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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隔離護欄的安全之辨

本話題的討論緣起於又一起道路隔離護欄致死事故,這種死法被冠以「卡脖死」之名,形象又驚悚,足令聞者懼。對於如何避免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相關領域進行了自發的討論,焦點是如何設計更安全的護欄及減少行人的不安全行為。本文所討論的主要問題及論點如下:

Ω 道路隔離護欄的本質安全指的是什麼?看從哪論(Relativism)

Ω 護欄猛如虎?認識偏差(Gap between experts and lay knowledge)

Ω 風險可以消除嗎?風險替代(Risk Trade-off)

Ω 要不要統一護欄的規格?安全之外的考量

接下來,本文將按照從小到大,從核心到外圍的邏輯順序來討論這四個問題。

1.道路隔離護欄的本質安全指的是什麼?看從哪論(Relativism)

下面一組圖是各地常見的護欄類型,均有行人涉險翻越的相關報道。本文從護欄設計和翻越行為兩方面敘述。

(1)護欄設計。護欄的基本功能在於將路面空間進行隔離,以便引導人車有序通行。應堅固耐用、清晰可見、規格一致、設置有序且造價合理。作為護欄設計的附帶屬性,應盡量安全,在意外接觸護欄時不輕易造成損害。需要說明的是,堅固與安全存在內在的矛盾,頭部磕碰到堅固的欄杆會致人損傷,也可能在車輛撞擊後刺入車身,傷害到乘客。因此,可以對護欄進行多維分類(如圖1到圖5所示)。在現實情境中,這些類型護欄的翻越行為普遍存在,除非是庭院常用的槍尖型護欄(圖6),但由於這種護欄顯而易見的危險性,很少用於道路隔離。

圖1:低矮-安全型

圖片來源:

http://www.cmeinfo.com.cn/cnews/20161/cme-2016128212256.html

圖2:中高-安全型

圖片來源:

http://news.sina.com.cn/c/p/2005-12-21/16538644830.shtml

圖3:高-安全型

圖片來源:

http://news.cdyee.com/content/2014-11/17/content_650929_2.htm

圖4:高-危險型

圖片來源:

https://ss2.bdstatic.com/70cFvnSh_Q1YnxGkpoWK1HF6hhy/it/u=28428956,4064946342&fm=27&gp=0.jpg

圖5:高-安全平滑型

圖片來源:

http://roll.sohu.com/20131029/n389126602.shtml

圖6:高-危險槍尖型

圖片來源: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3-10/15/content_10176464.htm?from=pc

(2)翻越行為。經檢索可知,針對各類道路隔離護欄,均有較多的翻越行為,相應的事故或險肇事故也偶有發生。行人翻越護欄的主要動機是抄近道,具體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護欄的設置不合理,影響了行人的正常通行。如圖1、圖3中的護欄將人行道隔斷,行人不得不翻越通行。或者設置護欄導致路口較遠,超出正常人的體力和耐心承受範圍,行人不得不涉險走捷徑。二是護欄設置合理,給行人增加的過路負擔也在合理範圍之內,仍有部分行人會選擇翻越護欄。這類行人屬於相對風險偏好者,在其他場景中,也會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冒險行為,類似於「事故頻發傾向論」中所描述的人群。兩種行為的安全問題在法律層面是沒有區別的。橫跨護欄屬違規行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對行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但從行為安全形度看,第一種情形屬於人的正常理性選擇,是難以制止的行為,應與第二種情形區別對待。

綜合上述兩個因素,從行人能否成功翻越的角度看,護欄是具有本質安全屬性的。但由於安全與質量的內在矛盾,使得護欄不能保證當事人的絕對安全,即本質安全是相對的。而引發討論的「卡脖死」與護欄的本質安全有何關聯?初步回答是,二者的關聯性是偶然的、微弱的。這個回答顯然與所引發的熱烈討論不相符,其原因與接下來要討論的專家與公眾認知偏差有關。

2.護欄猛如虎?認知偏差(Gap between experts and lay)

