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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時節日里的中國:上元

上元

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古代稱夜為宵,故稱「元宵」。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又分別是春、秋、冬三季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又稱「三元」,即上元、中元、下元。正月十五日為上元,有張燈之俗,所以名之為「燈節」。

燈節之源

上元燈節的起源,有一個從元旦設庭燎到設燈.從元日張燈到望日張燈.又受佛教影響將張燈普及的過程。

中國古代有「庭燎」之禮。根據《周禮·秋官·司烜氏》記載,古代國家有大事,供給豎在門外的大燭和門內的庭燎,為眾照明。在東漢時期,我們已看到元日朝會既設燎又有張燈的情形。《宋書·禮一》記載:「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燈,對於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燈。月照星明,雖夜猶晝也。」』王朗所說的「故事」,是指東漢的禮儀。當時的燈火很可觀,殿下兩階間的燈有「兩百」,數量很多,而端門外的燈高達「五尺、三尺」。正月朝會的燈火在晉傅玄的《朝會賦》中也有反映:「前三朝之夜中,庭燎晃以舒光。華燈若乎火樹,百枝之晃晃。」(《太平御覽》卷二九)賦的後兩句告訴我們,燈是布置在枝上的,點亮了像「火樹」,實際上是一種燈樹。如此,則前文所引漢代的五尺、三尺之燈,也應該是此類燈樹。《鄴中記》講後趙武帝石虎正日朝會,於殿前設百二十支燈,以鐵為之,是置燈於鐵架上。

南朝梁時,正月十五日已有張燈之舉。簡文帝《燈賦》中說:「何解凍之嘉月,值萱莢之盛開。草含春而色動,雲飛彩以釋來。」(《漢魏六朝百三家集.梁簡文帝集》)「解凍之嘉月」指孟春一月。萱莢是從月朔開始,日生一莢,至十五日生滿十五莢,此後從十六日開始,又日落一莢,至月末落完。所以「值萱莢之盛開」.是說十六日。與解凍和草含春色的嘉月合起來理解,正是指正月十五日。與《燈賦》同時,梁的吳均在《詠燈》詩中有「能方三五夜,桂樹月中生」,所謂「三五」是「三五一十五」,即上元月。同樣可證明南朝梁正月望日夜有張燈的活動。

梁之後的陳朝,也有歌詠燈的詩作傳世。陳後主《宴光壁殿詠遙山燈》描述的「山燈」規模很大,其燈火輝煌「如月」、「疑星」,似是上元觀燈。陳後主還有一首《三善殿夕山燈》詩,與前詩同被宋人蒲積中歸入上元詩,這是可以認同的。另外陳的江總也有一首歌詠三善殿的《三善殿夜望山燈》:「百花疑吐夜,四照似含春。的的連星出,亭亭向月新。」「含春」、「向月」似乎說這是上元日所詠。這也可證明陳後主詠三善殿的詩可能是上元日的。胡三省《通鑒》注說:「上元燃燈,或雲以漢祠太一自昏至晝故事。此說非也。梁簡文帝有《列燈詩》,陳後主有《光壁殿遙詠山燈詩》,則柳或所謂近世風俗是也。」(《陳紀九·長城公至德元年》)否定了上元燃燈起源於漢代祀太一之說,認為與魏晉南北朝的「近世」上元夜張燈有關。

正如中村喬所指出的,在這些詩賦中,完全看不到佛教的色彩,所有的燈樹不過是替代自古以來的庭燎。上述資料說明,那種認為上元張燈是受佛教影響所致的觀點,至少在南朝以前尚難以成立,上元張燈有中國古代自己的習俗。

北朝的正月十五另有特點。《隋書·柳彧傳》記載了開皇三年(583年)柳彧要求禁斷正月十五日娛樂逾度的上書,可知隋都長安的正月十五日夜是一個大型的以娛樂為主的節日,流行角牴之戲,其中講到「燎炬照地」,是古代庭燎的傳統,而未載張燈之事;「人戴獸面」的記載表明有儺戲表演;「緇素不分」說明除大量普通民人外,還有和尚參加。文中所述的風俗有兩個關鍵:一個是時間上系「近代以來」,因其講都城長安之事,而隋出自北朝系統,所以當是指北朝。另一個是空間上講京邑外還「爰及外州」。外州是何處呢?《隋書.長孫平傳》記載,開皇中相州刺史長孫平被免職,原因是正月十五日百姓大戲.與柳或描述的風俗一致。相州治鄴(今河北臨鄣)屬北朝舊地,盛行正月十五日夜演戲歡娛。

