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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初年的政爭:以蔡王府獄為中心

原標題:宋徽宗初年的政爭:以蔡王府獄為中心



宋徽宗初年,最高統治階層分裂為兩大政治集團,雙方展開了相當激烈的政爭。兩大政治集團又並非鐵板一塊,內部各自矛盾,情況較為複雜。鑒於此事尚未引起學界重視,筆者僅有所涉及。1本文擬以蔡王府獄為中心,再作些考察。


一、並非小事一樁


蔡王府獄被視為不必探究的一樁小事,自有其緣故。此事為《宋史·徽宗本紀》所不載,陳均《九朝編年備要》、無名氏《宋史全文》僅將其記述於「江公望罷言職」條下,李埴《十朝綱要》只有寥寥24字:「蔡王府指使劉況告楷書吏鄧鐸言涉指斥,詔送開封府鞠訊。」2其實,蔡王府獄或許倒是解開宋徽宗初年某些歷史疑團的一把鑰匙。

審視徽宗初年的歷史,至少有兩大疑團。第一,徽宗即位,年屆十九,作為「長君」,何以定要懇請向太后垂簾?第二,徽宗是個無人不曉的亡國昏君,其初政又為何博得好評?兩者都與徽宗當時面對反對勢力,處境相當孤立,感到壓力極大有關。知樞密院事曾布將此情道破:「陛下踐祚,內外皆有異意之人。上識慮高遠,以此堅請太后同聽政。不然,誰冀與為助者。」3由於「內外皆有異意之人」,徽宗頭腦尚未膨脹,只能小心行事,較少胡作非為,並亟需向太后支持。


疑團還有:徽宗初年「內外皆有異意之人」,其代表人物究竟是誰?「鄧鐸言涉指斥」,此人一未入流小吏而已,不足掛齒。其實,此事並非個人行為、偶發事件,它只是蔡王集團所策動的矛頭直指徽宗乃至向太后的事件之一。很清楚,蔡王趙似即是當時皇室內部的最大「異意之人」 。蔡王府獄所反映的是徽宗初年兩大政治集團之間的鬥爭。一方以徽宗為中心,向太后為後台,另一方則以蔡王為中心,朱太妃為後台。雙方各自聚集著一批外朝、內廷要員,壁壘較分明。但兩大政治集團均並非鐵板一塊,其內部又各有所圖,各自矛盾,情況相當複雜。


蔡王府獄是徽宗初年的第一大要案,蔡王趙似與徽宗趙佶系兄弟鬩牆。正因為其性質為皇室內部骨肉相爭,有關文獻閃爍其詞,歷史記載若明若暗,均力圖予以掩飾。徽宗處理此案,甚至備受稱頌,被視為「盛德」。南宋時,陸遊便說:「徽宗皇帝盛德大度,自秦漢以來,人主莫能及者,尤在友愛蔡王,寬貸章惇。而史臣不能發明,可為太息。」4直到明代,歸有光仍說:「以徽宗之昧而不究蔡邸之獄,繇蔡王尚幼而江公望之理明也。」5其實,徽宗是否「不究蔡邸之獄」?是否「友愛蔡王,寬貸章惇」?能否稱為「盛德」?所有這些都是有待論證的問題。


二、源於皇位之爭


所謂「蔡王尚幼」,並不確切。蔡王趙似是神宗第十三子、徽宗異母弟,生於元豐六年(1083)十二月,與哲宗均為神宗朱德妃所生,年齡與徽宗相差不到一歲。6他在哲宗時,初封簡王;徽宗即位,徙封蔡王;死後,改封楚王,謚榮憲。《宋史》本傳稱:「楚榮憲王似」。為便於行文,本文一般以蔡王或趙似相稱。蔡王府獄案發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七月,趙似年屆十九,只怕不宜視為未成年人。蔡王府獄無非是哲宗死時趙佶、趙似兄弟之間的皇位之爭所留下的後遺症,下面從其源頭徽宗之立說起。


