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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的命名與起源,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關於箏的命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正好說明這些說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識而言,瑟分為二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製作箏、瑟要難吧?

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質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顯然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繫起來了。確實,我們的民族樂器可以因樂器的來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製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未嘗不可。從後文來看,起初的箏與瑟並不密切,這就失去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使人全信。以上所說箏的命名,也涉及到箏的起源。既然「分瑟為箏」之說不可信,那麼出事的箏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麼箏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呢?

漢.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弦,築身」,但是當時「並(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並有附註說:「今清樂箏並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

以上兩條資料頗值得我們注意,應邵乃東漢末年(二世紀末,三世紀初)人,他所記的「五弦、築身」,乃是按照《禮樂記》的記載,並非親眼目睹,而他所見的「並、涼二州,箏形如瑟」,卻未提及其他地區箏形是否有異。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紀人,他在《通典》中比較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箏完全如瑟的形制,這形制也符合正統禮器的標準。當然,杜佑同時也提出了對「蒙恬造箏」這一傳說的疑問。

箏究竟是否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認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箏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據年代來看,蒙恬造箏並不具備這種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驁,死與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時蒙恬不過是20多歲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箏的才華,製成後卻要它在短短數年內就流行秦國,並成為當時秦的宮廷樂器,看來不具有這種可能。更有人說,箏乃蒙恬築長城時所造。這一說法就更不具備可能性。因為蒙恬修長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國以後之事,這比李斯呈《諫逐客書》至少要晚十六年!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築身」。但「築」是什麼樣式,歷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築明器。這具築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於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築長四尺三寸,漢築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於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築面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築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築、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築、箏的樣式雷同,那麼我們只能認定箏與瑟的差別除了音色有別而外,外在的差別主要在於弦數,即:瑟有二十五與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箏僅為十二弦與十三弦,當時的築也發展成為十二陷與十三弦,那麼築與箏之間的區別又在何處呢?《通雅》在箏下註明「踏步箏用骨爪,是、長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築時引《釋名》的說法:「築,以竹鼓之也」。如此看來,其實、差別主要在於箏是彈撥樂器而已。

總之,箏很可能來源於一種大竹筒製作的五弦或少於五弦的簡單樂器。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時期或春秋戰國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秦代。箏、築、瑟的關係,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築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築同源,箏瑟並存。五弦竹製箏演變為十二弦木製箏,築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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