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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廣告違規屢禁不止 各家公司應該怎麼做?

近日,山東和上海兩地工商局先後發文對宜信、拍拍貸、現金卡等互金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進行查處。在相關處罰文件中,「淺橙科技」(運營現金貸平台現金卡)、「拍拍貸」分別處以罰款80萬,宜信普惠信息諮詢(北京)有限公司棗莊分公司被處罰款3萬元。

這三家公司實際違法行為如下:

現金卡:當事人利用其新浪微博賬號和新浪粉絲通廣告推廣,發布含有「裸貸」時間圖片的廣告,在其新浪微博賬號發布含有「男女摟抱牽手」圖片廣告並配有格調低下庸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的文字,違反《廣告法》的規定。

拍拍貸:當事人在其自有網站發布「拍活寶產品」廣告,含有對投資回報預期收益的保證性承諾,並對可能存在的收益風險未予警示;當事人還未經他人同意發送電子郵件廣告,其中宣稱「你的信用額度¥500,000馬上使用」的承諾實際無法兌現,構成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宜信棗莊分公司:當事人打著「普惠金融」的幌子,通過廣告宣傳冊發布了含有「棗莊信貸服務中心」等內容的廣告,該「信貸服務中心」實際並不存在,是為了宣傳效果虛構杜撰出來的,其上述行為違法了《廣告法》有關規定。

實際上,自「e租寶」事件發生之後,監管層就加強了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廣告的監管審查。

2016年10月,工商總局曾發布《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整治要突出重點行為。互聯網金融廣告應當依法合規、真實可信,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是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對金融產品或服務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承擔風險責任的。

二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的。

三是誇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對過往業績作虛假或誇大表述的。

四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

五是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

六是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以投資理財、投資諮詢、貸款中介、信用擔保、典當等名義發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貸款內容的廣告或與許可內容不相符的。

七是引用不真實、不準確數據和資料的。

八是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違法活動內容的。

九是宣傳提供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金融產品,加大購房槓桿的。

2017年9月,工商總局等十部委聯合印發文件《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維護良好廣告市場秩序工作方案》,方案中顯示,銀監會將針對涉及非法集資內容的違法廣告,加強整治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會同工商部門推動出台金融廣告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或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的,銀監會會同工商等部門依法、依職責責令停止相關廣告發布活動。

在今年2月份央行流出的《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開展金融廣告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治理工作突出對重點區域、重點機構、重點行為的集中治理,嚴厲打擊金融產品違法違規廣告行為。同時,強化金融廣告行業管理,建立並完善金融廣告治理長效機制,為金融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實際上,各家現金貸公司在推廣時經常會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發送電子郵件廣告或簡訊。而這種情況恰恰是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對金融產品或服務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承擔風險責任」。

網貸公司及其他互聯網理財平台也時常會誇大引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或者在使用時不表明出處,以及引證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不明確表示出來,故意含混內容,給消費者造成誤解。上述行為都有可能被工商部門裁定為違法違規行為。

來源零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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