鄴曾是拓跋鮮卑族東魏、北齊政權首都,而北朝拓跋鮮卑族正月十五日夜有「相偷」之戲(《魏書·孝靜帝紀》)。從後來女真族於十六日夜,契丹族於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三天「放偷」來看,拓跋鮮卑族的「相偷」是互相隨便偷竊之意。根據這些事實,呂一飛認為,相偷戲的傳統從魏、齊綿延至隋,愈發熱鬧。在北朝,正月十五日已成為民間一盛大節日。當時全社會參與的夜間歡慶活動,在漢晉史書中沒有記載,在南朝史書中也沒有記載,斷定元宵節起源於北朝(呂一飛《胡族習俗》,書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223頁)。我想拓跋鮮卑族的正月十五日相偷風俗對北朝正月十五日注入歡慶氣氛是事實,但還不能說元宵節起源於北朝,因上元節與第一個月圓之夜是密切相關的,北朝正月十五日的風俗主要是娛樂,並未有關於月亮和燈的活動,而南朝正月十五日張燈的活動雖未普及民間,但卻淵源有自。因此就上元節形成角度看,魏晉南北朝無疑是一個重要時期,但不能說此節起源於北朝或南朝,只能說南北方均有一些活動為上元節的形成注入活力。南北朝這一歷史階段是上元節形成期。

事實上,上元節形成中還有另一重要因素,即佛教的影響。隋煬帝《上元夜於通衢建燈夜升南樓》詩中說:「法輪天上轉,梵聲天上來。燈樹千光照,花焰六枝開。」使我們看到「燈樹」是布置在「法輪」、「梵聲」的佛教活動中的。不僅如此,隋文帝開皇三年的正月十五日禁令,到隋煬帝時被破壞了。大業六年(610年)正月,「帝以諸蕃酋長畢集洛陽,丁丑,於端門街盛陳百戲,戲場周圍五千步,執絲竹者萬八千人,聲聞數十里。自昏至旦,燈火光燭天地;終月而罷,所費百萬。自是歲以為常」。胡三省註:「丁丑。正月十五日。今人元宵行樂,蓋始盛於此。」煬帝時代的正月十五日將陳百戲和「燈火」結合在一起,如胡注所云,元宵行樂,始盛於此,即初步形成了元宵節。前引煬帝詩的題目中出現「上元」一詞,按照道教的說法,上元是天官賜福之時,要有宗教活動。正月十五日張燈稱為上元可追溯於此時。當然,元宵節不可能一下子形成於煬帝時期,它必須有節日的民俗基礎,根據以前的分析,可知它同魏晉南北朝時代正月十五日風俗的發展有直接關係。同理,佛教自東漢傳人中國,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發展,隋煬帝燃燈受到佛教的影響。也應當有一個歷史和民俗的基礎。就是說,上元燃燈隋代以前已經受到佛教影響了。

關於燃燈與佛教的關係,古人已經指出。《事物紀原》卷八《放燈》條引北宋釋贊寧《僧史略》:「《漢法本傳》曰『西域十二月三十日,是此方正月望,謂之大神變,白漢明帝令燒燈,表佛法大明也』。一雲因漢武祭五疇,通夜設燎,取《周禮》,司炬燈燒燎照祭祀,東漢以為佛事。」文中所說漢明帝之事得不到證明,但佛教中大神變日即滿月正相當於漢族正月十五日,為漢族元宵的民俗融合佛教提供了基礎。