關於徽宗之立,《宋史》卷246《神宗子楚榮憲王似傳》如此記述:「(趙)似於哲宗為母弟,哲宗崩,皇太后議所立,宰相章惇以(趙)似對。後曰:『均是神宗子,何必然。』乃立端王(即徽宗趙佶)。」記載雖然太簡略,但從中不難看出,其時最高統治階層分裂,對立雙方的核心人物為趙佶、趙似兄弟,而其主要支持者分別是神宗向太后(其謚號為欽聖獻肅)和宰相章惇。這一記述未免有所遮掩,其主要缺陷有三。


一未能如實展示其尖銳程度。當時,向太后與章惇均固執己見,爭論相當激烈。章惇公然傲視太后,一再「厲聲」爭辯,甚至斥責端王「輕佻,不可以君天下。」7向太后寸步不讓,痛加批駁。章惇如此「大膽」,居然頂撞太后。向太后稍後曾談及其原因: 章惇「當時曾於簾前議立先帝,以此一向大膽,無所畏懼。」 「先帝養成他大膽。」其實哲宗並非章惇所擁立,但他「自謂有定策功」,8豈止哲宗,甚至連向太后也信以為真。章惇堂而皇之地成為哲宗親政後的第一大寵臣,在紹聖、元符年間獨相達6年之久。然而向太后這時畢竟代行皇權,章惇只得「默然」,但仍「不知恐懼」。


二未能如實展示鬥爭雙方的班底。這時與章惇對立的大臣是知樞密院事曾布,他先斥責道:"章惇,聽太后處分。" 9隨即表態:"章惇並不曾與眾商量,皇太后聖諭極當。"事已至此,尚書左丞蔡卞只得表示:"當依聖旨。"10但蔡卞「本與(章)惇為死黨」。民謠云:「大惇小惇,入地無門。大蔡小蔡,還他命債。」11章惇的死黨除小蔡即蔡卞外,還有大蔡即翰林學士蔡京,小惇即御史中丞安惇。而二蔡一惇又各有其黨羽,如「蔡卞門下士,布滿中外。」章惇一方聲勢之盛,絕非曾布一方可比。難怪徽宗即位後,將選拔人才作為頭等大事。元符三年(1100)二月,韓忠彥任門下侍郎,四月遷右僕射,十月拜左僕射。曾布又於同年十月升任右僕射,形成所謂「龜鶴宰相」12的局面,雙方的實力對比才逐漸改變。


三未能如實展示雙方均與宦官相勾結。照宋朝的制度,外朝大臣「不當與中貴私交」。13然而章惇素來里通宦官,這時又與梁從政串通,試圖擁立蔡王趙似,並被向太后察覺。向太后曾就皇位繼承問題,諮詢入內內侍省都知梁從政。梁從政建議:"第問章惇。"向太后已"疑之",再問:"即惇言非,奈何?"梁從政的回答未免太露骨:"惇,宰相,其言安可不從!"向太后不禁大吃一驚,14當即"麾之去"。史稱:"初梁從政給事皇太妃閣,陰以簡王(即趙似)屬章惇。"15而其根源則在於梁從政曾侍候趙似的生母、神宗朱德妃即這時的朱太妃。至於曾布,雖曾表白:「外庭無緣知禁中事。」有人議論曾布「與劉友端嘗共事」,他又解釋:「若能與友端交通,紹聖、元符中作相久矣。」這一解釋或許不無道理,但曾布確「與宮官劉瑗16交通,知禁中密旨。」17劉「瑗乃今上隨龍」。元符三年四月,因皇長子趙桓(即後來的欽宗)出生,「隨龍人並推恩,御葯劉瑗遂寄延福宮使、晉州觀察使,乃前所未有。」足見,曾布所結交的宦官劉瑗實屬徽宗的親信。


