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玩PS是會坐牢的 你知道嗎?
來源 | LOGO大師(ID:logods)
圖片來源:龐門正道、網路
在一般人眼裡
PS是萬能的
因為有無數設計師通過它讓你
▼
上天
入水
無處不在,無所不能
還能為你帶來無限歡樂
so~
那麼怎樣證明PS不是萬能的呢?
或許你可以選擇坦白說
「我不想坐牢」
作為一個會PS的設計師
應該不少人遇到過老闆或者朋友
請你幫忙PS公章、合同甚至是營業執照的「活兒」
但在你say 「yes」之前
請先熟讀下面的條理
▼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作為專業的設計師
其實PS一個公章真不是什麼難事
(左邊是真公章,右邊是PS示範例子)
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私人公司
你都要記住PS公章、條款
都是違法行為,是要坐牢的!
▼
就連《戰狼2》電影末尾的護照
都被律師喊過話
(後來證明不涉嫌違法)
說到這裡大大君還真替
某些在網上大膽貼案例小哥
捏一把汗
PS是所有設計師的吃飯工具
但是
不能碰
的
活兒,堅決不要碰
大大君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些知識點
▼
01
《民法通則》第100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便是影視作品,其人物肖像權也歸明星所有。
ps.除了依法正當使用肖像的行為外,凡是未經本人同意,擅自製作、使用、傳播他人肖像的,原則上也屬於侵犯他人肖像權行為。這裡的肖像不僅指五官特徵,同時還包括其身體特徵。
2016年的夏天
葛優躺火了
▼
然後
葛優把
亂用
形象的企業告了
2016年7月25日,藝龍網公司發布微博,文字內容包括直接使用「葛優躺」文字和在圖片上標註文字,該微博
共使用7幅葛優圖片共18次
。葛優認為該微博中提到「葛優」的名字,並非劇中人物名稱,宣傳內容為商業性使用
,侵犯了其肖像權,遂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賠禮道歉並予以賠償
。
前兩天
這事出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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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怕
姚明說:我的圖能夠博大家一樂,挺不錯。
張學友也說:請大家多多使用我的表情包。
真要追究起來
製作表情包的公司估計一片哀鳴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
自己的表情包被醜化惡搞啊~
另一個重災區是
萬能的某寶
除了范冰冰同款,在某寶上
無數明星「代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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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烊千璽同款星月菩提手串,88元就可以包郵
劉德華同款手串3.5-6.5元,是的還不到10元
楊冪同款手串169元
王菲一條白色的手串 賣桃木手串的說是同款
賣牛骨手串的說是牛骨手串
02
著作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3.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
很多品牌或者設計師
喜歡拿世界名畫來搞事
其實吧,這事也很兇險
5年前的林志穎
在生日時發了這麼一張圖
所以,在去年他道歉並
賠了110萬
emmmm.......
還有什麼比數字更有說服力呢?
03
好吧,用別人的頭像會侵權
用別人的圖片會侵權
那
我自拍,自己P圖
總行了吧
老實說也不行
▼
法國的條理
作為商業用途的照片,如果照片上模特的身材和樣貌經過修圖軟體修改,以使其變得更好看,照片
必須註明「經過修飾」
!如果不主動承認,最遲從2017年1月1日起,違反規定的廣告公司可能
被罰至少37500歐元
(約合人民幣27.5萬元)!
PS所謂全世界做好的護膚品
模特拍產品照,用之前當然要PS
但是法國國會認為
圖P得太過分的,會影響大家的身心健康
(你確定這不是易容?)
大大君的內心也希望
我們也可以有這麼一條
不論是企業主還是設計師
還有很多人的法律意識不強
面對一些實際經營需求時,總想著走捷徑
在這裡大大君要提醒
廣大的美工、設計師們
要用法律知識武裝自己,有些鍋,真的不能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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