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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光毒辣!這家投資團隊讓 「雞蛋森」 馬克安德森投了都說好

矽谷Live /實地探訪/ 熱點探秘 / 深度探討

矽谷不僅是全球最優秀創業者激烈競爭的角斗場,更是對投資人眼光、耐心的試煉地。

而 Amino(豐元創投)這隻美國第一家彙集矽谷 IT 巨頭企業華人高管的創投基金,則有著一份亮眼成績單:

2012 年才成立的 Amino 投出了被思科收購的 Assemblage、被亞馬遜收購的 Orbeus、被 Facebook 收購的 Ozlo、被 Priceline 收購的 Woomoo 等公司。

一出 Palo Alto 火車站,走上布滿 VC 和咖啡館的 University Avenue,Amino 的招牌立刻映入眼帘。到底這家投資公司有什麼成功秘方?今天小探約了 Amino Capital 的合伙人李強(Larry Li),給小探講一講特立獨行的 Amino 在矽谷的 「生存秘籍」。

回報率高的項目,爭議大我們也投

今年 2 月,瑞士著名區塊鏈項目、意在打造 「無限擴容」 版以太坊 的 Dfinity 獲得矽谷頂級投資機構 A16Z 及 Polychain 的 6100 萬美金投資,而孵化了 Dfinity 的密碼學及分散式計算的研發與孵化機構 String 正是 Amino 早在 2014 年就開始投資的項目。

圖自 String 官網

當時區塊鏈、比特幣還遠未進入大眾視野。一年後的 2015 年,比特幣幣價仍然在 200 多美元徘徊。受幣價低迷影響,不少 VC 對區塊鏈項目望而生畏。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Amino 毅然決定領投 String。

李強承認,當時投 String,心裡多少 「有點打鼓」。當時 Amino 還特意把 String 的創始人 Tom Ding 和首席技術官,數學家、密碼學家 Dominic Williams 兩人請來深談了好幾次。

雖然 Tom Ding 和 Dominic 兩人都是對技術很有研究的學術大牛,但打動李強的其實是兩人心思細密、靠譜的性格。

「Tom Ding 不僅對技術很了解,他對法律法規也研究得很細,不是那種 『有些大概想法就去做事』 的人。Dominic 更是如此,談起技術他會鑽進去講,越講越激動。我們覺得他倆非常靠譜,想得很細,這在創業者里很難得。」

當然,當時 Amino 出手投資 String 的另一個原因是當時還是初創小公司的 String 錢已經花光,眼看就要捱不過去,「基本已經到懸崖了」。Amino 出於對創始團隊的認可和信任,毅然出手相投。

這筆投資不僅幫 String 續上了一口氣,也成為 Amino 目前最成功的一筆投資之一,此次 String 獲得 A16Z 及 Polychain 的 6100 萬美金投資就是佐證。

其實,Amino 先發一步投資的不止是區塊鏈,只要團隊靠譜、技術過硬,Amino 就有敢為天下先的勇氣。李強也提到,同樣理念下,他們現在投的一些公司可能短期內不會顯出來,長期來講,沒準又引領了下一個潮流。

李強承認,當時這筆投資也很有爭議性,不過後來他發現 Amino 投的早期項目里,回報越好、早期投資時就越有爭議性,或許 「先鋒」 和 「爭議性」 本就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而 Amino 投的另一公司 Orbeus 也證明了這一理論:

2012 年成立於波士頓的 Orbeus 開發基於類神經網路的圖像識別技術,其應用軟體 ReKognition 能夠自動分類及辨別照片中的內容。2015年9月,在蘋果、雅虎等收購方的激烈角逐後,Orbeus 被亞馬遜成功收購,而 Amino 正是 Orbeus 最早的投資者之一。

其實在 Orbeus 剛成立的 2012 年,Facebook 剛剛把來自以色列的面部識別公司 face.com 買下來,不少人因此開始擔心:Orbeus 還有發展的空間嗎?

而這種擔心也逐漸演變成 「是否要投 Orbeus 」 的爭議,就像當初難以決定是否投 String 一樣。

不過,Amino 還是決定不走尋常路,力排眾議投了 Orbeus:除了對團隊的認可,當時 Orbeus 每天 300 萬 的 API 調用也是吸引 Amino 的重要因素。彼時 Orbeus 前景尚不明朗,然而 Amino 敏感地意識到:人工智慧演算法固然很難,數據的採集更有價值,而像 Orbeus 這種又有技術、又有數據的公司,是非常難得的結合。

事實證明,Amino 的決定是正確的:2014 年 5月 Amino 投資 Orbeus 種子輪,2015 年 9 月,僅一年多,Orbeus 就順利出售給亞馬遜。

說到 Orbeus 被亞馬遜收購,李強還給小探透露了一件趣事:當時除了亞馬遜,其他一些公司也對 Orbeus 表現出了興趣,這其中就有財大氣粗的蘋果。但由於保密要求,Orbeus 在和蘋果談價格時,只得含糊地說 「還有別家公司對我們感興趣。」

然而蘋果聽了並沒當回事,以為 Orbeus 「嚇唬人」,無非是想要收購價更高。結果後來收購消息宣布,蘋果從新聞上看到 Orbeus 花落亞馬遜,其併購負責人據說 「氣得不行」,痛心地發現原來 Orbeus 並沒唬他...

