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奇葩制度,乾隆晚年時廢除,卻成了大清滅亡的最直接證據!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好的制度可以約束人的行為規範,說起制度這歷朝歷代都有,而歷朝歷代又不盡相同。今天小編要跟大家說的清朝的這個制度,真的可以用「奇葩」二字來形容了。
說起這個制度之前,小編得先跟大家說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家喻戶曉的乾隆皇帝。說起乾隆,年輕的時候也真是幹了不少的實事,在位期間不僅平定了大小和卓的叛亂,且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大清在他的手中國力可謂是達到了頂峰。但是由於乾隆晚年看到大清國力強盛,開始沾沾自喜,安於逸樂,並寵信貪官和珅,致使大清開始由盛轉衰。
乾隆晚年時曾六下江南,耗資巨大,僅行宮就建造了30多間。而且乾隆還有一個愛好就是鑒賞古玩,但是光古玩一項也是花費繁多。但是乾隆也不能為了滿足自己個人的喜好就花國庫的錢啊,這樣百姓會怎麼看?這樣做也與昏君無異,這是愛惜羽毛的乾隆所不能允許的。此時的和珅看出了乾隆的心思,於是在乾隆四十五年向乾隆提出了一項制度,乾隆看過後欣然同意了,而且和珅也藉此當上了內務府總管,也就是乾隆的管家。
原來和珅提出的這項制度叫做「議罪銀」制度,什麼意思呢?就是官員犯了事可以通過花錢向皇上買罪,以逃過懲罰,比方說降三級留任的,你把錢交到乾隆這裡,你就可以免罪了。當然了十惡不赦的大罪不行,而且也不是所有犯事的人都能享受到這個「議罪銀」制度,還得是乾隆開恩才行。由於此制度是和珅推行的,便讓和珅全權負責此事,但是罪員交的錢都流到了內務府,也就是皇帝私人的金庫裡面,並沒有交付國庫。
議罪銀制度開了以後,很多罪員都爭先向和珅行賄,以求獲得乾隆恩賞,可以花錢買罪。而獲得這個恩賞的罪員還得自己向乾隆上個乞罪摺子,由於議罪銀制度本身就沒有一個衡量金銀的標準,很多罪員怕交錢少了乾隆生氣,一般都是往多了寫,一般都是幾萬兩起步。更有一些無罪的官員先提前在乾隆那裡「存」上一筆錢,將來萬一獲罪,也好免罪,其實這些錢就是官員們送給乾隆花的。官員們這樣做正迎合了乾隆的心意,議罪銀所罰錢財無人計算過,也無人能計算出來,乾隆六次下江南的錢就是從這裡出的,數額不可謂不大。
議罪銀制度實行以後,可以以錢洗罪,越來越多的官員開始變得有恃無恐,官場上貪腐行為開始變得肆無忌憚,在議罪銀面前,有罪不罰,大清律法成為了笑話。而花錢買罪的那些官員為了堵上議罪銀的花費,變本加厲的盤剝百姓,加劇了官民矛盾,從此大清走向了衰落。後來紀曉嵐和阿桂看出了議罪銀制度的弊端太大,以清聖祖訓示的名義力諫乾隆廢除,從此實行了好多年的議罪銀制度才退出了歷史舞台。議罪銀制度見證了大清由盛轉衰的過程,此時的官場貪污之氣已成,就算沒有之後的鴉片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大清迅速衰敗,不過是時間提前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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