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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個繼女,生兒子後打算要個親生女兒過分嗎?

我今年30歲,老公是離異帶女兒和我再婚,目前繼女11歲,5年前我生育了自己的兒子。

他離婚時繼女只有4歲,我是待畢業的實習生。在公司里,他手把手教我熟悉工作流程,以及製作方案,平日里對我頗為關心。

一來二去,我便有了要和他一起的念頭。婚後第二年家人才知道他曾離過婚,並且和前妻有個女兒,母親氣到哭,罵我犯賤上趕著給人做後媽。

因為我娘家在異地,沒辦婚禮,他只是給了我父母3萬多禮金。生米煮成熟飯後,我才同家裡人說,他原本有個女兒的事實。

後來我發現,雖然他和前妻離婚,偶爾還有聯繫,儘管討論的是繼女,我心裡很不舒服。遠不止這些,繼女還有他的家人,和我也不親近。

圖片來源網路

我自己搬到外面租房住,他無奈跟過來,繼女之後一直跟公婆生活,每月我們按時給生活費。

自從兒子出生,公婆沒有主動打電話,從來沒問我兒子吃得怎麼樣,睡得好不好,從來不問,月子都是他在打理。

既然兩老這麼計較,索性我對他們也不聞不問,後來連繼女也懶得看。大概被公婆教唆,這丫頭看著我沒聲沒息的。

娘家那邊的親朋,個個都勸我,對別人再好終究不是自己親生的,趁年輕讓我趕緊再生一個不管是男是女。

他們說,萬一我這兒子有什麼意外,將來指望繼女晚年照顧我,那是不可能的事,人家還有親媽在那。所以我再生一個保險多了。

我把想法同老公說,誰知他很不高興,意思是現在兩個孩子東一個西一個帶,再生一個哪顧得來?語氣里責怪我不把繼女帶在身邊。

兩人為此吵一架,我覺得好笑,他和前妻的孩子關我什麼事?他要是養不起,大可以把繼女送到前妻那裡去,又不是我害的他離婚,我生自己的孩子犯法了嗎?

母親讓我多窮都要再生一個,指望繼女將來不過是養白眼狼。

問題是,吵架以後,我不想同他過下去了,打算離婚。他從來沒站在我的立場想,當年我一婚嫁給他已經很委屈,而他和前妻因為有個女兒終究藕斷絲連。

說句不好聽,萬一他要是有什麼不測,就婆家那邊對我的態度,我孤兒寡母怎麼過日子?

偶爾想到自己的處境,相當煩躁。無論換了哪一個,在自己還有生育能力的時候,肯定生多個自己的孩子夠體貼。

事實上,我有什麼錯?繼女也不是我的責任。(本文由網友團團供述,有感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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