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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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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算賬的壹讀君 | 吳銳


個稅起征點要調高了!這是今天上午國務院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這個消息讓壹讀君有一點小興奮呢,小夥伴們是不是也有同感?畢竟,這和我們的荷包直接相關嘛!


 7年內,再提個稅起征點



這已經是近年來國家第二次提高個稅起征點了。上一次是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


個稅一直是兩會的焦點話題,我們來看看今年兩會關於個稅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熱點。



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建議個稅起征點調整到一萬。

致公黨中央擬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議,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計征制度,同時調整按家庭計稅的個稅起征點和稅率。


全國工商聯擬提交提案建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並提高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起征點,由目前12萬元再提升至24萬元。


從這些提案我們可以看出,「提高個稅起征點」、「是否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是備受關注的焦點,事實上這兩個話題近年來一直是每屆全國兩會上的討論焦點。針對這兩個話題,壹讀君將在後面作出解讀,現在我們先來聊聊個稅制度的起源。



個人所得稅的徵稅範圍包括:

工資、薪金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鼻祖是誰?




說到最早徵收個稅的國家,國際上公認的是英國,它從1799年起開始計征,徵收的原因是當時拿破崙戰爭使英國的軍事支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在英國之後,美國為了籌措南北戰爭期間的戰爭費用,也開始徵收個稅。隨後,世界各國相繼出台了個稅制度,發展到現在它已成為西方國家的第一大稅種。



其實如果較真的話,我國早在兩千多年前就開始征個稅了,漢武帝其實才是推行個人所得稅的鼻祖。

公元前119年,為增加財政收入,武帝開始推行「算緡

(mín)

」政策。令商賈、手工業者、高利貸者,都向官府自報資產價值,資產價值每值2000錢,納稅一算,一算就是120錢(相當於6%的稅率);經營鹽、鐵、鑄錢(當時尚未國營)已納租者,其財產每4000錢再納一算;商賈的軺(yáo堯)車一輛納二算,船五丈以上納一算,這種演算法其實也是現在的車船使用稅在中國的最早開始。


當時大部分商人都隱瞞財產,「偷稅漏稅」。漢武帝一看這情況就怒了,規定匿財不報,或報而不實者,一經查出,判戍邊一年,沒收全部資產。有揭發的,獎給所沒收資產之半。當時「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算緡」政策算是中國稅收政策的最早模式,也是中國實行財產公開的最早源頭。



「漢武帝」


新中國成立以後個稅制度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以後,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建立又經歷了一個怎樣的發展過程呢?我們來簡要回顧一下。


新中國成立後第二年 設立稅種


1950年7月,政務院公布的《稅政實施要則》中,就曾列舉有對個人所得課稅的稅種,當時定名為「薪給報酬所得稅」。

但由於當時人均收入水平低,雖然設立了稅種,卻一直沒有開徵。


真正開始徵收 但和大多數人無關


1980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但由於規定的免徵額較高(每月或每次800元),

而當時一個國企職工的月收入只有四五十元,因此當時絕大多數國內居民不在徵稅範圍之內。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

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同日發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簡稱稅法)。

當時的個稅起征點依然是800元。


提高起征點的呼聲不斷


2003年7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建議改革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適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同時對中等收入階層採取低稅率政策。


2003年10月22日,商務部提出取消徵收利息稅、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免徵額等多項建議。


2005年初, 廣東財政再次對個稅免徵額提高進行調研,以便為中央儘快出台稅改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一次提升個稅起征點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屆

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會議表決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

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免徵額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於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次提升個稅起征點


2007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暫免徵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2010年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第三次提升個稅起征點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時,將現行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9級

超額累進稅率

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3%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已經準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

為「按家庭徵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

此前業內一直呼籲的綜合稅制有望在未來實現。




個稅起征點是怎麼定的?


下面我們來聊幾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個稅知識吧。


從上文簡要的歷史回顧可以看出,個稅起征點一直在不斷提高,從1600元到2000元,從2000元到3500元。那麼個稅起征點是如何確定的呢?

首先,夫妻兩人的免徵額加起來要能滿足一個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

比如按2011年確定的起征點3500元算,一個家庭夫妻倆就是7000元,這7000元要能滿足這個三口(或四口)之家的基本生活。

另外,起征點的確定還要考慮中低收入者的收益。還有就是要考慮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的承受能力。


個稅起征點提高了是否肯定會對中低收入階層有利呢?應該說起征點多少是一個比較顯而易見的數字,但是具體到大家要交多少稅,還有稅率的檔次、稅率的大小、稅收的分類與綜合徵收等因素。

如果我們的焦點只放在稅收的起征點上,反而會使得完善個稅的整體思路被忽略。


是否應該以家庭為單位來徵收個人所得稅一直是一個熱烈討論的問題。支持者認為,應該以家庭為單位,因為有的家庭可能上有老、下有小,人口較多,夫妻間的收入差距也可能很大,以家庭為單位比較公平;另外徵收範圍應該不只是工資收入,還應該包括其他收入。

反對者認為,以家庭為單位徵收需要清楚了解家庭的資產狀況、家庭成員狀況等,這在信息收集上難度很大,比如如果只把收入情況摸清楚,而不清楚掌握家庭金融性資產的情況,就可能會出現沒工作收入的千萬富翁卻能領低保的情況。


好了,今天就說到這吧,雖然還不知道這次個稅起征點要提高到多少,但是壹讀君還是決定晚飯要改善一下生活,準備吃兩個雞腿!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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