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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覺得網易雲音樂這次穩了,其實是剛從「生死線」回來

文|楊震宇編輯|朴芳

隨著國家版權局的撮合,國內三大互聯網音樂平台(QQ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之間版權互換的戲碼持續在上演,看似結局似乎已經明朗了,而坐等能只留一家APP在手機里聽歌的網民用戶,卻可能因此要失望了。

真相是,在這個「三國鼎立」誰也無法徹底擊敗誰的時代,要想獲得完整的音樂體驗,你依然離不開任何一家。

就在網易雲購入華研國際旗下全量音樂曲庫後幾天,3月6日,網易雲音樂與阿里音樂共同宣布,雙方達成版權互授合作。

其中,阿里音樂將滾石、S.M.、 BMG等優質音樂版權轉授給網易雲音樂,而同時將獲得來自網易雲音樂擁有的天娛、愛貝克思(avex)、豐華、華研國際等優質音樂版權。

這一事件也標誌著,從此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和阿里音樂三家,已全部完成兩兩互換版權的協議,大體上向趨向於相互平衡的態勢發展。

別高興太早,版權互換後依然誰也離不開

其實國內互聯網巨頭們關於音樂曲庫版權的爭奪傳統由來已久,由於2013年創立的網易雲音樂入局較晚,面對的是早已成為紅海的音樂市場,只能從音樂社交化和歌單評論等差異化方向突圍。

雖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是面對著早已被巨頭們瓜分完畢的唱片曲庫,和被日益抬高的天價版權費,在很長一段時間,只能選擇夾縫中求生存。

而隨著發展,網易雲也終於在2014年、2015年和2017年,分別和騰訊、阿里進行了4次版權大戰,被要求下架涉嫌侵權的歌曲,大規模變灰的歌單當時也令其忠實用戶唏噓不已。

雖然其中在2015年到2017年,整個音樂平台市場經歷了兩年的「蜜月期」,為了降低高昂的版權費用,騰訊音樂分別和網易雲以及阿里音樂,簽訂了一部分版權授權協議,但是仍然無法忽視曲庫規模就是核心競爭力的事實,以及也無法阻止去年網易雲和騰訊之間突然而起的版權戰。

而連續的版權戰,不光讓大眾培養起了在手機上安裝多個APP來滿足日常聽歌需要的習慣,也引起了國家版權部門的關注。於是在2017年9月國家版權有關部門發出「推動網路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倡導,一時間也讓困擾於安裝多個APP無法選擇的用戶興奮不已。

而隨後在今年2月9日,由國家版權局推動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路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的新聞更讓廣大用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再加上一個月後,這次網易雲和阿里的版權互換協議,一時間,「終於可以卸載,只留一個了」的聲音不斷在網路上出現,但事實上這卻是一個不現實的幻想。

「天才是1%的天賦加上99%的努力」

但那1%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如果仔細分析,網易雲這次是確實玩了一波「騷操作」,先是在2月和騰訊進行版權合作,互換了一部分曲庫,而後在3月花費重金從阿里那裡搶到了華研的獨家版權,再和阿里合作,以華研為底牌,換取了滾石、S.M.、 BMG的版權。

而不屬於阿里獨家代理的華研,自然也就不再以版權互換的理由留在QQ音樂的曲庫中了,而騰訊要想再要回擁有SHE、林宥嘉等歌手的歌曲,就需要向網易雲再次購買。

顯然對於版權互換來說,也就真的僅限於99%的曲庫歌曲了,其各家對於核心的1%保護的還是很好的,畢竟這1%,面對著千萬級別的體量也不可小視,萬餘首頭部歌曲的差異足以形成品牌的護城河。

要知道,核心1%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各家之間對於核心歌手和歌曲的轉讓會成為制衡其他家的關鍵。

網易雲通過類似於「槓桿操作」的方式,以少部分核心歌曲換回了和阿里、騰訊同級別的曲庫數量。但是都是在市場上一路拼到現在的老手了,誰也不會傻到拿自己最核心的內容拱手讓人。

就像網易雲不會輕易給騰訊林宥嘉,騰訊也不會輕易給網易雲劉若英,同樣阿里也不會輕易放出五月天,而這些就是你目前還無法「棄二留一」的理由之一。

(網易雲音樂界面)