當公眾在新聞畫面中看到卡在護欄上的女士停止了呼吸(類似於圖7的情形),一定會痛心不已。之所以釀成如此慘劇,可能是因為她騎著電動車時,被其他突發事件波及而失去平衡,倒向這種帶有缺口的護欄,在短時間內無人施救而非常不幸地失去了年輕的生命。尤其是得知這位女士並非有意翻越護欄時,公眾會更加悲憫。於是,人們把視線集中在最直接的事故致因——護欄上。如果護欄是平滑的,人不會死。如果護欄是柔性的,人頂多受點輕傷。如果……沒有護欄,這次致命的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當然,人們很容易修正過於誇張的設想,畢竟沒有護欄的混亂和危險是很容易預見的。各地市民(網友)紛紛建議市政部門更換更安全的護欄,呼籲及早訂立護欄安全標準。那麼,有關部門應該聽從公眾的建議嗎?

這涉及到兩個前後關聯的問題。一是公眾與專家的認知偏差,二是公共資源的配置原則和決策機制。

(1)認知偏差。在輿論場域,從事專業研究的專家通常被冠以「磚家」等謔稱,這體現了公眾與專家之間廣為存在的認知偏差。公眾通過大眾媒體來獲取事故信息,而市場競爭壓力迫使媒體以有吸引力的方式呈現和傳播信息,「出奇制勝」往往成為媒體的主要傳播策略。這也順應了公眾的獵奇心理。一般的媒體都會選登事故現場圖片,並對不適於觀看的部分畫面進行模糊處理,而不會選用圖7這樣的圖片,以避免事故畫面對於兒童等群體造成心理陰影。

在英國HES官網,能查到詳細的事故統計數據,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就比較具體,具體到人們可以相對客觀地確定哪些類型的事故是多發的,所謂依「理」。相比之下,由於口徑粗及漏報等原因,國內的事故統計尚未細化到這種程度,人們對事故的關注主要取決於媒體和輿論,所謂依「勢」。眾所周知,火災類視頻在微信群中傳播甚廣,同樣,光天化日下的奇特死法也會引發人們的廣泛關注,「卡脖死」可算一例。專家群體則有規範的學術話語體系和論證邏輯,更具有一般意義上的「客觀性」。所謂「客觀性」,即論述更為全面、注重邏輯和因果關係、並能提供必要的證據。專家會通盤考慮「卡脖死」事故的發生概率,而不僅僅是被慘死的畫面所吸引,會把「卡脖死」與其他道路交通事故的風險進行橫向對比,也會從避免「卡脖死」的多種方案中進行權衡。由於公眾是多元的,甚至利益衝突的,專家的觀點很難讓各方都滿意,且反對的公眾都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輿論影響力。

圖7:護欄卡脖原理及解救實驗

圖片來源:

http://news.sina.com.cn/o/2018-02-28/doc-ifyrzinh0460972.shtml

(2)公共決策

從帕累托意義上,公共資源的配置取決於各類安全管制措施的邊際收益,即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從統計上,每一條命都是等價的。但公共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挽救生命是有先後順序的,消除事故應從害命多的事故類型著手。卡脖護欄肯定排不上號。相比之下,優化護欄的設置、減少行人翻越護欄的不安全行為,從而降低人車碰撞事故的發生頻率,更能造福於社會。然而,這只是公共資源配置的原則,而非公共決策的全部。安全責任由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來承擔,而問責的依據是安全監管部門工作重心的指揮棒。若以事故傷亡的統計指標論,安監部門會關注點多面廣的各類事故,尤其是交通事故。若以事故的社會影響論,則會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枕戈待旦。若是雙重指標均有要求,那就很有可能「雷聲大雨點小」,高度重視,卻按兵不動。

無論公私,社會資源都是稀缺的,有關責任方的理性決策會「把好鋼用在刀刃上」。好鋼容易理解,刀刃是哪塊?是卡脖護欄,是帶孔的窨井蓋,還是放縱的危險作業者?