三、聖瑞宮不尋常

上文所說梁從政"陰以簡王屬章惇",其實應解讀為朱太妃「陰以簡王屬章惇」。此人雖未公開出面,卻是個關鍵人物,實乃內廷蔡王集團、外朝章惇集團的總後台。


朱太妃的關鍵之處在於,她是哲宗趙煦的生母。雖然「初入宮為侍御」,18但「母以子貴」,由婕妤、昭容而賢妃、德妃。「哲宗即位,尊為皇太妃。」因「宣仁(即英宗高皇后)、欽聖(即神宗向皇后)二太后皆居尊,故稱號未極。」元祐三年(1088),英宗高皇后下詔「尋繹故實,務致優隆」,於是其「輿蓋、仗衛、冠服,悉侔皇后。」紹聖年間,神宗向皇后「復命即閣建殿,改乘車為輿,出入由宣德東門,百官上箋稱『殿下』,名所居為聖瑞宮。」19崇寧元年(1002)二月死時,追冊為皇后,謚欽成。因此,史書上往往以皇太妃或欽成皇后或聖瑞宮相稱。聖瑞宮不尋常,其地位極高,其規模極大。向太后曾說:「宮中私身多,聖瑞宮中有七百餘人,每一職事人手下須五三人故也。」所謂「私身」,是宋代的俗語,與「官身」對稱,指無職事人。


早在紹聖元年(1094)四月,朱太妃便通過宦官同章惇建立特殊關係。章惇「初作相時,是藍從熙去宣召。從熙是聖瑞閣中人。」他特別叮嚀章惇:「此命皇太妃之力為多,將來何以報答。」可見,章惇拜相系朱太妃栽培,並明確表示將索取回報。哲宗「病危」,朱太妃作為其生母,曾對哲宗說:「只十二哥是姐姐肚皮里出來,你立取十二哥即穩便。」 所謂「十二哥」即趙似。20母親稱子為哥,自稱「姐姐」,都是當時的習慣,不足為奇。21按照向太后的說法,「先帝自此氣不復語」。 「氣不復語」四字,語意不甚明確,或許是由於曾布的記錄有誤差。但有兩點可以肯定:第一,朱太妃圖謀擁立趙似;第二,哲宗生前對此未置可否。章惇身居宮外,居然得知這一絕密之事。章「惇何以得知」?向太后認為:「必是(藍)從熙。」22可見,章惇公然頂撞向太后是秉承朱太妃旨意,以報答當年栽培之恩。


章惇在外朝爭吵,梁從政則在內廷。他在哲宗「彌留之際,便遷聖瑞椅子之類於福寧寢閣前」,目無向太后。而聖瑞即朱太妃見哲宗「疾革,據榻屢雲。」所云無非是所謂「十二哥」事。章「惇下馬處,曾有人見送一金盒」,則是宰相與內廷勾結的證據。向太后聽到見到上述種種情況,「驚,不覺身轉,良久乃定」。她並無親生兒子,態度本應超脫,何以擁立趙佶,且堅定不可移,或許正是出自朱太妃等人為所欲為的刺激。


四、不許蔡王西行


擁立蔡王趙似的企圖落空,章惇「陽為不採,以掩覆其事」,內心並不服氣。蔡卞雖然只是章惇集團的第二號人物,但此人外號「笑面夜叉」,23比章惇更陰險。當時人說:「謀發於蔡卞之心,事成於章惇之手」;24 「惇跡易明,卞心難見。」25韓忠彥主張:「先逐(蔡)卞,則國是定矣。」曾布完全贊同:「(蔡)卞既去,(章)惇亦不能害政矣。」 元符三年五月,蔡卞被解職,其黨羽董必等同時受處分。26至於章惇,則待哲宗安葬後再作處理。其實,當年正月將章惇任命為山陵使,已有調虎離山之意。


對於蔡王、章惇集團,曾布的警覺性很高。他一再提醒徽宗:「今日陛下於蔡邸,尤當留意防檢,使不陷於有過之地,始終保全無他,乃為盛德之事。」並對向太后道明問題的嚴重性:「今日事既不成,(章)惇與(梁)從政皆懷家族之憂。惇為首相,從政握親兵,內外反側,但無可為爾。」 向太后問:「如今待做甚?」曾布回答:「朝廷事勢固不可妄作,然防微亦何可忽。」 向太后表示:「更待商量。」