如果說佛教對於上元燃燈的影響在隋代以前由於缺乏資料還近乎推理的話,那麼唐代資料可以較充分地說明此點。《舊唐書·睿宗本紀》先天二年(713年)條說:「初,有僧婆陁請夜開門燃燈百千炬,三日三夜。皇帝御延喜門觀燈縱樂,凡三日夜。左拾遺嚴挺之上疏諫之,乃止。」可見佛教是正月十五日燃燈的提倡者。現存唐代敦煌寺院文書中同燃燈節有關的記載很多,「由支出糧油的用途顯示.燈節的主要行事是在寺窟燃燈,有專設燃燈僧,寺主、僧官都上窟來賀節」。敦煌遺書中還保存多篇《燃燈文》,是供官民們祝節誦讀的。敦煌的燈節籌備,「運用傳統的民間社邑形式,組成燃燈社,則社眾捐助.支援燈節」(張弓《敦煌春月節俗探論》,《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3期)。可見燃燈是佛教重要活動。其原因何在呢?《涅槃經》說涅槃時,有八恆河沙的諸天女等,復以七寶而為燈樹,以種種寶珠為燈明。講釋迦圓寂時天女建燈樹。佛教是重視燃燈的,此事如與大神變日滿為正月十五的說法結合,對於在中國宣揚佛法爭取民眾是很適宜的,佛教不會不利用。在揚州,「十五日夜,東西街中,人宅燃燈」,「當寺佛殿前建燈樓;砌下、庭中及行廊側燃燈,其盞數不遑計」,「無量義寺設匙燈、竹燈,計此千燈。其匙、竹之燈樹,構作之貌如塔也,結絡之樣,極是精妙」(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揚州民間和佛寺正月十五日燃燈既有普遍性,而且從燈制的高水平來看,燈節形成已為時不短。上元燈節在唐代正式形成了,佛教藉助了中國古代正月十五日的傳統,巧妙地宣傳並融入佛教,並給節俗以很大的影響。也可以說,佛教促進了正月十五日張燈之俗的普遍化和正式形成。

燈節之流

唐朝把正月十五日作為「燃燈」節日。天寶三年(744年)規定:「每載依舊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開坊市燃燈,永為常式。」(《唐會要》卷四九《燃燈》)奠定了後世燈節的基本日數。唐末亂世,上元燃燈廢,五代梁時恢復,仍因唐制(《舊五代史-梁太祖本紀》)。

《宋史·禮一六》說,唐以後常於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燃燈,宋因之。關於宋代的燈期,王栐《燕翼貽謀錄》卷三說:「太祖乾德五年(967年)正月甲辰詔曰:『上元張燈舊止三夜,今朝廷無事,區宇義安,方當年穀之豐登,宜縱士民之行樂。其令開封府更放十七、十八兩夜燈。』後遂為例。」宋代全國承舊制放燈三日。而都城開封則是五日。另外《宣和遺事》記載:「元宵燈燭,至宋開寶年間,兩浙錢王又獻兩夜,展浙燈十七八兩夜,謂之五夜。」

南宋時期,綜合《夢粱錄》、《武林舊事》的記載,可知杭州為五天,起於十二日止於十六日,因哲宗和神宗的向皇后分別死於正月十二、十三,此二日為忌日,國家禁止娛樂,民間私下可作為節日。臨安以外的地方,燈節一般是三天。

宋代燈節十分熱鬧,燈的品種繁多,僅據范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可知,當時燈市興盛,百姓張燈形式有洞門燈,燈的式樣有蓮花燈、橋燈、犬燈、鹿燈、萬眼燈、琉璃球燈、梔子燈、葡萄燈、大方燈、月燈、小球燈、大滾球燈、馬騎燈、長燈、獄燈。除張燈外,民間社火、劃旱船也是節日娛樂項目。

宋代還產生了上元節賞燈謎的活動。《武林舊事·燈品》:「又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所謂隱語即謎語,藏頭是將謎底隱在每句的開頭,故名藏頭,是隱語的一種。