所以可以預見的是,那1%稀缺歌曲的分銷費用會被無限抬高,甚至可能故意高到根本不想賣給別家的程度,而這就是圈住用戶不卸載的底牌。

版權戰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是擊敗其他對手的手段了,誰都無法輕易靠版權優勢讓對手出局,而是靠這1%建立起品牌護城河,只有堅持留在用戶的手機里,才能說後續在運營和差異化上做出的努力能被用戶感知到。

所以說至此,在三大平台完成了兩兩授權的今天,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也有你的局面,大規模下架歌曲這種激烈的版權大戰短時間看來是不會發生。但版權依然是重要的競爭要素,只不過不是唯一要素,用戶體驗和泛娛樂差異化運營將成為競爭的另一個戰場。

而隨著唱片公司合約到期或者互換協議失效等其他原因,小規模的版權戰隨時可能重現(2015年騰訊和網易雲達成版權合作,依然無法避免2017年的版權戰)。

換來版權後,就能安心了嗎?

現在網路上出現的一種「版權無用論」的聲音,唱衰版權起到的影響,過度誇大運營和產品營銷上的作用。

如果說用三個維度按照對互聯網音樂平台的重要性來排序的話,那麼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還是版權,其次是泛娛樂資源的整合能力,最後才應該是所謂的運營和營銷。而按照這個標準來對比三家看,騰訊和阿里確實是依然要壓網易雲一個身位。

細數網上「版權無用論」的主要觀點就是,隨著各家曲庫資源互換共享,將來對於版權可以放鬆投入,集中精力提升用戶體驗和差異化競爭上,確實後者對於一個產品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點,但是相反卻並不能說在版權共享的背景下,對於版權的投入就可以忽視了。

這就好像軍事強國們研究核武器來維持國際局勢平衡一樣,你可以不用它來真的打仗,但是你不能沒有;你可以在適當時候選擇進口武器來提高國防水平,但是你不能沒有自主建造高級武器的能力。其道理放在現在的互聯網音樂平台之爭上也是一樣,版權就是那個維持平衡的關鍵,而這個關鍵也是分質量和級別的。

具體來看,網易雲在國家版權局的撮合下,和騰訊及阿里陸續簽訂了合作協議,暫時得到了差不多體量的曲庫內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網易雲和其他兩家最大的區別在於,頭部音樂資源大部分如環球、索尼、傑威爾等,都是通過二級分銷或互換版權拿到的。

在資金和用戶數量都不佔優的情況下,網易雲對於頭部內容相信會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採用這種依靠撬動版權槓桿的「二手」方式獲得,看似該有的都有,但真正的控制權卻不在自己手裡。

其次在泛娛樂資源整合上,尤其是隨著各大音樂類綜藝的持續火熱,如《歌手》、《明日之子》或者《中國有嘻哈》、《這就是街舞》等,裡面的歌曲都是熱歌榜上的常客和流傳度超高的熱門歌曲。

這種拋開唱片公司之外的優質內容,因為依靠騰訊和阿里這種視頻渠道優勢和資源優勢,QQ音樂、蝦米音樂對於熱門綜藝歌曲的支持是較網易雲更為全面的。

(QQ音樂界面)

所以簡而言之,經過2018年一系列版權內容的互換和合作,國內三大平台都擁有了相差不多體量的歌曲內容。尤其是網易雲經過這兩次的合作,為自己的曲庫「輸血」不少,但是現在就談可以拋棄某一款或者選擇某一款作為唯一的聽歌平台,確實為言尚早。

尤其是最近這幾年各家都逐漸開始嘗試類似於「獨立音樂人計劃」,以及演唱會、直播等音樂運營模式,騰訊有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阿里有和阿里大文娛豐富的娛樂聯動潛力。

網易雲雖然在音樂社交化和產品營銷方面有自己的長處,但是不足以對其他兩家構成決定化的絕對優勢,大部分的長尾用戶還是對這些不那麼敏感的群體。所以這次版權互換的操作,只能是幫助網易雲不會因為版權問題而暫時掉隊,但並不會讓它因此就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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