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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小說中的大俠,為什麼讓人覺得噁心? | 短史記

文 | 楊津濤





對於中國文化中的「俠」,古人在不同時期,有著大相徑庭的闡釋。韓非、司馬遷筆下的遊俠「以武犯禁」、「不軌於正義」,是一股體制外的力量。到了清代,俠義小說中的展昭、黃天霸這類俠客,卻變為「以武護法」協助朝廷消滅綠林的體制中人,完全喪失了桀驁不馴的遊俠本性。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俠客在清代小說中的淪為「朝廷鷹犬」,乃至面目可憎呢?




清代小說中的「俠」,往往也是奴才




傳統的俠義小說和公案小說在清代合流,成為「俠義公案小說」。代表作品有《施公案》《彭公案》《三俠五義》等。




它們的特點,如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所說,「雖意在敘勇俠之士,遊行村市,安良除暴,為國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為中樞。以總領一切豪俊。」

這些小說中的俠客,通過追隨某一位清官,為朝廷辦案立功,獲封官職。




以下幾個例子,頗能看出俠義精神在清代小說中的失落:




1、黃天霸給人當奴才




在《施公案》中,豪俠黃天霸為給江湖朋友報仇,刺殺江都知縣施仕綸,失手被擒後,表示希望「投到老爺台下,少效犬馬微勞,以報饒命之恩」,並同意改名「施忠」。




一次,黃天霸、關小西捉拿匪徒喬三失敗,他們:




「霎時下馬來到,急忙至公案下跪,稱:『恩主大人在上,我二人身該萬死。』忙將走脫喬三之故,細細回稟。言罷,二人叩頭在地。施公聞聽,座上著忙,心內暗暗自語:好兩個該打的奴才!有心歸罪,內有天霸奉旨朝見陞官,因此不肯定罪。遲疑多會兒,叫聲天霸、小西:『本院不看你二人素日勤勞有功,立刻歸罪。仍罰你二人速去捉拿。拿住喬三恕罪,如若拿不住惡奴,決不輕恕。」二人答應,叩首爬起,回身出棚上馬,到各處訪拿。」




黃天霸曾多次救施仕綸脫險,甚至打死自己的結義兄弟武天虯,但在這位施公眼中,他也只是一個奴才罷了。




後來,康熙封黃天霸為漕運副將,情節是:





「單說當今皇上在寶座上往下觀看,見黃天霸跪在亭下……望下叫道:『黃天霸,朕見你武藝精通,本領不弱……並非朕偏袒於你,寡人愛你武藝高強,少時朕加封於你。第一要野性收起,不比江湖中任意胡行。第二食朕之祿,須當報效盡忠,莫負雨露之恩。』囑咐天霸已畢,天霸叩頭謝恩。」




圖:黃天霸故事改編的連環畫




2、徐勝立功沒能封官,怒盜皇帝寶物




在《彭公案》中,「粉面金剛」徐勝幫助欽差彭朋剿滅宋家堡,立下大功。事後,彭朋將一干有功俠客保舉了守備、參將等職,單單忘了徐勝。徐勝一怒之下,盜走康熙皇帝的珍珠手串,並留下字條:「民子余雙人,叩見聖明君;河南曾效力,未得沾皇恩。」康熙皇帝知道後,不僅要召見徐勝,還下旨:「徐勝賞賜千總之職,留京補用。」




徐勝這才罷休,復見彭朋,要繼續為朝廷立功。書中寫道:




「劉芳出去不多時,與徐勝進來給大人請安。彭公說:『你往哪裡去的?皇上要汝見駕,汝為何不見駕呢?』徐勝說:『我在店中病了,不能起床。』彭公說:『你好好給我當差,不須他往,我還要提拔你呢。』」




3、

皇帝說

展昭像「

朕的御貓

」,

展昭

當即跪倒叩頭



展昭號稱「南俠」,是《三俠五義》的主要人物之一。他受包拯舉薦,在宮中為宋仁宗表演輕功,並接受有侮辱性的「御貓」綽號。書中寫道:





「單說展爺到了閣下,轉身又向耀武樓上叩拜……展爺顯弄本領,走到高閣柱下,雙手將柱一摟,身體一飄,兩腿一飛,嗤、嗤、嗤、嗤順柱倒爬而上……天子看至此,不由失聲道:「奇哉!奇哉!這哪裡是個人,分明是朕的御貓一般。」誰知展爺在高處業已聽見,便在房上與聖上叩頭……




「當下仁宗天子……立刻傳旨:「展昭為御前四品帶刀護衛,就在開封府供職。」包公帶領展昭望闕叩頭謝恩。諸事已畢,迴轉開封。包公進了書房,立刻叫包興備了四品武職服色送與展爺。展爺連忙穿起,隨著包興來到書房,與包公行禮。」






