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喜歡的衣服就買了吧
哲人伊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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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聽,我寫你看
遇見喜歡的衣服就買了吧
說不定哪天就胖了
再想要買
都穿不上了
正月初八和寢室的姐妹們小聚了一下,吃飯的時候小花說,「老大講個笑話吧,以前總聽老大講笑話。」
我給他們講了「黑狗,白尾巴」的笑話的前半部分。
今天早上大哲子他爹給我發了好幾條笑話,其中有一條:
最近我在減肥,幾乎很少吃東西,但是一個月過了竟然又胖了五斤,正在納悶的時候聽到二貨老婆在和閨蜜打電話:「我告訴你啊,我老公可好玩了——他每天晚上睡覺磨牙,我就往他嘴裡塞吃的,一晚上能塞進去好多呢!」
我把笑話複製到綜合樓的群里。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以前都是我給別人講笑話,後來,大哲子他爹給我講笑話,我好像是他用笑話騙來的媳婦。
那時候沒有微信,全是簡訊,而且是功能手機,沒有複製粘貼,一晚上十幾條的笑話都是手指頭卡在手機鍵盤上捅出來的。
好吧,我承認,我這段本來不是打算這麼寫的。我本來想說,我是講笑話的,後來成了聽笑話的,我以為會一直笑下去,現在被雞毛蒜皮折磨得不想笑,不會笑。可是當我意識到以前那些笑話都是大哲子他爹碼出來的時候還是有一點兒感動。
跳躍性思維總是最讓人頭疼的,用我媽的話說就是「頭一句,腚一句」讓人云里霧裡的。既然說是感動的那就按著感動往下碼字兒吧。
那時候,大哲子他爹的手機是個翻蓋的,鍵盤被磨得已經看不到字兒了。我存有彼時的手機繳費單據,每個月電話費是五六十塊錢,大多數時候是發簡訊,一條一毛,五十塊錢就是500條,平均一天16條,而且他的簡訊發的比我多,20條應該是有的。所以吧,撩妹兒是需要成本的。講笑話哄來這麼漂亮的媳婦,超值。
扣一下題,遇見喜歡的衣服就買吧,遇見喜歡的女孩子就給她講笑話吧。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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