明朝的上元節,永樂時(1403~1424年)曾規定為三天。但從現存明代中後期地方志看,各地節期不同。北方一般是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正月十四日試燈,十五日正燈,十六日殘燈」(嘉靖《太康縣誌》)。南方時間較長,尤以閩、浙、蘇為最。如浙江杭州府仍是五天;嘉興府是十二至十八日,七天;紹興府是十三至二十日,計八天;福建建寧是十二至十七日,六天;福州府是十三至二十日,八天;延平府尤溪縣是初十至二十日,十一天;江蘇太倉從初八九至二十日止,計十二三天。

明代燈節中,張燈、觀燈、猜燈謎更加普遍。各地的燈市普及,每逢過節,除各家張燈外,鄰里街坊還合作製作燈棚,也有熱心出面斂資組織專門的賞燈之處。萬曆浙江《會稽縣誌》說:「民則比戶接竹棚懸燈,悉出土製,若購自他方者,球彩錯之,好事者復箕斂,於市要區為煙樓、月殿、火戲、鰲山,集珍聚奇,簫鼓歌謳。徹旦不息。」為我們記敘了上元燈節的張燈情景。具體就燈具而言,嘉靖湖南《常德府志》說:「上元剪紙為燈,糊以竹格,飾以五彩,有繡球、走馬、蓮花諸類,雖無閩浙刻絲剪絹等項,亦頗精巧。」看來常德的燈雖精巧,但閩、浙的燈更為有名。燈謎活動的普及性,也可見於《常德府志》:「好事者作燈謎,夜則相聚以猜,名曰打鼓燈。」

放煙火是明代上元節的又一重要景觀,增加了節日的熱鬧氣氛。正德《瓊台志》記載了海南的煙火:「官衙燒火樹銀花,巧藏故事、生禽,炮杖聲震不絕。鄉落男婦二三十里者入城聚觀,名日放煙火。」煙火的種類豐富。江蘇高郵的煙花爆竹有名,萬曆《揚州府志》說:「高郵州火炮製作淫巧,尤為糜費,或數百為團,或徑尺為筒,遠近爭詫為奇。」

清代燈節時間北方基本上仍是以三天為主,南方時間較長,但比明代略短,一般為五六天。通常是十三四日張燈,十五日正燈,十六七日落燈。燈節內容與明代相比沒有太大的差別。

值得一提的是「走百病」風俗。此俗元代已經出現,周用有《走百病》詩:「都城燈市由來盛,大家小家共節令。諸姨新婦及小姑,相約梳妝走百病。」(轉自光緒《寧津縣誌》)明清時代在正月十六日傍晚盛行「走百病」活動,走百病又叫散百病、游百病、遣百病、除百病等,一般是登高走橋,赴廟行香,說是可以去除疾病。參加者在一些地區是男婦結伴,也有相當多的地區是女人甚至病婦進行。清人褚人獲認為:「正月十六日,古謂之耗磨日,官私不開倉庫。唐張說詩云『上月今朝減,流傳耗磨辰。還將不事事,同醉俗中人』。金與元國俗,正月十六日謂之放偷,契丹呼為鶻里叵,華言偷時也……而燕地正月十六夜之走街,恐亦遺俗也。」(《堅瓠續集》卷二)聊作此俗起源之一說。

祈蠶與紫姑卜

正月十五日還是中國古代的祈蠶日。《荊楚歲時記》記載:「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從字面看,似乎這是祭祀門戶之俗。不過該書注引梁時吳均《續齊諧記》說:

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謂成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其上以祭我,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絕而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後大得蠶。

細讀此文,可知作膏粥是為了祭蠶神以宜蠶,並無置膏粥於門之事。後世在門上置粥,也是表示祀蠶。誠如中村喬所說,祀蠶桑是祀門戶的本義。

《荊楚歲時記》還記載:「今州里風俗,望日祭門,先以楊枝插門,隨楊枝所指,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初學記》卷四引)又說:「世人正月半作粥禱之,加肉覆其上,登屋食之。咒曰:『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待我三蠶老。』則是為蠶逐鼠矣。」這兩則史料均出自北朝系統杜公瞻的注,根據中村喬的看法,後一則是華北的風俗,逐鼠的祈蠶是咒逐使蠶繭大亂的老鼠,祝福多豐。用粥糜可能是受到南方影響,而以肉代替油膏與南方有異。前一則是於門戶迎陽氣的活動。這種祀門以迎陽氣,在東漢末的《獨斷》、《四民月令》中均有記載。而《四民月令》記述華北風俗。杜公瞻注很可能繼承了這個系統,以楊枝所指祭祀,意味著在福祥來的方向祭祀。