嚴重的問題確實發生。章惇出任山陵使後,梁從政又在當年四月出任山陵修奉鈐轄。曾布在徽宗近前,對此提出異議:章「惇於定策之初,宣言不當,今從靈駕西行,往返幾一月。而諸王亦皆從。及(梁)從政、(藍從)熙輩又亦俱行。惇粗疏暴率,語言舉措,動或非理。其他雖未敢有所妄作,萬一於王府有一言交通,為朝廷所知,恐不可掩覆。若稍施行,則於陛下兄弟之間,未免傷恩。此不可不慮。」徽宗「矍然」,他雖然表示:「兄弟間事不欲盡言。」但仍抨擊趙似:「蔡王尤不循理,亦頗有污穢事,太母深病之。作親王卻多在殿侍房中出入,以此深憂之。」他們在同向太后反覆商議後,決定採取兩條對策。


其一、派人前往監視。此前,向太后「亦慮及此,近差一二承受內臣往(梁)從政處,皆親信之人,亦欲察其所為也。」這時,鑒於「西行何可不慮」,徽宗又提出:「當更遣人防察爾。」至於人員,曾布認為:「恐近下內臣無補,內東門、御葯有可輟者,得一二人偕行甚便。」


其二、不許蔡王西行。派人監視效果究竟如何,向太后對此深表懷疑:「內臣畏都知、押班,誰敢檢察他?恐不濟事!」她主張:「不令蔡邸從靈駕西行。」曾布立即擁護:「聖慮高明,非臣所及。」但他擔心:「獨不令蔡邸行,恐有跡。」建議:「定王更年小,若兩人皆免行,則無跡矣。」向太后贊同:「甚善!兼他兩人皆未出居外第,但以此為言可也。」27於是,徽宗決定:「二王更令從靈駕西行,只衛王去。」據說,「蔡王免行,聖瑞已喜,本不欲令去也。」大概是母親不願兒子遠行。神宗第十二子衛王趙俁生於元豐六年九月,第十四子定王趙亻思生於元豐八年八月,均為林婕妤所生。其實,趙俁僅比趙似大三個月。不讓趙似西行,年齡實屬借口,目的顯而易見。

五、宮中起火與白諤上奏


或許是由於防範得力,章惇、梁從政護送哲宗靈駕西行,並未興風作浪。但在這前後,宮廷中發生了兩件異常事件,均與朱太妃、蔡王有關。


一件是宮中起火。元符三年四月,「禁中有放火者,乃一私身,年十五,止因爭養娘,遂置火於椽下,未然,又以紙鐙然之,煙起乃覺。」對此,向太后「甚訝之」。她之所以驚訝,既由於宮中火禁一向甚嚴,更因為放火者「乃聖瑞殿中人」。人們不免將此事與蔡王相聯繫。曾布身為年逾六旬的元老重臣,很有政治經驗,不欲「張大其事」,而是大事化小。他一面建議安撫朱太妃:「小人無知作過,聖瑞必不所容。唯更當慰安之,使不至憂恐,乃為善也。」如若朱太妃「憂恐」,或許還會惹出事端。一面主張嚴懲肇事者:「此雖凌遲不為重!宮中此禁何可不嚴?」據說,由於徽宗「性寬,昨放火者被人告,欲只決杖,配嫁車營務。」但人們普遍認為:「不可不行法。」此人才「伏法」,但不令「分解」。「又有娘子者,知而不以告,亦決杖,逐之。」此案就此了結,由於處理得當,並未造成震動。