3.風險可以消除嗎?風險替代(Risk Trade-off)

按照烏爾里希·貝克提出的風險社會理論,由於社會協作廣泛且深入,當代社會的風險是常態化的。基於傳統靜態的、部門化的風險防範機制基於管轄權來配置安全監管職責和資源,是遲滯落伍的,且容易產生嚴重的負外部性,即風險只是被轉移了。比較典型的一個例子是校車安全。由於校車安全問題的敏感性,很多學校即使採購了美式「大鼻子」校車,也有意閑置不用,將學生接送的工作推給家長,也由家長來承擔了學生在上下學路上的風險。

在汽車的安全發展史上,也有一例:為避免司機不主動佩戴安全帶,美國監管方強制廠商加裝被動式的安全氣囊(圖8),暫且不論最終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單是由於汽車本身更安全後,司機飆車所增加的路人致死率,就使得這項安全措施的初衷落空。

圖8:安全帶與安全氣囊

圖片來源:

https://www.autohome.com.cn/culture/201509/878526.html

此外,汽車安全氣囊還產生了另外兩種風險。其一是技術的不可靠性風險。據《美國汽車新聞》報道,每年在美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中,有大約3,400人死於安全氣囊未彈開的前向碰撞事故。(數據來源:http://auto.ifeng.com/pinglun/20140325/1010947.shtml)

其二是技術的適用性風險。在美國,近些年來安全氣囊拯救了1100多條生命,但與此同時,由於事故中安全氣囊展開時產生的爆發性衝擊造成28名兒童死亡,至少有19名成年人喪生。安全氣囊傷人事件成為1996年度美國汽車工業界頭號新聞。(數據來源:高誠. 安全氣囊「不安全」[J]. 汽車與社會,1997(9).)

奪命護欄的風險該如何消除?更平滑細密如矮牆,還是更尖銳陰森如鋼槍?如前者,自是安穩,致死概率大降,但多想一下,翻越的人多了,被車碰傷致死者仍然會增加。風險只是被替代或轉移,而非消失了。每個行業都面臨同樣的抉擇。窨井蓋留不留孔?充電寶能不能上飛機?過馬路時能不能把小狗撒開?要不要告訴社區大伙兒一個猥褻犯刑滿釋放回來了?因此,前文有關護欄本質安全的討論又多了一層含義——考慮到風險替代的普遍性,實現本質安全的挑戰增加了。

4.要不要統一護欄的規格?安全之外的考量

在公眾為避免「卡脖死」出謀劃策時,有人建議更換現有的奪命護欄,並通過訂立安全標準來統一護欄的規格。這種建議通常是問題討論的自然延伸,但並不具有合理性。作為公共設施,道路隔離護欄的主要功能是規範交通流,而交通流的獨特性太過寬泛,取決於道路區位、人車流量、潮汐性、人車視線等因素。或許經過密集的技術創新和高頻率的試錯檢驗,道路交通規則和路面設施可以儘可能地類,並通用,但這仍需邁過各級各類部門的職責分工門檻,才有望變成現實,這是由公共決策的體制機制決定的。更為關鍵的是,統一規格意味著安全監管職權的上移,將嚴重限制各地靈活調整以適應新情況的能力。

綜上,在討論「奪命護欄應該換成什麼樣」這一問題之前,需要留意這一問題所發生的宏觀情境,其中涉及到護欄的安全性與其他屬性的關係和排序,涉及到公眾和專家的認知偏差,以及公共資源配置的應然和實然問題。隨著輿論熱點話題輪轉換位,奪命護欄很快便淡出了公眾的視野,直至下一起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同樣淡出的,還有「荷蘭式開車門」等網紅措施,而安全監管部門的反應速度也會繼續慢於公眾的期待和廠商的創新。畢竟,比起「卡脖死「這種偶然性較強的死法,還有更多宿命式的死法需要所有人去努力避免。

最後,附一首打油詩概括本文觀點:

奪命護欄善惡析,

專家公眾存分歧。

安全改進有先後,

出招莫忘性難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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