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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爾哈赤休妻案發酵,是調查者栽贓,還是主犯被拼湊?

向敬之

為了坐實天命汗決意廢黜大福晉的罪行,暗通皇太極的調查團仰其鼻息,又秉承大汗旨意,將大福晉的所謂「分藏各處,分送各家」(《滿文老檔》上卷)的贓物,設計了四個「竊藏」的窩點:

一、調查團負責人扈爾漢的界藩山上居所,贓物為「三包財物」,藏於居所西屋。

扈爾漢是努爾哈赤的養子,多有戰功,隸滿洲正白旗,職掌鑲白旗,賜號達爾漢蝦(即後來代善認罪時說的「蝦阿哥」),所以扈爾漢又稱達爾漢侍衛,與費英東、額亦都、何和禮、安費揚古組成了清初著名的開國五大臣。

努爾哈赤休妻案發酵,是調查者栽贓,還是主犯被拼湊?

《太祖秘史》中馬景濤版努爾哈赤和清初五大臣

扈爾漢稱不知情,於是同大汗差人回報:我既然知道,又豈有收納大妃私藏財物之理呢?

並無人證,只有贓物。扈爾漢力辯無辜,自證清白,於是殺了一個女僕作為窩藏犯,來了一個殺人滅口、死無對證。

二、阿濟格阿哥家,藏了兩個柜子,藏有綢緞三百匹。這是蒙古福晉舉報的。

這個蒙古福晉,究竟是何人?努爾哈赤曾兩娶蒙古科爾沁貝勒家的格格博爾濟吉特氏,一個是萬曆四十年四月娶的明安之女,一個萬曆四十三年正月娶的孔果爾之女,都被封為側福晉,即側妃。具體誰是舉報者「蒙古福晉」,史料未載。

因為窩藏地設置在阿濟格家的私密專櫃,而且大福晉「唯恐遭火焚水淋,甚為愛惜」,證明可以隨意出入阿濟格的宅子,可見他們的關係非同一般,毫無顧忌,故容易使人按圖索驥地猜測大福晉為阿濟格生母阿巴亥,而非其的繼母袞代。

三、大福晉的娘家。大汗的老婆給娘家一點好處,也成為私藏贓物。

袞代嫁給努爾哈赤三十多年,且其五個兄弟相繼死於明將李成梁及其部將之手。她是娘家的倖存者。而阿巴亥的故國烏拉雖被滅,但娘家還在存在的。故而,又為大福晉是誰,蒙上一層隱秘之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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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秘史》努爾哈赤與阿巴亥

四、大福晉被蒙古福晉告發,於是她要帶出蒙古福晉是窩藏犯。大福晉說:「蒙古福晉處有一捧東珠。」

東珠是非常之物,為大汗御用物品,大妃可以按規格擁有。但為何蒙古福晉舉報大福晉窩藏三百匹綢緞在阿濟格家時,卻不供出自己幫大福晉保管了另一批更有說服力的贓物呢?她難道想大福晉被處理後,私吞這一批僭制物品,最後又不得不承認:「系大福晉交與我收藏之。」

另外,大福晉還說自己給了一些大臣老婆和村民送了些綢緞和財物。她是為汗夫收買人心,本以為努爾哈赤網開一面,卻沒料到被加大了罪行。

大福晉送了總兵官巴都里的二夫人一匹精緻青倭緞,讓他做朝服;另外送了參將蒙噶圖老婆一件綢緞朝服。大臣穿得寒酸,大妃滿是體恤。殊不知,巴都里是扈爾漢佟佳氏家族的族人,而蒙噶圖為調查團成員之一,這樣的收禮者,很有可能是調查團的精心設計。

於是,「竊藏金帛」,成了大福晉必須接受懲罰的罪名。

好一個竊藏之詞,女主人成了偷竊者。袞代之外,阿巴亥又被人傳聞與代善有染,也有私藏金帛的罪行。作案內容和處置結果,如出一轍,只不過告發者換作了努爾哈赤的庶妃德因澤。

努爾哈赤休妻案發酵,是調查者栽贓,還是主犯被拼湊?

《太祖秘史》皇太極與德澤因劇照

德因澤和塔因查是不是一個人呢?《清史稿·后妃傳》和《清皇室四譜》都沒有她們的名字,她們都沒有給努爾哈赤生育,無疑受到的寵幸不多,故而具體無從考。然《滿文老檔》所載的大福晉私通代善、努爾哈赤休妻的事件,寫得很詳細,但大福晉究竟是誰,只能算是一個謎?

這起亂倫加偷竊事件,應該是其中一人,另一人被矇混訛傳。即便屬實,不是皇太極的陰謀,代善和努爾哈赤兩個有身份、富謀略的女人,斷然不敢在努爾哈赤大權在握、精力未衰時淫亂宮闈。

努爾哈赤大怒,但是最後沒有殺掉大福晉,說:「大福晉可不殺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我將不與該福晉同居,將其休棄之。」不殺出軌的妻子,理由是「幼子患病,令其照看」,這個幼子應該是少不更事。

至天命五年,袞代生於萬曆二十四年的幼子德格類已二十五歲;而阿巴亥所生幼子多鐸生於萬曆四十二年,還只七歲,還是離不開娘的孩子。

史料記載膠柱鼓瑟,更加讓人難辨,各有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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