正月十五日祈蠶風俗中,還有卜紫姑的活動。《荊楚歲時記》說:「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占眾事。」紫姑卜的故事出自南朝劉宋時期劉敬權的《異苑》:相傳紫姑神曾是妾,為正妻所嫉恨,經常讓她做穢事,紫姑在正月十五日氣憤而死,所以人們在這一天做成紫姑的形象,在廁所或豬欄邊迎接她,祝告說:「你丈夫不在家,曹夫人已回娘家了.紫姑你可出來。」紫姑神顯靈能占眾事,卜未來蠶桑。這個故事說明劉宋時代已有迎紫姑占蠶桑眾事的風俗,紫姑是作為廁神發揮作用的。中村喬認為,如同中國民間乞如願風俗一樣,廁所和生產有密切關係,廁所帶來的糞土對於農桑有重要作用。人們相信悲憤非常之死,其靈必強盛。

如漢代戚夫人死於廁,後人也視之為戚姑神。關於祈蠶信仰和正月十五的聯繫。他認為正月十五日作為一歲中最初的滿月,具有特殊意義,有占月之俗。月是陰性,其神為嫦娥,而蠶桑也是女性的工作,如《續齊諧記》所說,蠶室之神也是女神,作為廁神的紫姑是女神,在初望之日,會有效用的。

紫姑神在唐詩中有所反映。熊孺登《正月十五夜》:「紫姑神下月蒼蒼。」李商隱《上元夜聞京有燈恨不得觀》:「身閑不睹中興盛,羞逐鄉人賽紫姑。」唐代上元節的紫姑神信仰可見一斑。

宋代資料說明,紫姑神的信仰同扶乩結合。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一說:「世傳:正月望夜迎廁神,謂之紫姑。亦不必正月,常時皆可召。予少時見小兒輩等閑則召之以為嬉笑……近歲迎紫姑仙者極多,大率多能文章歌詩,有極工者,予屢見之。」紫姑成為小兒嬉笑、成人著文寫詩之具,喪失了神聖性,變成一種遊戲,神性發生了很大變化。南宋《夷堅三志》壬卷三《沈承務紫姑》具體講了召迎紫姑的方法:「以箕插筆,使兩人扶之,或書字於沙中。」宋代紫姑成為扶乩所召之神。南宋范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有「箕詩落筆驚」句,自註:「即古紫姑,今謂之大仙,俗名筲箕姑。」還說:「俗謂正月百草靈,故帚、葦、針、箕之屬皆卜焉,多婢子輩為之。」用於箕卜的紫姑。成為等同於掃帚姑、針姑、葦姑一類的卜神。其中箕、帚、針是婦女日常所用之物,與人們生活關係密切,用來占卜似乎容易發揮效力。這種帚葦針箕卜一直流行於明清江浙一帶。

明清時代的上元紫姑卜信仰仍普遍.紫姑卜主要用于吉凶、禍福、豐歉。紫姑與蠶桑的關係,在桑蠶產地仍可看到,如杭州地區上元節,「鄉間則有祈蠶之祭」(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余》卷一五)。紫姑卜的方法,據明末《帝京景物略》卷二記載:

望前後夜,婦女束草人,紙粉面,首帕衫裙,號稱姑娘。兩童女掖之,祀以馬糞,打鼓,歌馬糞鄉歌。三祝,神則躍躍,拜不已者,休;倒不起,乃咎也。男子沖而仆。

這種紫姑卜,應當是承繼傳統的方法。

從豆糜到元宵

正月十五日的飲食有特點。《續齊諧記》所講吳縣張成的故事裡,祈蠶所用「膏粥」是白米粥上放油脂而成。《荊楚歲時記》所載是豆粥上加油脂。

隋杜公瞻注釋《荊楚歲時記》說北方迎陽氣活動中,在豆粥里插箸而祭;而祈蠶之俗則是作粥,並在上面覆肉,沿襲了南朝正月十五日食粥傳統。

唐宋時代興起吃面繭。《開元天寶遺事》記載唐朝都城長安貴家造面繭,以官位帖子卜職務的高下。《歲時雜記》更詳細地反映了北宋首都汴京上元吃面繭的風俗。可知面繭是肉餡或素餡的饅頭。餡中放入寫著官品的紙簽或木片,以占將來官位高低。或選取古今名人警句中可以占前途的吉祥詞句。南宋江西吉水楊萬里用《上元夜裡俗粉米為繭絲,書吉語置其中,以佔一歲之禍福,謂之繭卜,因戲作長句》題詩,其中說:「小兒祝身取官早,小女只求蠶事好。」「心知繭卜未必然,醉中得卜喜欲癲」(《誠齋集》卷五)。上元日吃面繭以像蠶繭,吃面繭及繭卜源於祈蠶古俗。唐宋時代繭卜內容更廣,增加了卜官位和禍福內容。

唐宋還有另外的上元食俗。《太平廣記》記載了一位唐代尚食局造*[飠+追]子手,從其技法中可知,*[飠+追]子用軟麵包棗餡油炸而成。吃起來「其味脆美」,即今天的炸元宵。《歲時雜記》記載北宋汴京上元節的兩種食物,一種是「焦*[飠+追]」,最為流行,其大者稱為「柏頭焦*[飠+追]」。當時賣*[飠+追]必鳴鼓,謂之「*[飠+追]鼓」。另一種是「圓子」,即煮糯米丸,以糖為腥(huò),謂之圓子。南宋范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也記載了這兩種食物:「寶糖珍粗敉(jūnǔ)(*[飠+追]指吳中謂之寶糖*[飠+追],特為脆美)」;「捻粉團欒意(糰子)」。可見糰子是實心米圓,即北宋時的圓子,團與圓意同,實為同一食品。寶糖*[飠+追]與北宋的焦*[飠+追]為一類,均是*[飠+追]。就是唐代的油炸*[飠+追]。所以「脆美」是其特徵,而「焦*[飠+追]」之焦,是說它的皮因油炸而焦脆。*[飠+追]應當有餡。從食品原料來看,圓子、糰子用糯米製成,主要流行於南方,而*[飠+追]南北方都流行,可能北方用小麥粉製成,南方則是以米面為之。

明清時代,自古以來的上元食品均有程度不同的存在。最流行的是元宵類食品,仍分為兩類。如正德《松江府志》記載上元夜「以油*[飠+追]、珍珠圓子」為節食。其製法:「簸米粉為丸,曰『圓子』。用粉下酵裹餡,制如餅式,油煎,曰『油*[飠+追]』。」(《清嘉錄》卷一)圓子類在江浙一帶流行,又稱為燈圓、燈團、團圓;*[飠+追]因方言的原因,又稱「堆」。嘉靖《太倉州志》說:「家和米粉為丸,又煎粉餅曰油堆,或相饋遺為節食。」廣東省「煎堆」,「以糯粉為大小圓,人油煎之,以祀先及饋親友」(屈大均《廣東新語》)。明代還出現了湯圓、元宵的名稱。明末《明宮史》記北京上元節「吃元宵,其製法,用糯米細面,內用核桃仁、白糖為果餡,灑水滾成如核桃大,即江南所稱湯圓者」。湯圓此名至今盛行南方。而元宵之稱不僅流行北方,還廣及南方。早在正德《瓊台志》中就記載:「元夕於二、三日間以糯粉搓丸,小者煮浸糖水,大者裹以蔗糖,名元宵丸。」元宵丸,是因上元夜之名元宵而稱食品的,食品的形狀仿月為圓形,寓意家人團圓。元宵除自己食用外,也是祀神享先節物,人們還往往互相饋贈。明清時期安徽、山西、陝西、山東等地還保留了上元吃面繭的食俗。

常建華著:《歲時節日里的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圖記》,中華書局,2006年。中國經濟史論壇掃校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史論壇 20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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