另一件是白諤上奏。向太后素以不貪戀權勢而聞名,其垂簾出於徽宗懇請,並一再表示待哲宗喪事告段落即捲簾。可是內侍高品白諤在元符三年五月,公然上奏「乞皇太后不候升祔還政」。「故事,內侍不許言事。」28白諤作為宦官,居然不懂得這個起碼的規矩。而白諤的身份又極敏感。「諤,乃聖瑞殿中人,簡王(即蔡王趙似)之師父也。」人們難免會懷疑朱太妃、蔡王因向太后擁立徽宗而對其心懷不滿,白諤無非是傳聲筒而已。難怪向太后抨擊白諤:「教導簡王極不近道理。」而徽宗則「以太母故」,編管白諤於唐州(治今河南唐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何處理白諤,曾布乃至徽宗的態度與向太后明顯不同。向太后說:「本欲不施行,但上意如此。」未必是真話。白諤的真誠同情者是曾布,他對徽宗說:「以太母故,薄責可也,然施行不可過。」「上然之」,徽宗的態度與曾布大體相同。曾布的觀點與白諤幾乎完全一致,他說:「此亦非獨白諤之言。外議有云:『陛下已生子,皇太后弄孫,無可垂簾之理。』」甚至自嘆不如白諤敢於直言:「臣下亦頗有愧於(白)諤。」曾布趁機向徽宗進諫,其主要內容不外兩條:第一,要求向太后兌現「升祔後,即還政」的承諾;第二,同時保證「既還政,自不當預聞外事。」徽宗表示:「固須如此。」曾布請求徽宗絕對保密:「若此語一漏,臣無措身之地矣。」徽宗保證:「此何可漏。」這次密談表明,徽宗、曾布與向太后、韓忠彥已出現裂痕。29如果說徽宗當時亟需太后垂簾,那麼很快時過景遷。僅就這一點而言,徽宗、曾布這時與白諤乃至蔡王、朱太妃越來越接近。由此可見,徽宗初年的政爭何等錯綜複雜。直至白諤「送五百里編管」後,曾布仍為其抱不平:「白諤斷罪太重!」


六、鄧鐸牽出蔡王


經過長期積累,矛盾終於激化,蔡王府獄爆發。白諤作為蔡王的師父,彼案尚未追究趙似;鄧鐸只是府中的小史,此案居然牽出趙似。究其原因,或許與前案針對太后,後案直指徽宗有關。而這時向太后已捲簾並去世,徽宗大權在握。鄧鐸案,史稱蔡王府獄。


對於蔡王府獄,《宋史》卷246《神宗子楚榮憲王似傳》有記載:「以王府史語言指斥,送大理寺驗治,(蔡王趙)似上表待罪。左司諫江公望上疏,以為:『親隙不可開,開則言可離貳;疑跡不可顯,顯則事難磨滅。……臣願陛下密詔有司,凡無根之言勿形案牘,……』疏入,公望罷知淮陽軍(治今河南淮陽)。徽宗雖出公望,然頗思其言,止治其左右。」除此而外,了解此案的主要依據當推江公望上疏。此疏較完整地保存在呂祖謙《皇朝文鑒》卷62《奏疏》、趙汝愚《宋朝諸臣奏議》卷32《宗室》、黃淮等《歷代名臣奏議》卷77《宗室》中。然而由於江公望主張「一切包容」,疏中竟無鄧鐸的姓名,只說他「有不順之語」。30至於其「犯罪」事實及處理經過,均一概省略。現糾集零星記載,也僅知以下數端。


一、此案發生於元符三年(1100)九月,蔡王剛遷居外第,府中書吏鄧鐸對蔡王可謂「忠」心不二,明知已無可能,竟自稱並親筆寫下9 個大字:「隨龍人、三班借職鄧鐸」,31確有圖謀更換帝王、擁立蔡王為帝之意。殿直劉況不知是朝廷安插在府中的密探,還是府中發生內訌。他在建中靖國元年(1101)七月,將鄧鐸告發。此情不免引起徽宗對往事的回憶,他肝火大動,立即下令逮捕鄧鐸,並親自下詔徹底追查。由此也可看出,此案並非小事。