圖:《三俠五義》連環畫中,展昭獲封「御貓」




不依附體制,本是俠客的處世之道




1、古書中的俠,乃是扶危濟困、違法亂紀之徒




有關「俠」的定義,最早見於韓非的名篇《五蠹》,他將俠和儒並列,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在韓非看來,俠的特徵是:





「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遊俠們帶著武器,聚集人手,通過扶危濟困、重信守諾等行為,樹立名聲,蔑視政府法度。顯然,遊俠在戰國時代處於政府的對立面,遊走在體制外。




到漢代,遊俠的處世之道,仍與戰國時代相仿。司馬遷在《史記·遊俠列傳》中寫到的朱家、劇孟、郭解都是「布衣之俠」,他們的特點是: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且緩急,人之所時有也。」




上面這段話的大意就是,遊俠行事雖然不守法度,但信守承諾,為解救別人,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功成之後,遊俠也恥於誇耀自己的才能和德性。




美國學者劉若愚在《中國之俠》中,總結俠應有的信念是:助人為樂;公正;自由;忠於知己;勇敢;誠實,足以信賴;愛惜名譽;慷慨輕財。其中,

「自由」

指的是:





「他們反對任何嚴格的管束,是一群有獨立人格的人。他們藐視國家制定的法律,鄙薄公認的行為規範,只承認他們自己認可的道德準則。」②




2、清代以前小說中的俠,也多與體制保持距離




現實世界中的遊俠、豪俠經過漢武帝的殘酷鎮壓後,生存空間愈來愈小,幾乎絕跡。但後世小說所塑造的俠,依舊遵循著原有的行為準則。如唐代傳奇《虯髯客傳》,主人公虯髯客慷慨大度,不肯依附他人,最終自立一國;又如《蘭陵老人》中,老人身懷絕技,戲耍京兆尹黎干。即使是為節度使效命的紅線女、聶隱娘,也保持有相當的獨立性。




宋代的俠義小說大都脫胎於唐代傳奇,多是行俠仗義和展示劍術的故事。涉及官府的為數不多,《秀州刺客》中,南宋大將張浚欣賞刺客,希望留他當差,刺客回答:「我有老母在河北,未可留」。《湯某》中,王小官人幫官府找到失竊的金銀後,飄然而去。




明人小說《張二郎》的主人公是一名乞丐,善於泅水,他應募參軍,在平定倭寇的戰爭中多次立功,但不要賞賜,也拒絕受官,表示「惟願乞食」。長篇小說《水滸傳》中的出彩人物,如魯智深、武松等,都是蔑視法度、快意恩仇之輩。③





圖:戲耍高官的「蘭陵老人」,圖片引自《三十三劍客圖》




清代小說中,「俠客」們變了




俠義小說發展到清代,發生一大變化。即前文所說,產生了《彭公案》《施公案》《三俠五義》等一批所謂「俠義公案小說」。這類小說中的主人公,雖名為俠客,實已淪為體制中人。




這種變化,與清代控制思想言論、厲行禁書的國策有直接關係。




順治、康熙、乾隆、嘉慶、道光等朝,曾多次大規模禁毀各類含有「違礙字句」的書籍、淫詞小說、邪說傳奇等。違反者會被判杖責一百,及流放三千里等重刑。僅就被禁毀小說的種類而言,其中既有《燈草和尚》《肉蒲團》《品花寶鑒》等艷情小說,也有《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傳》《龍圖公案》(《三俠五義》前身)等其他世情、演義、俠義、公案小說,可謂是包羅萬象。④




禁書的主要目的是維護清廷的統治。如《水滸傳》曾多次遭頒詔查禁,理由是該書被定性為「教誘犯法之書」——乾隆十九年(1754年),有官員上奏說:





「閱坊刻《水滸傳》,以兇猛為好漢,以悖逆為奇能,跳梁漏網,懲創蔑如……市井無賴見之,輒慕好漢之名,啟效尤之志,爰以聚黨逞凶為美事,則《水滸》實為教誘犯法之書也。」⑤




乾隆遂在奏章上批示,要求各地將《水滸傳》「一體嚴禁」。




嘉慶十八年(1813年),清廷禁演「好勇鬥狠之雜劇」,理由也是擔憂民眾「目染耳濡」:





「至民間演劇,原所不禁,然每喜扮演好勇鬥狠各雜劇,無知小民,多誤以盜劫為英雄,以悖逆為義氣,目染耳濡,為害尤甚。前已有旨查禁,該管地方官,務認真禁止……」⑥




同治七年(1868年),為了打擊民間「任俠」之風,江蘇巡撫丁日昌掀起一場波及全國的禁書活動。丁說:





「《水滸》《西廂》等書,幾於家置一編,人懷一篋。原其著述之始,大率少年浮薄,以綺膩為風流,鄉曲武豪,借放縱為任俠,遂以犯上作亂之事,視為尋常。」⑦




略言之,那些蔑視法度、快意恩仇的傳統「俠客」,在清代已喪失了生存空間。俠義小說要想繼續存在,就必須另闢蹊徑。





圖:丁日昌下令禁毀的部分小說,取自《清代禁毀戲曲史料編》




「蹊徑」就是將「俠客」們統統收編,讓他們進入體制,成為體制的一部分。




清代的俠義公案小說,往往起源於說書,或直接由說書人整理而成。與上流文化界的「自覺」(如清代書商們在長達一百二十年的光陰里,從未刊印過文天祥的文集)相比,以說書人為代表的底層文化市場,在規避「文字獄」方面做得更加到位——如王汎森所言,「在乾隆朝,最常見的受害者是下層的識字人。在社會各地遊走的識字人,算命的術士或走方的醫生,受禍的頻率較高,他們經常遊走各地,社會關係比較複雜,比較容易在語言文詞中惹下麻煩。」——說書是一種公開的商業行為,說書人面對的是流動頻繁的陌生人,惟有將書中的「俠客」統統收編,使之與官府成為一體,才能確保自身的安全。




曾在禮王府「供奉」、常到各王公府上表演的石玉昆,之所以要改訂《三俠五義》,編出一堆俠客為朝廷鎮壓反賊的故事,正是這個原因。⑧




乾、嘉年間出現的「俠義公案小說」,其敘事無不遵循上述生存邏輯。《龍圖公案》被改編為《忠烈俠義傳》(即《三俠五義》),問竹主人在序言中說:





「茲將書翻舊出新,添長補短,刪去邪說之事,改出正大之文,極贊忠烈之臣,俠義之事。」




其續書《小五義》前,有文光樓主人序言:





「此書雖系小說,所言皆忠烈俠義之事,最易感發人之正氣。非若淫辭艷曲,有害綱常;志怪傳奇,無關名教。」




至於《施公案》、《彭公案》,更是直接歌頌清代帝王、賢臣。如《彭公案》一書作者自稱:





「余著此《彭公案》一書,乃國朝之實事也,並非古詞小說之流,無端平空捏造,並無可稽考。此書中如彭公、黃三太、李七侯諸人,忠臣義士也。」




於是,清代流傳至今的俠義公案小說,就成了開篇舉例中的那樣,書中「俠客」面對皇帝、官員時卑躬屈膝,口稱奴才,全無獨立人格,嚴重背離了「俠」的原有精神,讀來讓人覺得頗為噁心。





圖:《三俠五義》連環畫插圖




清亡後,民眾期望的俠客形象再現




兩千多年來,民眾對俠客的期望,大多數時候,都緣於對官府的失望。在民眾的想像中,當官府不能維持正義時,還有俠客能來幫助他們。




明人陳子龍認為,如果世道太平,就不會有俠出現,所謂:





「人心平,雷不鳴;吏得職,俠不出。」




近人江子厚亦有相同總結:





「世何以重遊俠?世無公道,民抑無所告也,乃歸之俠也。俠者以其抑強扶弱之風,傾動天下。」⑨




梁啟超著有《中國之武士道》,他認為民眾在不能得到政府及士大夫保護的情況下,就只能求助於俠,從而使俠的勢力坐大:





「上焉既無尚武之政府以主持獎厲之,中焉復無強有力之賢士大夫以左右調護之,而社會不平之事且日接於耳目,於是乎鄉曲豪舉之雄乃出而代其權……故遊俠者,必其與現政府常立於反對之地位者也。其始也所有行動皆起於不得已,及其習焉,養成一種沉鬱恣睢之特質,而勢力復足以盾於其後,則可已而不已者有焉矣。」




但在《三俠五義》等俠義公案小說中,俠客成了體制的一部分,民眾原有的期望也無處安放了。




好在清朝滅亡後,俠義公案小說隨之壽終正寢,新興的武俠小說,又尋回了「俠」原有的獨立人格。尤其是梁羽生、金庸、古龍為代表的新派小說,「重新高揚遊俠狂放不羈的獨立個性和自由精神」,可謂幸事。⑩





圖:清末,梁啟超著《中國之武士道》,重新發掘「俠客」精神




注釋


①馮媛媛:《俠文化在中國古代小說中的嬗變》,陝西師範大學2009年;②劉若愚:《中國之俠》,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社1991年,第4—7頁;③羅立群:《中國武俠小說史》,遼寧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5—108頁;④孫文傑:《中國圖書發行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425—448頁;⑤⑥⑦丁淑梅:《中國古代禁毀戲劇編年史》,重慶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88、441、539頁;⑧紀德君:《明清通俗小說編創方式研究》,社科文獻出版社2012年,第341頁;⑨汪涌豪、陳廣宏:《俠的人格與世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6—19頁;⑩陳平原:《千古文人俠客夢》,人民文學出版社1992年,第114、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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