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大東北,清廷怎麼對待自己的龍興之地的?
文 | 夢荊公
東北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清統治者自然會給這片沃土以不同的重視。從清入關算起,清朝對這片土地的開發經歷了四個不同的階段。
自1644年清軍入關至康熙七年(1668年)為第一階段,即招民開墾時期。
這一時期,東北由於明清間戰爭破壞嚴重,有土無人。為恢復東北地區殘破的經濟,順治帝下《遼東招民開墾令》,也就是用招頭招民到東北來開荒種地,以招民多寡授予招頭官職。「遼東照墾」促進了經濟發展,緩解了關內人地矛盾的尖銳。
《少年天子》中鄧超扮演清入關第一帝--順治
當漢族民人大量湧入東北地區後,清廷於1668年起,又頒布了旨在保護旗人生計、阻止漢族民人出關的封禁政策。此後,招墾令停止,東北土地開發進入了第二階段——
封禁東北階段,直至1860年(咸豐十年)。
封禁的原因是複雜的,以往多認為是維持滿漢之別,保持滿族尚武、國語騎射習俗;同時也為了維持八旗生計,避免旗民糾紛,防止漢人將反抗的火種帶到東北地區;此外,東北地區還具有獨特的經濟效益,為保護清廷對人蔘、東珠、黃金等資源的壟斷,保持國有土地,實行封禁。
以上原因可以歸結為清朝統治者的階級利益決定的。事實上,封禁東北還和「清代邊疆政策指導方針的思想基礎有關」。
其一是維持滿蒙聯合,防止漢蒙結合,威脅清朝統治。其二,將東北建成八旗兵源基地。清軍入關後,留守東北官兵寥寥無幾,成為清廷亟待解決的問題。隨著京師衛戍、各地駐防體制的建立,清廷無力令大量八旗官兵重返東北,又不能將「根本重地」防務職責委之於綠營漢兵。而沙俄侵略的猖獗,布爾尼叛亂的出現,更使清廷深切感到加強東北軍事力量的迫切性,遂採取了以邊疆之民,衛邊疆之地的明智措施。為使保證東北八旗兵源基地的措施有效地發揮作用,清廷便推行了封禁政策。
第三,實現對中原軍事威懾與對蒙古軍事鉗制戰略的需要。清廷加強八旗軍的實力和地位,提高其威信,同時全部控制東北、大漠南北、西北等廣大地域,形成對中原地區高屋建瓴、引而不發的態勢,從而對漢族產生心理上的威懾作用;為保障控馭蒙古的戰略地位,清廷嚴控關外漢族人口數量。
總而言之,清廷是以建立根據地的態度經營東北,是為更有效地統治全國、保持對其他民族的威懾力量封禁東北的,與封禁其他地區有著本質區別。
封禁東北的「柳條邊」遺址
實際上,封禁之令卻難以貫徹。一方面地方官不嚴查流民的墾地,而是趁機沒收,再以官府名義將墾地租佃給流民耕種,從中漁利。另一方面,旗人不習耕種,自願將土地出租給流民耕種,自己坐收地租。再加上關內發生自然災害,民不聊生,或違禁闖關東,或乞討於京城。地廣人稀的東北地區是關內流民求生覓食的樂土。流民因此「聞風而至者不可抑遏」,並非清廷一紙空文所能禁止得了的,因此清政府只好暗中開禁。
第三階段自咸豐十年(1860年)至1903年,為局部開禁放墾時期。
這一時期馳禁特點是移民實邊;開荒濟餉,增加稅收;安民濟世。有名的開墾在空間上是由南到北逐步進行的,即先在奉天和吉林展開,而後在黑龍江。以奉天的開發為例,有三大牧廠放墾、盛京圍場放墾、東邊外地區放墾等等。
咸豐
第四階段(1904-1911)是全面開禁時期。
這一時期,東北三省的人口快速增長,移民流動加速;東北成為農產品出口基地,還建立許多墾殖公司。
東北地區作為龍興的邊疆地區,自然與眾不同。而清朝的每一項開發政策都與東北地區的經濟與發展息息相關。
參考文獻:
1.王景澤:《對清代封禁東北政策的再認識》,《東北師大學報》,1997年。
2.李為、張平宇、宋玉祥:《清代東北土地開發及其動因》,《地理科學》,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