創業維艱,豈止是創業者不容易,連投資人、甚至收購者,都是一次次對自己眼光、意志、甚至是運氣的考量。

「我們不追潮流、不搶案子」

「『搶案子』這件事,我們在內部商量過,大家覺得不符合我們的投資理念,所以我們不搶案子。」

李強認為,早期投資與二級市場買股票其實很像:大家對一家公司表現的預期其實已經反映到股價里、成為價格的一部分,預期太高會擠壓盈利空間。

而早期投資也是這樣,如果大家都覺得這個案子好,即使投資人擠進去、投了一家估值很高的公司,盈利幾率也並不會因此而提升。

或許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像 String、Orbeus 等投資回報好的案子,都不是 Amino 搶進去的,反而是在別人沒看好、創始團隊當時都找不到錢的情況下投的;相反,現在有些熱點 —— 比如 2017 年的自動駕駛汽車 —— 還未有亮眼表現。

據 CB Insights 統計,2017 年截至 11 月中旬,全球汽車科技行業風險投資額 39.9 億美元,其中投到自動駕駛技術領域的資金高達 76%,約為 30.3 億美元,投資額較上年度增長 172 %。看來,不論從投資額度到投資筆數,自動駕駛汽車都是當之無愧的「當紅炸子雞」。

圖自 CBInsights

但自動駕駛汽車這個熱點,Amino 卻不打算 「追」 :

首先,不少創業公司以為自己有的 「技術壁壘」 並不是那麼堅不可摧:現在不少公司都想成為自動駕駛汽車某一方面的獨立解決方案供應商,解決自動駕駛汽車某一個問題,但汽車行業的特性決定了新技術從「研發」 到 「運用」 的周期十分漫長,在這期間,創業公司很可能會發現,別人已經把自己的技術學會了。

第二,自動駕駛汽車的重中之重就是採集數據,而採集數據以後很可能會有更新的辦法。在現有模式、在別人的框架內創業的一批自動駕駛相關的公司,到時或許難保領先位置 —— 畢竟,在別人的框架內創業,是很難走出框架、跑到真正的全新領域的。

那麼,Amino 哪兒來的底氣敢 「不走尋常路」 呢?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Amino 幾位技術大拿出身的合伙人,或許是 「藝高人膽大」 的最佳註解。

除了曾經創辦清華企業家天使基金與中關村矽谷創投的李強,還有 Google 中日韓文搜索演算法的主要設計者、騰訊前副總裁、暢銷書《浪潮之巔》等作者吳軍博士;Google 第一位高級華人工程高管、協助組建谷歌中國、利用 20% 的業餘時間獨立開發出Google的圖片搜索產品,被華人同事們尊稱為「老大」的傳奇人物朱會燦博士; Facebook 首位華人總監並已升任副總裁,負責 Growth 的魏小亮博士;GlycoMira 創始科學家,擁有擁有三個專利、並發表二十餘篇專業期刊論文、在斯坦福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的徐霄羽博士等。

這麼一支隊伍,的確有特立獨行的資本。

Amino Capital 合伙人,左起 Huican Zhu, Sue Xu, Jack Smith, Jun Wu, Larry Li, Maximilian Ibel

第二,熱點項目估值往往也比較高,這就會擠占投資者的回報空間。

這聽起來就像「低買高賣」 一樣簡單、明顯,但很少有人能做到。超前的案子,也正因為其「超前性」,註定大部分人都不理解、不看好,而這就要求投資人慧眼識珠,除了對行業有深刻了解,還要有足夠的定力;反過來,一個案子在浪潮之巔、特別火的時候,投資人貿然跟風往裡進,對創投雙方都未必好:估值太高,投資人利潤空間就被擠壓,而創始團隊一下子融到太多錢,也更容易產生問題。

區塊鏈投資已是矽谷投資 3.0 版

不少人都知道區塊鏈項目的 ICO 對原本以 VC 為主導的創投界是個巨大的顛覆,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顛覆了。作為 「老矽谷」 的李強,對此有很精妙的總結:

「之前半導體時代,創業者西裝革履地跑到沙丘路(Sand Hill Road)挨家找錢;

後來 2.0 移動互聯網時代,VC 們為了能和創業者更緊密接觸,顛覆了沙丘路,都在 Palo Alto 市中心設點;

現在區塊鏈來了,又改了一把:有些項目融資很多,基金會將資金拿出來與我們 VC 合作,建立生態系統基金,本質上是投資了 VC,這要都不叫顛覆,什麼叫顛覆?」

看來區塊鏈項目還真是「翻身農奴把歌唱」!除了 String,Amino 也參與了 OmiseGo、Nucypher、Kyber、0x 等明星項目的 Pre-ICO 和 ICO,而 OmiseGo 也作為 ICO 史上第一個獨角獸而著名。

那麼,投資區塊鏈項目和投傳統公司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首先,區塊鏈項目對創始人領導力、影響力要求更高

李強認為,傳統公司里 CEO 往往有極大影響力,CEO 可以說一不二,但區塊鏈項目有自己的生態系統、自己的社區,與傳統創業公司相比更不可控,因此創始人不僅需要調動自己團隊的積極性、還要調動整個生態系統的積極性。

第二,區塊鏈項目要求投資人有更大格局

區塊鏈時代,生態系統更大,因此也要求投資人格局更大。以 Amino 投的 Dfinity 為例:Dfinity 這次接受 Andreessen Horowitz 的投資,對 Amino 其實也是一種考驗:投資人是不是有胸懷看著不是自己的資金參與進來?在 6100 萬美元的投資面前做到「有胸懷」,恐怕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不過李強表示,現在投資人在這種新趨勢下,就必須要調整心態:以前 15%、20%、一輪一輪控制下來的時代,已經不適用於區塊鏈了。

不過混亂里也蘊藏著機會:與船大難掉頭的老牌 VC 相比,Amino 之類的年輕 VC 更靈活、更懂技術、跑得也更快,說不定在區塊鏈這片尚未形成秩序的全新領域裡,年輕 VC 們反而可以輕盈地彎道超車老牌 VC 們。

而這或許也正是矽谷充滿活力的原因:適者生存的殘酷遊戲不分晝夜、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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