化,喜歡單純的蹦個迪什麼的這樣的人,尤其很多女孩還組團去玩。

關於這一點,我希望這方面知識儲備、經歷豐富的人來好好闡述一下。

其次,這就是我想說的了。兩個人相愛,是因為互相吸引,這是愛情的前提——就像對於一個性取向平常的人來講,男的喜歡女的,女的喜歡男的,是因為不同,因為吸引。

但愛情本身是一種刺激,這種刺激能維持的時間並不長,所以你會經常看到很多情侶在相處半年到一年之間就分手了,因為這段時間,熱戀期一過,那種靠彼此強烈吸引的愛情就倍消磨掉了——僅靠愛情的刺激,是不可能天長地久的。

兩個人想要長期地相處、相愛,是需要兩個人有很多共同點的。所以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同性的、志同道合的友誼會更牢固、更持久。

其實,最好的情侶,最好的夫妻,也必然是一對很好的朋友。可以這麼說,最好的情侶關係(或者夫妻關係)——就是最好的、不純潔的友誼。

很顯然,你們倆都是不同世界的人,想要在一起過一輩子,難度是非常大的。但是話又說回來,理智在愛情面前,什麼都不是。

只能說,如果你因為擔憂她會出亂子而長期痛苦,而且這種痛苦沒發化解的話,那麼趁早好聚好散吧。

或許,海鳥跟魚相愛,只是一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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