二、蔡王府獄由開封府推官吳師禮奉詔「主治」,但他並未一查到底,而是大事化小。「獄成,不使一詞及(蔡)王;吏雖有死者,亦不被以指斥罪。」32鄧鐸儘管被處以極刑,據說徽宗對如此追究此案仍不滿意。「上頗以獄詞平反太過,蓋法官不肯以指斥切害之罪罪之也。」33然而吳師禮未受影響,反倒升任右司諫。

三、江公望被解職是由於「極言論救」。34給事中朱紱「亦坐繳奏,出知壽州(治今安徽鳳台)。」35左司諫劉正夫的態度與江、朱完全相同,但他的勸導居然使徽宗「感動,解散其獄,待蔡王如初。」他對劉正夫說:「兄弟之間,人所難言,卿獨能及此,後必為公輔。」36一種態度、兩種結果,或許正是徽宗內心深處極其矛盾以致猶豫不決的反映。從感情上說,懲處蔡王最痛快;從理性上說,大事化小才明智。難怪「徽宗雖出(江)公望,然頗思其言,止治其左右。」


四、稱徽宗「待蔡王如初」,亦非事實,至多只是故作姿態而已。蔡王雖「詔令赴朝參如故」,但徽宗「勒令勤讀」,37並加強監控。御史中丞席旦「以蔡王見疑,因而擠之。」他「糾其私出府,請推治官吏。」38崇寧元年十一月,徽宗宣諭宰輔:蔡王「痛引前咎」,「亦漸向學」。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博得大臣的好評:「陛下以天地之度,篤兄弟之義。」其實,蔡王「數違義訓」。39


七、蔡王集團解體


徽宗初年,以蔡王為中心,以朱太妃為後台的政治集團的徹底崩潰,可以崇寧元年(1002)二月朱太妃去世為標誌。至於其分崩離析之勢,則開始於徽宗即位後。


就內廷而言,蔡王集團的最大幹將莫過於都知梁從政。韓忠彥等上奏:「從政意在黨附章惇,今乃在君側,理所未安。」40建中靖國元年三月,梁從政被解職,與外任宮觀。其罪名是:「佐佑章惇。」41至於蔡王本人,在蔡王府獄後,更是心灰意冷,講究實際,過著極其墮落的生活。他「與本位使臣等穿邸第後牆,不冠帶,私出宮門,步歷廛市,與宗室相見飲酒,買宗女為妻。」 據說,徽宗由於「篤於友愛,不忍致法於(蔡)王」,"已詔有司,更不根治。"其真實原因並非「篤於友愛」,或許倒在於蔡王生活越墮落,對其皇位越不會構成威脅,完全可以聽之任之。蔡王「出入有從行之卒,垣牆有擅穿之吏,飲食有請召相見之人,邸第有提按監臨之官。」這些官吏均為朝廷指派,徽宗是否有意引導蔡王荒淫,也未可知。蔡王物質生活富有,精神生活空虛,在花天酒地的生活中短命。崇寧五年三月,蔡王死去,年僅24歲。徽宗「輟朝七日」、「四臨其喪」,42隻是行禮如儀。所謂蔡王集團,更是煙消雲散。


就外朝來說,徽宗即位後,章惇集團即四分五裂。蔡卞一再在徽宗、向太后近前「斥(章)惇定策事」,並表白:「元不曾商量。」曾布進諫:「卞與惇為死黨,今相失,故訐揚如此。」蔡卞力圖劃清界線,已無濟於事。他在元符三年五月即被解職,早於章惇。安惇的態度比蔡卞更積極, 大有與章惇決裂之勢。他「聞禁中有此議」,當即向徽宗表示:「欲率台中擊章惇,且雲俟祔廟後。」徽宗怒不可遏:「當擊則擊,何稟之有?此豈是奏稟事!」 安惇「更無語,亦唯喏,面赤而去。」他在當年四月即被解職,又早於蔡卞。與北宋後期政局反覆,猶如翻燒餅一般有關,當時士大夫大多「反覆不常,唯利是附。」最典型的人物是楊畏,「昔人謂之楊三變,今(人)謂之楊萬變。」最「經典」的語言是:「東也是吃飯,西也是吃飯」;「姓張的來管著,是張司空;姓李的來管著,是李司空。」43蔡卞、安惇這類變色龍出現於徽宗時期,不足為奇。元符三年九月,章惇「為山陵使,靈輿陷澤中,逾宿而行。言者劾其不恭,罷知越州(治今浙江紹興),尋貶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湖南長沙)安置。」44這只不過是借口,其要害在於先前串通宦官,反對徽宗,圖謀擁立蔡王為帝。蔡京則因向太后挽留他在朝廷完成神宗國史,並「毅然不可奪」,遲至當年十月才解職。至此,章惇集團一掃而光。作為個人,他們此後或許還有東山再起之機,但既非以章惇為首,更非黨附於蔡王。


