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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上線啦!歡迎大家收聽!

微友們大家好,我是蘇杜畢力格,為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對法律、公證知識的需求,我處開通了《法律之聲蒙語版》版塊,運用蒙古族語言講述法律、公證知識,每周播出兩期。《法律之聲蒙語版》內容涵蓋百姓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商品房買賣、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賃、婚姻家庭、房產繼承贈與、房屋抵押貸款等問題,旨在為居民提供生活難題的法律參考和解決途徑。今天蘇杜畢力格為大家帶來的是:網上購物,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

網上購物,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

市民張先生諮詢,我從網店購買了一套汽車通用坐墊,貨到拆封后,覺得坐墊的花色款式與我的車並不匹配,於是立即與網店店主交涉要求退貨,店主稱一經拆封,概不退貨。請問:張先生網購的坐墊是否可以申請退貨?

包頭市天澤公證處解答:張先生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主張無條件退貨。

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購買商品的,除特殊商品外,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本案中,張先生所購買汽車坐墊並非商家專門為張先生定作的產品,不屬於限制退貨或不宜退貨範圍。因此,張先生自接到坐墊7日內,完全可以要求網店店主無條件退貨,商家也不得以「一經拆封,概不退貨」等任意理由拒絕退貨。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網上購物,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就為大家講述到這裡,讓我們下期再見!

辦公地址:(您可就近選擇)

1、包頭市昆區鋼鐵大街60號東源國際大廈底店(鋼鐵大街與市府東路交叉口東南角)

2、包頭市昆區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2號樓A座一樓大廳(黃河大街與豐盈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可乘21路、55路前往市民大廳站)

3、包頭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包鋼房產管理事業部(友誼大街與南排道交叉口往東100米路南)

4、包頭市昆都侖區校園南路與林蔭路交叉口西200米昆區人民法院立案大廳公證與訴訟對接工作室

5、包頭市房管局交易大廳二樓西廳24號、25號窗口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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