徽宗初年「內外皆有異意之人」,除上層的蔡王、章惇集團而外,還有中下層的太學博士趙諗及其同黨。他們與章惇雖非同夥,甚至對立,但反叛朝廷,圖謀割據,擬「起兵據蜀」,「借姓孟起兵,以從蜀人之屬望」。對於徽宗來說,趙諗集團無疑也是一大威脅。然而在崇寧元年二月,朱太妃去世前夕,「趙諗伏誅」,其「家屬分配湖廣」。45所謂「異意之人」,幾乎全部翦除。向太后在元符三年七月「雖歸政,猶預政事」,46但她在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即去世。徽宗從此既無反對者,又無制約者,壓力已解除,一片讚頌聲,大權在握,為所欲為。徽宗當初「懼人言」,此後置輿論若罔聞,以為「人言不足恤」。47徽宗「初即位,思節冗費」,此後認為,身為天子,「當享天下之奉」,「視官爵財物如糞土,累朝所儲掃地矣」。48或許這正是徽宗由初政博得好評演變為被歷史最終定位為亡國昏君的重要原因之一。足見,對於任何最高統治者來說,如若既無反對者又無制約者,僅生活在讚揚聲中,是何等的危險。徽宗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讚歌唱垮的。


如果說神宗時期的新黨與舊黨之爭主要是政見之爭,那麼徽宗初年的政爭純屬權力之爭。當年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新黨和以司馬光代表的舊黨,其政治主張各不相同,或激進有餘或穩重過分,或不切實際或鼠目寸光,但出發點大體一致,"其本心,欲救民"。49如今徽宗、向太后與蔡王、朱太妃,雙方為皇位而爭奪,其政見無差異。士大夫捲入其中,多為爵祿而已。對於民眾來說,趙佶或趙似稱帝,韓忠彥或曾布或章惇執政,都一樣。這時的士大夫甚至包括江公望等人在內,已喪失「以天下為己任」50的社會責任感,無理想,太實際。雖仍有新黨、舊黨之名,無非旗號而已,其界限已模糊。作為執政階層的士大夫等級竟墮落到如此地步,實乃北宋王朝的不祥之兆。


1參看張邦煒:《宋徽宗角色錯位的來由》、《關於建中之政》,載《四川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第6期。


2李埴:《皇宋十朝綱要》卷15建中靖國元年七月壬戌,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影印本。

3曾布:《曾公遺錄》卷9,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影印本。以下引文凡出自此卷者不再一一註明。


4陸遊:《渭南文集》卷27《跋章氏辨誣錄》,四部叢刊本。


5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別集》卷5《楚榮憲王》,四部叢刊本。


6 《皇宋十朝綱要》卷15稱:徽宗「元豐五年壬戌歲十月十日生」。其實,徽宗生於當年五月五日。周密《癸辛雜識》後集《五月五日生》稱:「五月五日生子,俗忌之。」「徽宗亦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改作十月十日為天寧節」(中華書局1988年點校本)。


7《宋史》卷22《徽宗本紀·贊》,中華書局1977年版。


8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1元豐八年二月癸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


9 《宋史》卷471《奸臣傳一·章惇傳》。


10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20元符三年正月己卯。


11 徐自明撰、王瑞來校補《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11元符三年五月乙酉"蔡卞罷尚書左丞",中華書局1986年版。


12庄綽《雞肋編》卷上云:「曾(布)短瘦而韓(忠彥)偉岸,每並立廷下,時謂『龜鶴宰相』」(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13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2《名臣》,中華書局1981年點校本。


14《曾公遺錄》卷9載,向太后稱:「及見(章)惇所陳,似(與梁從政)相表裡,極可驚怪。」


15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卷25元符三年正月"皇弟端王即皇帝位",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6 "瑗"原作「援」,據《曾公遺錄》等史籍改。


17 《九朝編年備要》卷26建中靖國元年正月"以趙挺之為御史中丞"。


18 《宋會要輯稿》后妃1之4,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


19 《宋史》卷243《神宗欽成朱皇后傳》。《宋史》卷85《地理志一·京城》云:"聖瑞宮,皇太妃所居,因以名宮。"


20徽宗系神宗第十一子,趙似系神宗第十三子。陸遊《家世舊聞》下稱:「神宗第十子偉(原作「俊」,誤)早世,故宮中謂上(即徽宗)為『十大王』」(中華書局1993年點校本)。朱太妃稱趙似為「十二哥」,其原因與此相同。


21宋時,姐姐乃母親之別稱。高宗稱其生母徽宗韋賢妃為「姐姐」,又是一例。此事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乙集《憲聖不妒忌之行》,中華書局1989年點校本。


22 《曾公遺錄》卷9載,曾布稱:"太母語聲甚低,余附耳於簾前,然不曉。凡所記才半爾。"

23陸遊:《老學庵筆記·續筆》,中華書局1979年點校本。


24 《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鑒》卷14元符三年四月丁巳,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5 《宋史》卷472《蔡京傳附弟卞傳》。


26 參看楊仲良:《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20《逐惇卞黨人》,宛委別藏本。


27 據《宋會要輯稿》帝系2之16-17記載:「蔡王似(元符三年)九月三日遷外第。」而定王趙亻思出居外第,已是建中靖國元年(1101)八月之事。而《皇宋十朝綱要》卷8《哲宗皇子》則載:趙似「紹聖五年(1098)三月出閣」,趙亻思「元符二年二月出閣」。可見,出閣與出居外第不是一回事。


28 《宋會要輯稿》職官67之30。


29《曾公遺錄》卷9載,蔡卞稱:韓忠彥「乃簾中所信」。


30呂祖謙:《皇朝文鑒》卷62《論蔡王府獄》,四部叢刊本。


31《九朝編年備要》卷26建中靖國元年七月"江公望、朱紱罷"。


32《宋史》卷347《吳師禮傳》。

33《九朝編年備要》卷26建中靖國元年七月"江公望、朱紱罷"。


34《宋史》卷346《江公望傳》。


35《九朝編年備要》卷26建中靖國元年七月"江公望、朱紱罷"。


36《宋史》卷351《劉正夫傳》。


37《宋會要輯稿》帝系2之17。


38《宋史》卷347《喬執中傳·論曰》及《席旦傳》。


39《宋會要輯稿》帝系2之17。


40《宋會要輯稿》職官67之33。


41鄒浩:《道鄉集》卷15《入內都押梁從政降官制》,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42《宋會要輯稿》帝系2之17、1之40。

43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79,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44《宋史》卷471《奸臣傳一·章惇傳》。


45《九朝編年備要》卷26崇寧元年二月"趙諗伏誅"。


46陸遊:《家世舊聞》下,中華書局1993年點校本。


47周煇:《清波雜誌》卷2《玉盞玉卮》,中華書局1994年校注本。


48《宋史》卷179《食貨志下一·會計》;卷472《奸臣傳二·蔡京傳》。


49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30《本朝四·自熙寧至靖康用人》,中華書局1994年點校本。


50 《宋史》卷314《范仲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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